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彬 (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考古文博系)
摘 要:南昌市新建区墎墩山一号汉墓经过数年的科学发掘及论证,确定一号墓主人就是西汉第一代海昏侯刘贺。文献资料显示,刘贺初为昌邑王,后因昭帝崩而无嗣被霍光人等拥立为皇帝,但在位二十七日即被废黜,最后沦落为食邑于蛮荒之地的小列侯,不久在悲愤无奈中郁郁而终。关于刘贺被废的原因,文献资料给出的主要依据是“荒淫迷惑,失帝王礼谊,乱汉制度”。但是,刘贺墓葬的考古资料显示,他却是一位恪守礼仪、崇尚节俭、满腹经纶之人。
关键词:历史文献;考古材料;海昏侯;刘贺
第一代海昏侯刘贺的墓葬位于南昌市新建县(现为新建区)大塘坪乡墎墩山,是墎墩山汉墓群中营造规模最大的墓葬,编号为一号墓①。经过数年艰苦卓绝的科学发掘,出土有青铜器、玉器、漆木器、竹简等共计万余件(套)重要文物。主棺内发现的一枚刻有篆书“刘贺”字样的玉印,确定了一号墓的主人就是第一代海昏侯刘贺。
一
有关刘贺生平的文献记载主要集中在 《汉书》中,其中最重要、且具有早晚逻辑关系的有6条:“(天汉四年)夏四月,立皇子髆为昌邑王。”②;“昌邑,武帝天汉四年更山阳为昌邑国。”③“贺者,武帝孙,昌邑哀王子也。”④“昌邑哀王髆天汉四年立,十一年薨,子贺嗣。”⑤“元平元年……六月丙寅,王受皇帝玺绶。”⑥“王受皇帝玺绶,龚尊号,即位二十七日,行淫乱。……国除,为山阳郡。”⑦据此可知,刘贺是武帝的孙子、昌邑王刘髆的儿子,刘髆的谥号为哀王,被封为昌邑王的时间为天汉四年,即公元前97年。刘髆的封地在原山阳郡,在位时间为11年。他死后,其子刘贺继承了他的王位。之后,在元平元年,即公元前74年,刘贺又被继皇帝位。不幸的是,他在位仅27天,即被废黜,同时国除。据上推算,刘贺在昌邑王位上的时间共计13年,加上其父在位的11年,昌邑国号共存在了24年。文献对刘贺生平的记述虽然只有数语,却为我们描绘出此人跌宕起伏的悲惨人生。
关于刘贺即位皇帝的原因《汉书》中也多有记载。《汉书·宣帝纪》载:“元平元年四月,昭帝崩,毋嗣。大将军霍光请皇后征昌邑王。六月丙寅,王受皇帝玺绶,尊皇后曰皇太后。”⑧《汉书·武五子传》载:“立十三年,昭帝崩,无嗣,大将军霍光征王贺典丧。”⑨原来,昭帝在元平元年(公元前74年)死后,因无子嗣继承皇位,是大将军霍光“征”昌邑王刘贺来国都“典丧”,然后即位皇帝的。而霍光“征”诏刘贺即位皇位事件的背后,却是中央内部派别之间的权利博弈。《汉书·霍光金日磾传》载:“元平元年,昭帝崩,亡嗣。武帝六男独有广陵王胥在,群臣议所立,咸持广陵王。王本以行失道,先帝所不用。光内不自安。郎有上书言:‘周太王废太伯立王季,文王舍伯邑考立武王,唯在所宜,虽废长立少可也。广陵王不可以承宗庙。’言合光意。光以其书视丞相敞等,擢郎为九江太守,即日承皇太后昭,遣行大鸿胪事少府乐成、宗正德、光禄大夫吉、中郎将利汉迎昌邑王贺。”⑩据此可知,昭帝死后,群臣本来想立广陵王为皇帝,但终因霍光“内不自安”而放弃,而立刘贺为帝才“合光意”。可见,霍光当时在中央早已权倾朝野,且具有左右皇帝继承人的权力。霍光在与朝中其他大臣“商议”后,“即日”承太后诏书,立即派大臣去迎接昌邑王刘贺进京“典丧”并即位皇帝,凸显霍光当时拥立刘贺为帝的急切心情。《汉书·武五子传》形象记载了刘贺接到诏书后匆忙进京的情景:“贺发,晡时至定陶,行百三十五里,侍徙者马死相望於道。”⑪半天就走了一百三十五里,随行人马甚至出现了累死的情况,足见当时的刘贺奉诏进京时的急切程度。
