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工作首次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取得积极成效
发布时间: 2017-02-07       点击数:2598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文明办)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给国家文物局发来感谢信,充分肯定了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年度测评工作的国家文物局机关干部郑丽娜、刘柏良、钱春峰,张磊、詹德华、邵明杰等六位同志的工作表现。感谢信指出,测评期间,六位同志任劳任怨、加班加点、连续工作,牺牲周末休息时间,克服天气严寒等不利条件,认真负责、严谨规范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展现出过硬的政治素质、良好的业务素养、扎实的工作作风,为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发展做出了贡献。


  据悉,2016年以来,在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副局长宋新潮带领下,督察司积极推动,首次将文物工作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按照局领导指示和中央文明办统一安排, 2016年12月8日至30日,郑丽娜等六位同志参加了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年度测评工作。国家文物局领导对此次工作高度重视,出发前,专门召开动员部署会,结束后,专门听取工作汇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6年是文物工作首次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国家文物局六位同志分赴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贵州等省份,对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博物馆在内的多项工作和相关申报材料实施考评。有关负责同志指出:文物工作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地方政府重视和加强文物工作有重要意义。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活动时间长,考核复杂,竞争激烈。各参评城市党政“一把手”高度重视,各项工作的短板或“失分点”往往决定成败。2016年,首次将文物工作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使重大文物违法案件、文物建筑火灾事故、盗窃盗掘文物案件和不可移动文物大规模消失等情况直接引起党政“一把手”的关注。据了解,陕西等省文明办在测评涉及文物的指标时,通过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进行测评,为解决当前文物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拓宽了渠道。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体系和工作方法是在10多年的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的,很多地方值得文物部门借鉴学习。2016年国家文物局开展的长城执法专项督察行动,就充分借鉴了国务院对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办法,采取百分制考核手段,实施精准考核。


  按照国家文物局领导要求,有关部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完善细化文物工作相关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争取将完善细化的文物工作指标纳入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张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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