湖北省文物局部署南水北调工程丹江口库区文物保护专项验
发布时间: 2016-09-21       点击数:4819


9月8日,湖北省文物局在武汉召开南水北调工程湖北丹江口库区文物保护专项验收工作会议。省文物局副局长王风竹,省文物局文物处、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省古建筑保护中心和十堰市及丹江口库区各县(市、区)文物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和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搬迁安置指挥部有关要求,南水北调工程湖北丹江口库区文物保护将与移民安置等工作将于今年底完成省级验收。为切实做好南水北调工程丹江口库区文物保护专项验收工作,省文物局根据《南水北调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丹江口库区文物保护工作实际,编制了《南水北调工程湖北丹江口库区文物保护专项验收实施方案》,对南水北调工程湖北丹江口库区134处地下考古发掘项目,22处地面文物保护项目省级验收工作的验收内容、工作组织、验收程序、评定标准等进行了全面、具体的部署。


会议强调,南水北调工程湖北丹江口库区文物保护专项验收是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关系到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的整体进度与形象,库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按照文物保护任务目标,扎实推进专项验收各项工作,向省政府和库区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握轻重缓急,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围绕建成文物强省战略目标,打造南水北调工程文物保护新亮点。


下一步,省文物局将在充分吸收各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完善并印发《实施方案》,指导各相关单位把文物保护专项验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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