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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考古丨西汉废帝、海昏侯刘贺墓考古发掘的价值及意义略论(下)
发布时间: 2021-11-17       点击数:24061


二、 出土文物的独特价值


迄今为止,从刘贺墓中已经出土各类文物一万余件(套、组),不仅在已经发掘的列侯墓中首屈一指,甚至超过了很多诸侯王墓。这批文物,真实再现了西汉时期高级贵族的豪奢生活,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


在所有文物中,最受学界关注、价值最高的文物无疑是出土于西藏椁文书档案库中的大量简牍。其中竹简达五六千枚,经过对1000余枚竹简的初步释读,已经发现了《论语》、《易经》、《礼记》等多种儒家经典和医书、方术等古籍,还有一篇汉赋体的文学作品《墓赋》,文情并茂地描绘了花费数百万为一位列侯修建豪华墓室的过程。木牍共80余版,其中两版是刘贺、刘贺夫人元康四年分别写给宣帝和皇太后的奏折副本的开头部分。可以断言,如果简牍内容全部释读出来,一定会震动学界。


这批文物不仅印证充实了我们对一些汉代制度的认识,还使我们了解到文献失载的一些西汉制度。


刘贺墓出土的黄金数量之大令人惊愕,迄今已达378件,其中重汉代一斤的金饼285件,大马蹄金17件,小马蹄金31件,麟趾金25件,金版20件,如果再加上內棺包金丝缕琉璃席下放置的多排金饼,数量将突破400件,总重量在115公斤以上。这批黄金,主要出于便房西室、内外棺之间和內棺中的金缕琉璃席下。在其中的四件金饼上,有字迹优美的墨书题记:“南藩海昏侯臣贺元康三年酎金一斤”。由此可以证明,这些黄金,是刘贺为了向皇帝进献“酎金”的黄金储备。酎,是祭祖用的醇酒,正月起酿,八月成酒。西汉制度规定,每年八月,皇帝在长安高庙举行祭祖大礼时,有封地的诸侯王和列侯必须根据封户人数多少,向皇帝进献黄金购买酎酒助祭。如果所献黄金重量不足或成色不好,王削县,侯免国,处罚极为严厉。文献载,仅元鼎五年一次因“酎金罪”失侯的列侯就有106人。这一由文帝创始的制度,称作酎金制。这批黄金,证明了直到宣帝时期,酎金制仍在强力执行。


有关西汉诸侯王、列侯的用乐制度,史无明文。但刘贺墓出土的一套礼制乐器,为我们透露了端倪。在刘贺墓北藏椁的乐器库中,出土了两架青铜编钟和一架铁编磬,同出的还有二十五弦漆瑟、笙、排箫和多件伎乐木俑,其中铁编磬是第一次出土。根据漆瑟上的“昌邑十年”题款判断,这组乐器,应是第一代昌邑王刘髆所用一套完整礼制乐器,钟磬是主体。其中一架钮钟14件,一架镈种10件,一架铁磬14件。据《周礼·春官·小胥》载:“王宫县,诸侯轩县,卿大夫判县,士特县。”县,悬也。郑司农注:“宫县,四面县;轩县,去其一面;判县,又去其一面;特县,又去其一面。……轩县三面,其形曲,……轩县去其南面,辟王也。”根据这套乐器可以推定,西汉时期诸侯王乐制以打击乐器钟磬为主,钟磬采用轩悬的方式,辅助乐器有瑟、笙、排箫等。


