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五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6-12-20       点击数:3017

        12月6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甘肃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文物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五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及甘肃省省属有关企业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立足于深入发掘甘肃省各级各类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发展甘肃文化创意产业,提出了使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成为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新引擎,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到2020年文创产品年产值在1亿元以上的创意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企事业单位达到10家以上,文创产业产值在甘肃省文化产业产值中的比重达到30%左右的具体指标。根据《意见》,未来四年中,该省文创产品开发将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为试点阶段,在庆阳市等地区和敦煌研究院、省博物馆、省图书馆、省文发集团、读者出版集团、兰州创意文化产业园等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同时鼓励全社会积极申报参与开展试点;第二阶段(2018年)为推广阶段,在甘肃省文化文物单位全面推广试点经验,逐步形成并推出一批文创产品品牌、产品和研发团队;第三阶段(2019年—2020年)为全面发展阶段,探索文化文物单位+创意+企业+手工艺人的合作模式,逐步完善网络+实体、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销售网络。


        《意见》从八个方面明确了甘肃省文创产品开发的主要任务。一是分类整理文化资源,加强资源共享;二是开展创意研发生产试点;三是推动各类文化文物单位创意开发利用;四是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作用;五是积极培育文创产品市场主体和平台;六是建立完善创意产品营销体系;七是打造甘肃文化文物创意产品品牌;八是推进文创产品开发跨界融合发展。《意见》同时明确了相关任务的责任单位,并从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加大政策支持、考核奖惩、人才培养力度,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相应保障措施,切实推动该省文创产品开发利用工作。


        今年以来,甘肃省文物局以习近平总书记让文物活起来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文物工作的指示批示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文物系统文化创意产品研发相关工作。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后,甘肃省文物局借助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对口帮扶甘肃省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的有利契机,积极与故宫博物院对接,制定了甘肃省文博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实施方案,积极参与甘肃省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实施的意见起草工作,将发展文博创意产业列入甘肃省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敦煌研究院和甘肃省博物馆被列为全国文创产品开发试点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全面起步并初见成效。下一步,甘肃省文物局将把文创产品开发作为促进文物合理利用,推动甘肃特色文物活起来,服务该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提振甘肃在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建设中文化形象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在体制机制、政策扶持、经费保障、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深入持久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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