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召开全区文物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7-03-17

3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崔晓华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阮教育总结和安排全区文物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深刻理解文物资源的重大战略地位,全面认识文物保护的紧迫形势,认真把握文物保护的基本要求,树立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把文物保护工作抓实抓好。

会议强调,一要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保护文物的法定职责,将文物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国土、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海关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文物保护方面的职能职责,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积极配合,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级文物部门要认真履行好文物保护和传承工作的主体职责,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二要加大机构队伍建设和经费投入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职能配置,重点强化市、县两级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加强文物政策法规教育培训,加快紧缺人才、专业人才培养。各市、县(区)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作用,把文物保护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和传承。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局要指导各县(区)文物部门做好相关文保项目的储备和基础工作。三要加大文物保护,特别是长城保护工作力度。长城沿线市、县、乡各级政府要落实长城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健全长城保护员制度,强化执法巡查,加大对破坏长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逐步形成长城保护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全区长城保护工作有新进展。四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技术和先进传播理念,推动文物数字资源共享,促进文物知识的传播普及,使文化遗产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不断提升文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银川市要结合西夏博物馆建设,与大数据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相衔接,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提升西夏陵申遗的影响力和和首府城市影响力。各级文物部门要以每年举办“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和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部门要定期对地方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等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果上报自治区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编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管文物的负责同志、文化局局长、文物管理所所长,文化厅直属文博单位副处以上干部出席会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局 王武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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