但是,刘贺即位后的表现却令霍光人等堪忧。班固在《汉书·霍光金日磾传》中记载了霍光及众臣“奏请”太后废黜刘贺的奏书,其中列举了刘贺在位期间的种种不良表现,其罪名是:“荒淫迷惑,失帝王礼谊,乱汉制度”,共计二十余条。⑫所谓“荒淫迷惑”主要是指:“使从官略女子载衣车,内所居传舍”、“驾法驾,皮轩鸾旗,驱驰北官、桂宫,弄彘斗虎”、“召皇太后御小马车,使官奴骑乘,游戏掖庭中”、“与孝昭皇帝宫人蒙等淫乱,诏掖庭令敢泄言要斩”等;所谓“失帝王礼宜”主要是指:“常私买鸡豚以食”、“服斩縗,亡悲哀之心,废礼谊,居道上不素食”、“发长安厨三太牢具祠阁室中,祀已,与从官饮啖”等;所谓“乱汉制度”主要是指:“自之符玺取节十六,朝暮临,令从官更持节从”、“大行在前殿,发乐府乐器,引内昌邑乐人,击鼓歌吹作俳倡”、“取诸侯王、列侯、二千石绶及墨缓、黄绶以并佩昌邑郎官者免奴”、“独夜设九宾温室,延见姊夫昌邑关内侯”、“受玺以来二十七日,使者旁午,持节诏诸官署征”等,“凡一千一百二十七事”。实际上,奏书中所列举的所谓“罪名”,概括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即位后“行淫乱”;二是即位伊始实施的不当政治措施对霍光之流的权利产生了严重威胁。
在《汉书》中,有关刘贺即位后“行淫乱”的记述最多,而“行淫乱”也是霍光之流废黜刘贺的最主要依据。《汉书·宣帝纪》载:“(元平元年六月)癸巳,光奏王贺淫乱,请废。”⑬《汉书·霍光金日磾传》载:“既至,即位,行淫乱。”⑭《汉书·诸侯王表》载:“元年,王贺嗣,十二年,征为昭帝后,立二十七日,以行淫乱,废归故国,予邑三千户”⑮等,凡15余条。《汉书·霍光金日磾传》还记载了当时霍光召集众臣讨论废黜刘贺时复杂而急切的心情:“光曰‘昌邑王行昏乱,恐危社稷,如何?’”⑯他还曾找张安世人等谋划如何废黜刘贺。《汉书·张汤传》载:“王行淫乱,光復与安世谋废王,尊立宣帝。”⑰很明显,谋划废黜刘贺皇帝位的首要人物就是朝中重臣霍光。《汉书》之所以有刘贺“行淫乱”罪名的众多记述,是因为“行淫乱”所造成的后果,要比“失帝王礼谊”严重的多,也是彼时儒家思想已成为代表国家意志的思想所不能容忍的可耻行为。关于“行淫乱”问题的严重性,《后汉书·五行志》引《五行传》曰:“治宫室,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父兄,则稼穑不成。”⑱清代学者戴震所著的《孟子字义疏正》中引有荀子言性恶之言:“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⑲可见,“行淫乱”不但会造成“稼穑不成”,还会造成“礼义文理亡”的严重后果,使社会礼制遭到严重破坏,危害国家政权安全。所以,以“行淫乱”之罪名废黜刘贺,自然是最恰当不过的了。如此,也不难理解霍光把 “行淫乱”作为废黜刘贺最主要的理由了。刘贺被废后又回到了昌邑国,同时封国也被废除。《汉书·武五子传》记载:“王受皇帝玺绶,龚尊号,即位二十七日,行淫乱。大将军光与群臣议,白孝昭皇后,废贺归故国,赐汤沐邑两千户,故王家财物皆与贺。及哀王女四人各赐汤沐邑千户。国除,为山阳郡。”⑳被废后的刘贺带着家眷众仆和所谓的“王家财物”,又回到了自己的封地,只落得个“汤沐邑两千户”的悲惨下场。
