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非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17-01-04

        2016年12月28日,成都市财政和文广新局联合印发《成都市非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成都市免费开放已经一年以上的非国有博物馆将通过该政策,向主管部门申报上年度的免费参观人数和举办展览的次数,经审核后获得资金方面的补助。


        截止2016年12月,成都市已注册登记的非国有博物馆100家(全国1110家),在全国所有城市中名列第一,其中5家非国有博物馆被国家文物局评定为国家级博物馆(全国仅有11家国家级非国有博物馆),数量和质量位居全国之首。年度接待人数已达800万人次(其中免费参观近700万),对外交流效果良好,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相对全国其他城市,成都市的非国有博物馆已具有较大的规模和领先的地位。在2016年博博会期间,国家文物局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中明确支持成都作为非国有博物馆示范区,开展非国有博物馆人员培训,实施免费开放资金补助。该办法是对成都市委“157” 总体发展思路的深化落实,也是建设西部文创中心、世界文化名城的重大举措,对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强市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成都市委市政府在发展成都市非国有博物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确立了创建全国非国有博物馆示范区,构建“一中心、三群落”发展格局,建设“博物馆之城”的建设目标并取得了一定成绩。因此,为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力度,规范资金管理,落实部门责任,成都市级财政、文广新部门按照工作部署,在全面调研并多次研究讨论基础上,共同研究制定了《成都市非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从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适用范围、资金分配、申报管理以及职能职责等方面着力构建和完善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机制,加强了成都市非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明确了财政和文广新等部门在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中的职责定位,规范资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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