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传出!
重大发现!
刘贺去世时间明确!
南昌汉代海昏侯刘贺墓中出土的简牍研究一直备受关注。日前研究团队从简牍中释读出《海昏侯国除诏书》。这是迄今发掘出土的首份西汉国除诏书实物,记录了海昏侯国除国历史,明确了刘贺的去世时间。
据诏书整理者、中国社科院古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杨博介绍:《海昏侯国除诏书》是继《永始三年诏书》《元康五年诏书》后,目前我国考古发掘出土的第三件内容较为完整的汉代诏书实物。诏书出土于刘贺墓主椁室西室最西侧的漆盒内。诏书木牍形制为汉代一尺(大约23厘米),书写格式为两(竖)行,墨写隶书,是标准的“罪免”诏书。
《海昏侯国除诏书》现存四部分内容,包括参与奏议的官员职名、豫章太守廖的奏文、诏书本文以及丞相等官员的奏文。
《海昏侯国除诏书》提供了
刘贺及其家族的史实
昌邑王国与海昏侯国的基本状况
刘贺“九月乙巳死”
昌邑王国“合六县以为国”
海昏侯国“数水旱,多灾害”等
均为史之未载
可补《汉书》记载之缺失
研究人员推断
刘贺死于“九月乙巳”
即神爵三年(公元前59年)九月初八
当时使用的历法是
武帝朝新造的“太初历”
国除诏书的流程为
地方官员提议
中央官员会议
皇帝同意后成为最高意志
向地方逐级传达
构建了较为完整的
汉代高等级文书成文流程
与汉代官文书上传下达体系
刘贺墓园的5号墓为刘充国墓。
《汉书 ·武五子传》记载,“海昏侯贺死 ,上当为后者子充国;充国死,复上弟奉亲;奉亲复死,是天绝之也”。说明刘贺死时二子均在世。
《海昏侯国除诏书》中明确记述刘贺去世后豫章太守廖为海昏侯国存灭的上书,“大鸿胪初上子充=国=疾死复上 子奉=亲=复疾死是天绝之”(“=”为重文号),可与《汉书·武五子传》内容相证。
结合《海昏侯国除诏书》下发到豫章郡的时间“十月甲申(十七)”,说明刘贺及其两子刘充国、刘奉亲的去世,到海昏侯国除国的时间间隔不到四十天。二子在短时间内相继去世 ,廖在奏议中提到“数水旱 ,多灾害”,即气候环境恶劣。因为接连丧失继承人,廖认为“天绝之”,故上书建议除国。
汉代郡国并行,诸侯国众多,其中不乏因各种原因被除国者。但海昏侯国的除国有很大不同,不仅经过群臣奏议,还要百官列名。其中一枚木牍上的文字为“愿下公卿博士议 制曰下丞相博士中二=千=石=臣吉臣望之臣昌臣……”意思是汉宣帝下诏书给丞相和博士等高官,要求召开公卿会议讨论海昏侯国除国事宜。研究人员认为,诏书内容不仅涉及朝廷大部分高官,还隐含了汉宣帝的政治权谋,是当时政治生态的实况体现。
不是为了获得惊世文物
而是要理清这些遗址和文物背后
整个中华民族文明的发展脉络
这就是考古的意义所在吧
来源:南昌日报、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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