皇帝即位伊始所采取政令和措施,关系到自己帝位的长期稳固和对中央政权的全面掌控。刘贺之前的诸位皇帝在即位伊始所实施的政令和措施,史书多有记载。文帝即位伊始首先采取的措施就是将都城和宫内的军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以确保自己即位皇帝时的安全;其次就是封赏宗室、将相大臣的功绩,以争取他们的拥戴,从而稳定朝纲,稳掌中央政权;最后大赦天下,以安民心,昭示自己即位皇帝的合法性。《史记·孝文本纪》记载了文帝即位伊始首先采取的有效措施:“乃夜拜宋昌为卫将军,镇抚南北军。以张武为郎中令,行殿中。还坐前殿。”紧接着下了第一道诏书:“閒者诸吕用事擅权,谋为大逆,欲以危刘氏宗庙,赖将相列侯宗室大臣诛之,皆伏其辜。朕初即位,其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酺五日。”㉑这是文帝入住未央宫后立即施行的两项最为有效的措施,而且几乎是同时进行的。“夜拜”二字形象描绘出文帝即位伊始的紧张局势,也突显当时中央内部权力之争的残酷和激烈。景帝即位伊始也采取了与文帝近乎同样的措施,加封有功将相列侯宗亲之臣,以争取他们的支持;大赦天下,让利于民,以争取民心。《史记·孝景本纪》记载:“元年四月乙卯,赦天下。乙巳,赐民爵一级。五月,除田半租。为孝文立太宗庙。令群臣无朝贺。”、“二年春,封故相国萧何孙係为舞灵侯。”㉒武帝即位伊始也是对宗室、将相大臣封官加爵,以争取他们的支持;大赦天下,以安定民心。《汉书·武帝纪》记载:“三月,封皇太后同母弟田蚡、胜皆为列侯。”、“春二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九十復甲卒。”㉓上述三位皇帝即位伊始所采取的政令和措施,既有效掌握了中央政权,又稳定了天下民心,使自己很快在中央权力斗争中站稳了脚跟。但是,刘贺的做法显然与其先帝有所不同。他即位伊始首先采取的措施是对自己封国的亲信大肆封官加爵,而不是利用皇室宗亲和朝中掌握实权的重臣优势,以最快的速度占领权力制高点。不仅如此,他还“缚戮谏者夏侯胜等”㉔,致使自己在激烈的政治斗争中,陷于孤立,从而没有在第一时间掌控中央政权;其次,他没有立即昭示天下以示自己即位皇帝的合法性,更没有大赦天下,以安定民心。刘贺的近臣龚遂却深谙此道,曾力谏刘贺要“宜进先帝大臣子孙亲近为左右。”否则,“必有凶咎。”㉕但,终因刘贺“不用其言”,致使其“卒至於废”。
