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制度力量推动江苏文物保护利用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19-12-05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聚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事关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根本性问题,部署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江苏文物部门将紧紧围绕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强化制度意识、深化制度创新、发挥制度优势,为深入推进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提供多领域全方位制度供给。

第一,以更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邓小平同志说,“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精辟指出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迎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明确了大国治理的“四梁八柱”,是国家制度建设的伟大创举,是开启“中国之治”新境界的伟大宣示。文化制度,是国家制度的重要内容与有机组成部分。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列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13个方面“显著优势”之一,并且在第七点指出,“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这为文化制度的改革创新和完善发展指明了方向。当前,新时代文物工作面临着切实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命力影响力、更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新使命新任务,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把自觉运用制度力量作为推动文物工作守正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抓好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既毫不动摇把党和国家根本制度坚持好、巩固好,又与时俱进把文物领域各方面制度机制完善好、发展好,不折不扣遵守好、执行好,以制度自信增强文化自信,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全面开启新时代文物事业改革发展新征程。

第二,以强烈担当意识明确责任。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魂,也是国家治理的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之治”的思想宝库。比如,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建设就提出,将围绕宿迁龙工庙、清江大闸、总督漕运公园、高邮邮驿、扬州古城等核心展示园,串联粮仓、府衙、御码头、行宫等一系列特色展示点,打造以漕运、盐运、商贸体验为重点的国家治理文化线路,表现大运河在维护大一统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的作用。要认识到,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支撑条件,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对照新任务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文物保护利用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文物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仍需加强,文物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尚需提升。去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到2025年,要紧紧围绕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初步实现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要深刻把握文物部门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肩负的责任,将文物工作主动融入大局,以更大动力和创新活力统筹谋划推进新时代文物事业改革发展,全面提升文物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更加主动扛起文化和旅游高水平融合、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

第三,以突出制度导向继承经验。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而摆上更加突出地位并持续深入推进的,既是一项战略工程,也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保持制度的一贯性、推进制度改革实践的连续性,以及肯定和继承制度建设的成就与经验。多年来,江苏文物工作在实践探索中形成了一系列在全国有影响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比如,率先开展“文物安全综合管理实验区”试点,推进文物安全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协调指导作用,与公安、消防、海关等部门的协作机制不断完善;牵头江浙沪文物行政执法合作,率先实行文物行政执法区域联动,等等。近几年来,我们又结合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及时建立文物安全与违法犯罪案件上报规定、考古工作事中事后监管、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等事业发展所急需的制度,制定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分配办法、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省文物保护专家库、专家评审论证规定等规范工作所必备的制度。我们提出,开展各项工作,都要以这些制度为准星,全面落实这些制度,这为江苏文物工作保持全国前列提供了重要保障。 

第四,以改革创新精神完善机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既阐明了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在系统总结党的制度建设历史经验基础上,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现在,我们正处在谋划“十四五”发展的关键节点,必须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为主线,以推进文物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持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不断促进文物领域制度体系的发展与优化,切实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重点围绕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着力健全以下几方面机制:

一是文物系统党的领导机制。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文物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不懈锤炼文物系统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推动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安排都按制度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文物保护利用机制。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文物工作社会参与和文物保护利用政策支持机制,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文物建筑、考古遗址展示利用,依托文化遗产打造更多旅游商品和文化创意精品,建立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三是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机制。编制出台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省级专项规划,加快推进运河重点遗址遗迹考古发掘和保护展示工程,协助推进中国大运河博物馆建设,高质量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重点建设区建设走在前列。

四是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深化文物安全综合管理实验区创建,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牢牢守住文物安全红线底线生命线。

五是文物法治工作机制。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水下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督察,落实文物违法犯罪案件移送、涉案文物移交等制度,抓好全民普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文物改革发展的能力。

六是文物公共服务精准对接机制。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丰富优质文物公共服务和新型业态产品供给,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借助“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推进智慧博物馆建设,鼓励文物博物馆单位开发更多群众喜爱的展览精品和文创产品。

七是文物相关产业健康发展机制。实施“文化+”“旅游+”战略,推介文物领域研学旅游、体验旅游、休闲旅游、红色旅游项目,以博物馆延时、夜间开放激发夜间文旅消费,推动文物与教育、旅游、创意设计、动漫游戏等融合发展。

八是文物科技人才支撑机制。积极参与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加强文物保护管理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重点科研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更加重视运用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

(吴晓林  作者为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江苏省文物局局长)


(来源:国家文物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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