东汉的车輿制度,《续汉书》叙述颇详,而且得到东汉画像石、画像砖和墓室壁画中的大量车马出行图的印证。关于列侯的车輿制度,《续汉书·舆服志》载:“公、列侯安车,朱斑轮,倚鹿校,伏熊轼,皂盖。”但是,西汉的车輿制度特别是诸侯王、列侯的车輿制度,却至今了解甚少。刘贺墓出土的车马文物,为我们探索这一问题提供了一批极为重要的实物资料。这批车马文物,可分为实用车马和偶车马两类。实用车马出土于外藏椁,共有五车二十匹马,应皆为驷马安车。同出的3000余件车马铜饰件,相当一部分有华丽的错金银图像,其精美豪华令人叹为观止,远远超过富平侯张安世墓所出的同类器物。可以断言,这种贵族专用的高等级用车,肯定是刘贺为昌邑王时所使用的。偶车马分为偶轺车和偶乐车,6辆偶轺车出于椁室的东西车库,两辆乐车出于甬道。轺车是一种级别较低的立乘小车,驾一马,可以个人拥有,在高官贵族的车马出行队列中只能作为导车和从车使用。两辆乐车中,一辆为载有实用建鼓的鼓车,另一辆为载有实用铜錞于和铜编鐃的金车。《周礼·地官·鼓人》:“以金錞和鼓。”郑玄注:“錞,錞于也。”《淮南子·兵略训》:“两军相当,鼓錞相望。”《广雅》:“以金鐃止鼓。”先秦时期,鼓与錞于、编鐃相配,用于军旅中,在行军作战时,指挥军队进退,属于军礼乐器。击鼓进军,击錞于和编鐃止鼓退军。刘贺将这种军礼乐车用于出行,显然是借用了军礼。刘贺墓出土的这些车马文物组合起来,就构成了一套完整的西汉王侯贵族的出行车队:王侯乘坐的主车即驷马安车居中,最前面以数辆轺车为导车,导车之后、主车之前为鼓车和金车,主车之后为以数辆轺车为从车。击鼓则车行,击錞于和编鐃则车停。当然,实际的西汉王侯车马出行队列要复杂得多,还要加上等级较高的属官的属车和大量的骑卒及步卒。这是西汉王侯的车輿制度,到东汉时期稍有变化。在山东长清孝堂山祠堂的“大王车出行图”上,大王即诸侯王乘坐的驷马安车主车前,只有鼓车而没有金车,应是东汉时期诸侯王的车輿制度。


在北藏椁的钱库中,整齐码放着成缗的五铢钱,高度达1.8米,重达10余吨,总数约200万枚。我推测,这库铜钱,应是宣帝赐给的、为刘贺助丧的赙赠钱。汉代高级官吏和诸侯王、列侯死后,皇帝按制度规定赐钱物助丧,这种制度称为赙赠制或赗赙制。西汉对于赙赠钱的数量,史无记载。霍光死后,宣帝赠赙“金钱”,数量不明。但西汉赙赠制度的细节可以从东汉赙赠制度推知。《后汉书·羊续传》:“旧典,二千石卒官,賻百万。”《后汉书·济北惠王寿传》:“自永初以后,戎狄叛乱,国用不足。始封王薨,减赙钱为千万,……嗣王薨,赙钱五百万。”列侯地位在二千石官吏之上,而远低于诸侯王,刘贺之丧获200万赙赠钱应是符合当时的赙赠制度的。


在东藏椁内,出土了铜籍田鼎和铜籍田灯各一件。籍田鼎刻铭为:“昌邑籍田铜鼎,容十斗,第二。”籍田灯上也有“籍田”刻铭。籍田礼是西汉最重要的礼仪活动之一,从文帝始,每年孟春正月,朝廷都要在长安举行盛大的籍田礼,皇帝亲祀先农后,到籍田躬耕,在京的百官贵族都要参加,意在“祈年”和“劝农”。东汉时期,各郡国都要举行籍田礼,西汉是否如此,记载阙如。这两件籍田铜器的发现,证明了西汉时期各郡国(包括侯国)也是隆重举行籍田礼的。在《汉书》中,刘贺是个劣迹斑斑、行事荒唐的不肖贵族子弟形象。作为全新的历史资料,刘贺墓出土的大量文物,多角度真实再现了刘贺起伏跌宕、命运多舛的一生,从中我们看到了一位与文献记述完全不同的刘贺。


从西藏椁出土的《论语》、《礼记》、《易经》等儒家经典简书,证明了刘贺自小就受过良好而系统的儒学教育。在宫廷政变被废时,随口就引用《孝经》中的文句,痛责杀气腾腾的霍光等人:“闻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天下!(《汉书·霍光传》)”说明十八岁的刘贺,早已对这些经典熟记在心。尽管如此,他还终生坚持苦读。出土于主椁室西室的圣贤像漆屏风,画有孔子、子夏、子张等圣贤像,这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孔子像。刘贺将其摆在床榻旁,表明这是他生前最喜爱的常用物品,也证明了他对儒学刻骨铭心的崇奉。简书中的《墓赋》,反映了他对当代文学的喜爱。同出在西室的石砚和墨碇,使人不禁联想起刘贺被废后囚禁在昌邑时,头上簪笔谒见前来视察的山阳太守张敞的情形。这说明,刘贺自幼就受过儒家六艺中“书艺”的严格训练,深谙书道真谛,并终身研习不辍。这些文物,无可辩驳地证明了刘贺绝非是一个粗犷少文的纨绔子弟,而是一个满腹经纶、有着深厚文化素养的宗室贵胄。