刘贺被废后,他的悲情剧并没有因此而停止。宣帝即位后,对他甚是防范,并派人对他进行严密监视。《汉书·武五子传》记载了宣帝即位后对待刘贺的态度,㉖“(宣帝)即位,内心忌贺。”不仅如此,他还“制诏山阳太守:其谨备盗贼,察往来过客,毋下所赐书!”山阳太守张敞深解宣帝之意,于是向宣帝上书刘贺的生活现状:“故昌邑王居故宫,奴婢在中者百八十三人,闭大门,开小门,廉吏一人为领钱物市买,朝内食物,它不得出入”。此时的刘贺身体和精神状况堪忧,张敞上书宣帝的奏书中描写了刘贺当时的惨状:“故王年二十六七,为人青黑色,小目,鼻未蜕卑,少须眉,身体长大,疾痿,行步不便。衣短大绔,冠惠文冠,佩玉环,簪笔持牍趋谒”而且言语“清狂不惠”。当宣帝知道刘贺的现状后,于是“上由此知贺不足忌。”但是,宣帝心里始终难以放下这位曾经当过皇帝的刘贺,第二年他再次下诏说:“盖闻象有罪,舜封之,骨肉之亲,析而不诛。其封故昌邑王贺为海昏侯,食邑四千户。”宣帝以圣贤好仁德的名义,把刘贺封为海昏侯,将他流放至人烟稀少、鸡犬不闻的豫章之地。皇帝对刘贺的态度为朝中众臣做出了表率,他们上行下效,对刘贺的态度也越发严苛。“侍中卫尉金安上上书言:‘贺天之所弃,陛下至仁,復封为列侯。贺嚣顽放废之人,不宜得奉宗庙朝聘之礼。’奏可,贺就国豫章。”至此,这位做过昌邑王,又当过皇帝的刘贺,此时就连祭祀宗庙的权利也没有了,成为被皇室彻底抛弃之人。
刘贺就国豫章之后,宣帝对他的监视并没有因此而结束,其言行举止始终在宣帝掌握之中。“数年,扬州刺史柯奏贺,与故太守卒史孙万世交通,万世问贺:‘前见废时,何不坚守毋出宫,斩大将军,而听人夺玺绶乎?’贺曰:‘然,失之。’万世又以贺且王豫章,不久为列侯。贺曰:‘且然,非所宜言。’有司案验,请逮捕。制曰:‘削户三千。’后薨。”刘贺在豫章的不当言行,使自己的封户锐减至一千户。身体上的残疾和政治上受到的接二连三的沉重打击,使刘贺的精神彻底崩溃,最后在悲愤中悄然而逝。“后薨”二字形象表达了刘贺的凄惨下场。刘贺死后,朝中众臣“议皆以为不宜为立嗣,国除。”为他悲惨而又充满戏剧性的一生划上了句号。
二
刘贺的悲剧不仅使自己成为汉代历史上在位时间最短的皇帝,而且还落得个“行淫乱”、“乱汉制度”的千古骂名。但是,刘贺墓葬的发现,为我们逐步揭开了他那段凄惨历史的神秘面纱,也为我们还原了刘贺其人的真实面目。
依据发掘者公布的海昏侯国城址、墓园与墓葬分布图,刘贺的墓园位置在城外西南隅的墎墩山上,地势较高,距离城址较近。《白虎通·崩薨》曰:“葬于城郭外何?死生别处,终于异居。”㉗王侯将相死后葬于城外,当是彼时高级贵族墓葬选址制度的内容之一,也是“死生别处,终于异居”丧葬思想的反映。焦南峰先生指出:“西汉帝陵的选址应受商周以来王陵多置都城附近置高地的传统、萌芽中的风水思想、帝王个人的好恶等因素的影响。”㉘刘贺墓葬的选址符合西汉高级贵族陵墓的选址传统。
刘贺的墓园南北宽141—186米,东西长233—246米,周长858米,面积达4.6万平方米㉙。《葬律》规定:“荣(莹)东西四十五丈,北南四十二丈,重园垣之,高丈。”㉚按照汉代度制,刘贺的墓园的东西长应为103米,南北宽应为97米,而从发掘者公布的数据看,足足超出了《葬律》规定的两倍有余。张安世的墓园东西长195、南北宽159米,面积约3万平方米㉛,与《葬律》的规定较为接近。信立祥先生认为:“更大的可能是,就封列候对《葬律》的执行,本来就比京师宽松。”㉜而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刘贺虽已没有“奉宗庙朝聘之礼”的权利,但宣帝对他的态度毕竟是“骨肉之亲,析而不诛”,以他皇家贵胄的身份,其墓园规格可能要比被皇帝 “赐莹”的异姓侯张安世高些。墓园呈长方形的平面形状,符合《葬律》的规定。刘贺墓园为单垣,低于《葬律》“重园垣之”的规定。但从西汉帝陵垣墙的设置分别有一重或两重的不定情况看㉝,刘贺墓园垣墙虽为单垣,但也符合西汉墓园垣墙设置的传统。
