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
发布时间: 2016-09-21       点击数:4665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强调,西藏自治区是文物大区,文物资源丰富、底蕴深厚、风格独特,蕴涵着丰富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承载着民族悠久历史的记忆,是博大精深藏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中华民族灿烂文明中的一颗璀璨明珠。进一步明确加强新时期西藏文物工作,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支撑,对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维护祖国统一、增进民族团结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意见》要求,文物工作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按照“五大”发展理念和“十六字”工作方针要求,坚持服务大局,统筹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城乡建设、宗教活动、民生改善协调发展;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文物工作机构设置、资金投入、政策保障、依法管理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坚持创新发展,推动文物工作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协同创新,促进文物、文化和旅游协调发展;坚持依法保护,把稳定与安全视为生命线,全面落实法律职责,加大文物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和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合理利用,积极应对社会发展新需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发掘文物内涵,拓展文物利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坚持政治导向和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建设重要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和重要世界旅游目的地,夯实基础,加大保护,强化执法,拓展利用,提升能力,依法管理,努力实现从文物大区向文物强区的新跨越。


        《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强文物基础工作,切实抓好文物普查,统一登记、动态管理,加强文物资源库和“文物身份证”建设,掌握全区文物资源现状。要加强文物维修保护,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整体维修保护;对传统村落文物建筑、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边境区域、偏远贫困地区的文物单位进行抢险加固;对古遗址、古建筑等易受损坏的文物资源进行定期安全评估,及时采取保护措施,确保文物资源安全。要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各级政府要建立文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明确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文物安全严防、严管、严打和严治的长效机制。要加强文物保护规划实施,统筹指导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做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及时核定本行政区域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通过政务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完成第一次全面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建立1305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40多万件文物档案,建立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数据资源库;对馆藏文物进行预防性保护,为处于地震带的文物单位珍贵文物配置防震保护设备;对珍贵文物进行保护维修,抢救、保护材质脆弱珍贵文物。《实施意见》还就如何加强重要历史和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经济发展与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文物考古与研究、文物利用、博物馆建设与免费开放,以及文物宣传工作等方面进行了具体明确。


        《实施意见》从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法规、加大投入、强化执法、提升能力和严格追责等七个方面,为进一步加强西藏文物工作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支持文物部门依法履行主管责任;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文物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建立文物工作综合考评和责任评估机制,以及统战、文物、文化、公安、环境保护、旅游、海关等11部门参加的行政执法联运机制,对主要问题适时开展联合检查和综合整治;公安、海关、工商、文物等部门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盗窃、盗掘、走私等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全面落实《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完善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工程、博物馆管理、考古发掘、文物合理利用等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文物经费投入力度,加强文物经费绩效管理和监督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地县文物行政执法职能,实现区地县文物行政执法主体全覆盖;深化区内外高等院校合格,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适应文物事业发展的新型人才队伍;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各级政府领导和行政部门不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责任,决策失误、失职渎职导致珍贵文物或者文物保护单位损坏、灭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当地政府负责人责任。


        《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存状况良好,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明显改善,一般可移动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初步建立自治区、地(市)博物馆为主体、行业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共同发展的博物馆体系;现代科技在文物工作中得到广泛运用,文物信息化能力不断提升,科技支撑作用得到较好发挥;组织开展西藏史前文明和丝绸之路南亚廓道等重大课题研究,文物考古和研究工作取得新突破;文物合理利用领域不断拓展,文物宣传展示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文博创意产业持续发展,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和社会教育作用更加彰显,文物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完善;保护文物的意识深入人心,形成人民群众参与文物、文物保护成果惠及人民群众的新格局,文物资源在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乔炳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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