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举办2016年度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6-11-25

        11月17日,江苏省文物局在丹阳举办2016年度全省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13个设区市和3个省管县文广新局(文物局)分管执法工作的负责同志,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江苏省文物局副局长殷连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当前文物安全和文物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法人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占文物违法案件的绝大部分;二是“有案不查”“查而不结”普遍存在;三是文物安全责任追究需要强化。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破坏文物应该承担的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文物安全责任追究难以落实。


        会议提出了2017年工作的目标任务,一是要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制订文物违法案件约谈和问责实施细则和相关制度,加大问责力度。配合省人大开展《文物保护条例》修订调研等前期工作。二是要以“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为抓手,组织开展文物违法犯罪案件专项督查行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推动“两法”衔接,加大刑事处罚力度,始终对违法犯罪分子保持高压态势。深化文物执法相关部门、江浙沪文物行政执法合作机制,提升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合力。三是要继续推进文物安全综合管理实验区建设,落实文博单位“三防”达标,打牢文物安全基础工作。提升日常巡查科技化水平,在完善省市文物安全执法监控平台联网运行的基础上,实现与有条件的县(市)对接落地,逐步覆盖全省,同时纳入国家文物局监控网络体系。四是要落实全省文物法制培训“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有计划组织全省文物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国家文物局等有关方面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按照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报告和省政府《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文物行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督察,查办大案要案,有针对性地重点督查文物违法“零办案”“零结案”地区,扭转部分地区文物行政执法消极被动局面。五是要利用文博主题节庆活动,结合典型案例,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以及移动终端,向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大力宣传文物保护工作,争取广泛支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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