刘贺墓内藏椁出土的漆围棋盘、漆琴、剑戟、皮质甲胄、西周铜提梁卣、两件战国蟠螭纹铜罍、战国铜剑等文物,反映了刘贺有着广泛的兴趣和爱好,既有琴棋雅兴,又喜习武健身,还痴迷于古物的鉴赏收藏。墓中出土的大量铜、漆、玉质酒具,诸如壶、罍、尊、案、盘、杯等,暗示刘贺有着喜欢交接宾友,纵情豪饮的爽朗性格。高贵、儒雅的风度使这位少年昌邑王有着迷人的魅力,在他18岁时,身边已经聚集了二百多名誓死效命的宾客和死士。在霍光发动的宫廷政变中,这批人全部被杀,面对死亡,他们发出了“当断不断,反受其乱”的悲壮慨叹,竟无一人跪地求饶!


值得注意的是,墓中出土30余件纪年款漆器和铜器,全部是昌邑国之物。其中最晚的纪年为“昌邑十一年”,其余分别为“昌邑二年”、“昌邑三年”、“昌邑九年”和“昌邑十年”。“昌邑十一年”为武帝后元二年(前87年),其年刘髆薨逝,刘贺即位为第二代昌邑王,时年只有五岁,还是一个未谙世事的稚子。可以断定,这些文物,都是刘髆置办的。由此可以看出,与其父刘髆相比,刘贺在昌邑王位的十三年间,行事简朴低调,绝对没有恶名,这也正是霍光集团拥立其为帝的冠冕堂皇的理由之一。


四枚写有“南海海昏侯臣贺元康三年酎金一斤”题记的金饼,证明墓内的黄金确实是准备进献皇帝的酎金,但没有进献成功。元康三年,正是刘贺被封为海昏侯之年。据《汉书》刘贺本传记载,在被封的同时,又受到“不宜得奉宗庙朝聘之礼”的打击。这就意味着,刘贺不能参加宗庙祭祖大典,无权再向皇帝进献酎金,迹近宗室除籍。因此,这些酎金只能埋进坟墓。


墓中发现的铜药杵臼和虫草、五味子等草药,表明刘贺生前患有严重的疾病。《汉书·刘贺传》记载,刘贺被废后,囚禁生活的折磨和巨大的政治恐惧很快摧垮了他的身体,严重的风湿病使他步履维艰。贬谪到海昏侯国后,湿热的气候肯定进一步加重了他的病情,加上新的政治打击,仅仅过了四年就溘然长逝了。


刘贺是个历史悲剧人物,他的失败,绝非不肖所致,而是缘于缺乏政治经验和权臣当政的时代。史书是胜利者书写的,对政治失败者横加罪名是史书的定势和常态。因此,《汉书》中对刘贺的记述评价不足凭信。


三、 陨落帝星的无奈哀荣


从刘贺墓的宏大规模的墓室和精美豪华随葬品的巨大数量看,他的葬礼似乎极为隆重,可谓备极哀荣。这与中国历史上其他废帝大多死于非命,以庶民礼草草埋葬大相径庭。但事实恰恰相反,这种表面上的哀荣,实际上是一次新的政治打击的结果。西汉制度,列侯死后,其家人无权自行处理丧事。《汉书·景帝纪》:“列侯薨,遣太中大夫吊祠,视丧事,因立嗣。其葬,国得发民挽丧,穿复土治坟,无过三百人毕事。”神爵三年(前59年),刘贺死,“上当为后者子充国;充国死,复上弟奉亲,奉亲复死。”这一离奇事件立刻成为刘贺政敌攻击他的口实,他们认为这是“天绝之也”,主张“暴乱之人不宜为太祖”,建议将海昏国除国绝嗣,并很快得到宣帝批准。这样,刘贺的家人瞬间都成了庶人,再也无权继承和享用刘贺作为列侯的专用财产。这些财产中,当然包括刘贺被废后经朝廷恩准继承的刘髆的全部财产。对于前来“视丧事”的太中大夫来说,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将这些财产全部埋入刘贺坟墓中。但是,由于财产太多,只能修造规模宏大的墓室。这也正是表面上刘贺备极哀荣的真正原因。显然,这是一种无奈的畸形哀荣。如果刘贺地下有知,一定会像自缢前的崇祯皇帝一样,发出椎心泣血的祈愿:愿世世毋生帝王家!


来源:江西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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