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 于伟国省长就加强文物保护作重要讲话
发布时间: 2017-03-30       点击数:2388

2017年3月20日,福建省省长于伟国主持召开福建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

于伟国强调,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福建省省委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要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保护是第一位,要真正做到让文物留下来、活起来。要特别重视城镇化进程中的文物保护,发挥文物在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今天的保护,也是为了明天,为了子孙后代。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像保护青山绿水一样,保护好留在八闽大地的人类文明成果。(福建省文物局  何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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