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7-01-05       点击数:2914

        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陕西省文化厅、陕西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文物局《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要求进一步发掘陕西文化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意见》明确的总体要求是,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立体打造“特色鲜明、目标清晰、路径科学、抓手突出、要素完善”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条件。争取到2020年陕西省文化文物单位逐步形成“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文化创意产品体系,培育形成一批重量级文化创意企业,打造系列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品牌产品和公共平台,力争在全国形成与陕西文化文物资源地位相匹配的文化创意产业实力。


        《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是梳理陕西省文化创意资源、加强文化创意产品市场主体建设、鼓励文化文物单位开办文化创意业务、完善文化创意产品营销体系、跨界融合开发文化创意产品。重点是充分发挥各类文化资源平台作用,大力促进文化创意资源的社会共享和深度开发;通过重点扶持、连锁经营等形式推动其规模化发展,打造一批具有陕西特色的文化创意品牌;提升文化文物单位和文化创意企业的品牌意识,提高对文化创意产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


        《意见》明确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是,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落实完善支持政策、加强支撑平台建设、强化人才培养和扶持、加强组织实施。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科学论证,确保质量,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强化开发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和资产管理,制定严格规程,健全财务制度,防止破坏文物,杜绝文物和其他国有资产流失。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研究机构等在行业研究、标准制定、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


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11楼
联系电话:0791-83838278   技术支持:百恒网络
版权所有: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管理局 赣ICP备16008992号

赣公网安备 36010802000249号

汉代海昏侯国遗址公园门票预约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