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印发《河南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11-06
  为进一步做好河南省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的精神,11月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为载体构筑文化高地,推进中原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到2025年,文物依法保护水平显著提升,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形成,文物安全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机构队伍更加优化,文物领域社会参与活力不断焕发,文物工作在推动文化繁荣兴盛、促进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

  通知要求,打造中华文明标识,积极参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和考古中国重大研究,实施中原地区文明化进程研究项目,持续发掘和研究重要遗址。加强文物价值传播推广,组织编写河南省文化遗产知识读本,将其纳入中小学和干部教育体系。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传承,学习,利用好河南省深厚的革命历史和丰富的红色资源。加强文物督察,加强省级文物督察力量,强化对文物安全形势严峻、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和文物安全事故多发地区的督察。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推进河南省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健全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级政府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机制,落实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规定,推进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体系建设,强化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深入推进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文物合理利用,依法加大对文物资源配置力度。健全社会参与机制,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使用和运营管理。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推进河南博物院新馆、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新址建设。促进文物市场活跃有序发展,引导民间收藏文物保护利用,促进文物市场健康发展。深化文物领域交流合作,配合国家对外开放工作大局,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考古发掘、科学研究及文物科技保护领域的合作。加强科技支撑,支持国家城市考古与保护重点科研基地、国家古代壁画保护基地河南站和国家彩绘陶质文物保护基地河南站建设。创新人才机制,制定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实施意见,健全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文物保护管理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基层文物保护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稳定。完善文物保护投入机制,支持文物保护由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由注重文物本体保护向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整体保护并重转变。

  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形成合力,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完善地方文物法规体系,鼓励各地结合本地文物保护利用实际,制定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为文物保护利用提供有力法制保障。加强督促落实,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列为省委、省政府重点督查内容。


(来源:国家文物局;作者: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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