墓园发现有东、北两座门址,由门道、门内两侧的建筑及散水组成,门外有阙。汉阳陵的垣门为四门,即在四面垣墙的中部各开一门,南垣门由门道、门道东西两侧的对称建筑群及廊道、散水组成㉞。单从垣门平面布局的构成要素看,前者与后者基本相仿。义陵的垣墙四面正中也是各设一门,门址形制皆为三出门阙,垣墙四角皆建有角楼㉟。《葬律》规定:“中垣为门,外为阙,垣四陬为罘罳。”据彭浩先生考证,“四陬”指的是垣的四角,“罘罳”指的是位于垣四角的小楼。从公布的发掘资料看,墓园的四角没有发现建筑基址,表明该墓园并没有设置所谓的“罘罳”。“阙”具有区分身份等级的功用,《白虎通·阙文》曰:“门必有阙者何?阙者,所以饰门,别尊卑也。《公羊》注引《礼纬》云:‘天子外阙两观,诸侯内阙一观。’释官:‘观谓之阙。’”㊱然,《葬律》并没有规定列侯墓园垣门的规格和数量,与阳陵和义陵的垣门制度相较,刘贺做为列候,当然要远低于帝制,墓园垣墙开东、北两门,应是列侯墓园的垣门制度;墓园四角没有发现“罘罳”,说明此类建筑在墓园中的设置低于或并没有严格遵循《葬律》的规定;门外置有门阙,并没有超出汉代阙制的规定。
墓园中各墓葬之间的关系和性质,可以从发掘者公布的墓园遗迹平面分布图上看出。依据墓园的平面布局,园内的全部墓葬大致可以分为三组。第一组由 M1、M2、M5、M6 组成;第二组由 M7、M8、M9 组成;第三组由M3、M4组成。墓园内已发掘的全部墓葬的形制皆为斜坡墓道“甲”字形土坑竖穴木椁墓,墓道方向除M7为西向外,余皆为南向。在已发掘的墓葬中,除M1外,墓穴内的葬具皆为一棺一椁;已发现墓前设有祠堂的有M1、M4、M5、M6。按照前文对墓葬的分组,第一组的墓前有祠堂;第二组的墓前没有祠堂;第三组的墓前只有M4有祠堂。据信立祥先生研究,一组夫妇不管妻妾人数多寡,共用一座祠堂㊲。如是,墓前祠堂应是以男性墓主为尊位进行设置的。那么,拥有墓前祠堂M4、M5、M6的墓主当是男性。《汉书·武五子传》载:“刘贺共有妻十六人,子二十二人,其十一人男,十一人女。”“海昏侯贺死,上当为后者子充国;充国死,復上弟奉亲;奉亲死,是天绝之也。”㊳依据文献资料的记载,结合M5出土的一件玉具剑和“刘充国印”字样的铜印,可以判定位于刘贺墓葬北部的M5应是刘充国的墓葬,而M6的墓主应是奉亲的墓葬。第三组的M4与第一组的M5、M6虽然在东西并列上属于一排,但距离较远,表明与M5、M6的关系并不十分密切,而与其东侧并列的M3相距较近,关系较为密切。此组墓葬与其南的M8、M9也相距较远,表明与M8、M9的关系也并不十分密切。M4前面有祠堂建筑,应是男性墓葬,而与其东西并列的M3应当是M4夫人的墓葬。如是,M3和M4的关系和性质,当是夫妻同莹异穴合葬墓。第二组的墓葬前没有祠堂,当属女性的墓葬。但M7的墓向指向 M1、M2,M8、M9的墓向又指向M7, 依据它们之间的位置关系,结合张安世墓园祔葬墓与主墓的位置关系,可以推测第二组墓葬当是刘贺妻妾之墓。
