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改委、文物局联合印发“十三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6-09-30


  按照国家文物局和江苏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日前,江苏省发改委、文物局联合印发了《江苏省“十三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规划》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文物保护中长期(2016-2020)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江苏实际,对今后五年江苏文物事业发展做出了全面谋划和科学安排。


  《江苏省“十三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紧扣宏观背景、体现江苏特色、注重虚实结合,定位于全国第一方阵。其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形成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理念创新的文物保护机制;完善文物保护体系,各级各类文物及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构建主体多元、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博物馆体系,推进全省博物馆高品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博物馆库房及展厅文物保存环境,加强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建立科学完备、基础完善、责权明确、特色高效文物法律及安全体系;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提升文物保护科技水平;加强文物安全和法制工作,依法行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文物资源的活化利用工作,大力发展文博创意产业,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单位对外开放力度,实现文物资源优势向文化产业优势转变;加快引进专业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提升现有人员专业水平,建立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文博人才队伍。形成共建共享、惠及全民的文物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具体指标分为五个方面:夯实文物工作基础,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探索地域文明,全面提升博物馆品质,完善文物法制建设。重点任务包括:文物法制建设,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利用,博物馆综合质量提升,文物安全管理,文物工作综合能力提升,文物资源合理利用。为确保规划落到实处,《规划》从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法治意识,健全协作机制、提升管理效能,拓宽投入渠道、激活资金效益,改善人才结构、壮大文博队伍等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


  江苏省文物局的规划编制工作2014年上半年正式启动,其间多次召开各级文物部门和文博机构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书面征求省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意见,反复修改,数易其稿,力求做到既有前瞻性、导向性,又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得到有关方面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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