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
发布时间:2019-12-05


破除“四唯”倾向 规范专业设置 
《关于深化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深化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12月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李金生、国家文物局人事司司长朱晓东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陆琼主持。



顾玉才指出,文物博物专业人员是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中坚力量,是推动、引领文博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意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文博专业人员职称评价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改革措施。


顾玉才介绍了《意见》主要内容,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优化层级设置,取消文博管理员;规范设置专业类别,统一设定为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等四个专业类别。二是完善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推行代表作制度,将文博专业人员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的“四唯”倾向,特别是不唯论文,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三是创新评价机制。丰富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提高职称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创新基层文博专业人员评价方式,建立健全“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向基层文博专业人员倾斜。发挥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逐步下放文博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权限。四是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加强职称评审监督,健全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加强职称评审服务平台建设,提供便捷化服务。


顾玉才强调,职称制度改革涉及广大文博专业人员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改革工作任务复杂,社会关注度高,要抓好改革政策的贯彻执行工作。各地人社、文物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办法,推进改革措施的落地落实。让广大的文博专业人员切实理解改革措施,感受到职称改革带来的职业归属感。


在答记者问环节,顾玉才、李金生、朱晓东就《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主要突破、特点亮点、贯彻实施要求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来源:国家文物局;作者:徐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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