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文物工作专题汇报会
发布时间: 2017-03-22       点击数: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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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秘书长、教育工委书记李鹏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工作专题汇报,并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物工作提出要求、作出指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田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八个厅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此次文物工作专题汇报会主旨是,在系统梳理总结近年来新疆文物工作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不足,以及贯彻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情况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查不足、觅对策、谋发展,以召开全区文物工作及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契机,以落实中央新疆办关于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切入点,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关于文物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明确新疆文物工作聚焦服务“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工作方向。同时,专项研究通过了设立自治区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护人员专项补助经费等多项重大事宜。

李鹏新强调,新疆文物工作的核心是聚焦和服务总目标,要切实把文物工作对于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作用发挥出来,切实把新疆文物工作自身的特点和特色发挥出来,谋长远之策、行固本之举。围绕这个核心,当前紧要工作是抓紧抓好全区文物工作召开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细致筹备,为的就是确保将会议开好开实开出成效,为的就是以《实施意见》为抓手,切实加强对文物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大对文物工作的支持,切实响应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文物工作的安排部署。

李鹏新副书记指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内新疆文物工作要不断提升三个能力,一是文物抢救保护的基础能力,二是组织管理的领导能力,三是展示利用的服务能力。为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决心、花力气,着重解决事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工作基础的几个重点问题。决定按照“地州市和有业务的县市应建尽建”的原则,核增地县文物保护部门机构编制,实现地县两级文物管理部门组织机构全覆盖;决定设立自治区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护人员专项补助经费,解决475处全国重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长城烽燧950名看护人员生活补助,并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决定核增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作正常开展;决定成立文物展示利用指导机构,建章立制,规范各级博物馆、文物景点解说词、导览说明并予以前置审查;决定将现自治区档案馆办公场馆(5000㎡)无偿划拨至考古研究所,以解决出土文物储存环境差、空间不足等实际困难;决定在2017年3月底召开全区文物工作会议。

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为开实开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工作会议,全面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为后续工作明确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办公室 陈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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