M1和M2是刘贺夫妇同莹异穴合葬墓,其前面还发现有平面布局较为清楚、保存状况较好的东(F13)、西(F14)厢房、寝(F1)和祠堂(F2)之类的祭祀性建筑基址。依据这些建筑遗存的平面布局和与M1、M2的位置关系,表明这些祭祀性建筑是墓主夫妻共同享用的。从已发表的西汉帝陵同类遗存的设置要素看㊴,M1、M2前面祭祀性建筑的要素设置与西汉帝陵寝园的要素设置相仿,皆有寝殿和便殿,表明刘贺墓前祭祀性建筑当具有“寝园”性质,虽然规格要比帝制低得多、简单的多,但其性质是一样的。墓前祠堂为回廊形建筑,外围分布有方形夯土基础,总面积约140平方米。《葬律》规定:“祠舍盖,盖地方六丈。”按照汉代制度,其顶部面积约合190平方米,与祠堂建筑基址的夯土分布范围面积相比,远低于《葬律》规定。但是,《葬律》规定的是祠堂建筑的“盖”的面积,而不是实际的建筑基址面积。如果加上祠堂建筑出檐的面积,当与《葬律》的规定基本相符。张安世的祠堂位于主墓的东侧,是一座面三进五的方形堂舍,边长19米,面积约360平方米,大大超出《葬律》的规定,这种情况的出现,应与皇帝给予张安世“赐莹”之事有关。
综上可知,海昏侯墓园的性质是刘贺家族墓园,其墓园的配套建筑设置与《葬律》所规定的基本内容相符。
封土是古代埋葬制度中“葬之以礼”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墓主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周礼·春宫·宗伯(上)》载:“以爵等为丘封之度与其树数。”郑玄注:“天子坟高三刃,树以松;诸侯半之,树以柏;大夫八尺,树以药草;士四尺,树以槐;庶人无坟,树以柳。”㊵郑玄是东汉末年的经学大师,遍注儒家经典,他对《周礼》中有关葬制礼制内容的解释,当是最为接近当时葬制内涵的。从现有资料看,西汉时期的帝陵(除霸陵外)封土形制基本都是覆斗形的㊶,但诸侯王的封土却有圆形、覆斗形、方形、长方形、椭圆形等多种形制,其中覆斗形封土较多㊷。刘贺墓葬的封土为覆斗形,符合西汉高级贵族墓葬封土的基本形制。封土现存残高7米,按照汉代度制,约合三丈,与《葬律》规定的“坟高三丈”相符,并没有超出《葬律》的规定。
M1的平面形制为“甲”字形,与张安世墓葬的平面形制相同。M1的斜坡墓道底部已与椁室底部持平,与马王堆二号墓的斜坡墓道相比,后者却与椁室顶部近平㊸,两者墓道与墓室的高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差异,概是年代早晚及因此而造成的葬制有别所致。墓葬的椁室平面形制为“回”字形,总面积约400平方米,由甬道、车马库、回廊形藏椁、主椁室及回廊与主椁室之间的过道组成。椁室中央是主椁室,面积约51平方米,高出周围回廊约0.6米。主椁室由木质隔墙分成东、西两室,中间开有一门。东室宽约4米,西室宽约2.9米,两室南部墙壁上各开有一扇窗。主椁室北、东、西三面环绕有回廊形藏椁,与主椁室之间有宽约0.7米的缴道。主椁室南面甬道两侧是车库。M1椁室的形制结构与早于它的长沙马王堆二、三号墓的椁室形制结构差异较大㊹,却与其约略同期的南阳赵寨砖瓦厂画像石墓㊺及晚于它的南阳冯君孺人画像石墓的形制结构几乎一样㊻。赵寨砖瓦厂画像石墓中出土有当卢、铜质车构件、鎏金铜质棺钉帽和玉片等,冯君孺人画像石墓中出土有铜质车构件、俑的残块等,表明这些“回”字形墓葬的埋葬规格都很高,其墓主应是高级贵族。两座墓中,有确切纪年和墓室结构名称题记的是冯君孺人墓,其墓室称谓可以作为M1墓室称谓的旁证。冯墓是一座砖、石混合结构墓,墓向东,由前室、中室、后室和后室回廊四部分组成,中室顶部为覆斗形,余为平顶。主室大门中柱上刻有“……始建国天凤五年……”题记,可证该墓葬的年代为新莽时期。冯墓后室被中间一道隔墙分为南、北两个棺室,隔墙中部置有窗口,其形制与M1主室相仿。不同的是,M1主室隔墙开有门,东、西两室南墙开有窗棂。两者之间的不同之处,当是年代早晚所致。冯墓前室南门东柱上刻有“……冯君孺人车库”题记,与该室出土的铜质车构件情况相符,比较M1出土偶人、车马的墓室位置,两者相同,可证M1出土有偶人、车马的墓室名称应称为 “车库”。在中室南门(回廊南门)门楣上刻有“……冯君孺人藏阁”题记,可知回廊的名称是“藏阁”,与之相对应的M1回廊也应称为“藏阁”。在室内门楣上刻有“西方内门”、“南方”、“北方”、“东方”题记,表明墓室内各阁室大门称谓的基本格式是以东、西、南、北、中为方向,以内、外为区别来命名的。墓室回廊既然称为“藏阁”,应与“藏椁”有关。《葬律》中有关于列侯棺椁规格的规定,依据其行文顺序,结合M1椁室的形制结构,“藏椁”指的应是墓室“内藏”。
M1西侧发现有一车马坑,南北长17.7、东西宽4.24米,坑口距地表深2.5米。坑北有一条不及坑底的斜坡通道,从坑内出土的木质建筑构件的形制结构看,坑内空间应是由木材搭建而成的箱式空间,与阳陵东侧11—21号外藏坑内的木结构形制基本相仿㊼,与张安世墓园内从葬坑内的木结构形制近同。车马坑内置有经过拆解的车辆及其鎏金构件和马匹饰件,记有车5辆,马20匹。《汉书·霍光金日磾传》记载霍光墓有“枞木外臧椁十五具。”㊽据上文,结合阳陵11—21号外藏坑和张安世墓园从葬坑的形制结构,如果M1墓室“藏阁”是“内藏”的话,那么车马坑应是M1的“外藏”。
刘贺墓中的主棺有两重,符合《葬律》“椁二”的规定,说明刘贺享用的棺椁用度并没有超出《葬律》的规定。刘贺的外棺长约3.71、宽约1.44、高约1.36米,按照汉代度制,基本符合《葬律》“棺中之广毋过三尺二寸,深三尺一寸”的规定,显然《葬律》规定的是棺椁内部的宽度和深度。内棺盖板上有纺织品痕迹,其上侧面有龙形帷帐钩,当是荒帷之类。《礼记·丧大记》载:“饰棺,君龙帷,三池,振容,黼荒,火三列,黼三列,素锦褚,加伪荒,纁纽六,齐五采,五贝,黼翣二,黻翣二,画翣二,皆戴圭,鱼跃拂池。君纁戴六,纁披六。大夫画帷,二池,不振容,画荒,火三列,黻三列,素锦褚,纁纽二,玄纽二,齐三采,三贝,黻翣二,画翣二,皆戴绥,鱼跃拂池。大夫戴,前纁后玄,披亦如之。士布帷,布荒,一池,揄绞,纁纽二,缁纽二,齐三采,一贝,画翣二,皆戴绥。士戴前纁后缁,二披用纁。”㊾山西绛县横水镇西周墓M1发现有荒帷残存㊿,面积约10平方米,质地为丝织品,由两幅布横拼而成,下有扉边,每幅宽约0.8—1米,总.6—2米,拼接的地方有明显的接缝。其上刺绣有精美图案,主题内容是凤鸟,至少可以观察到3组大小不同的凤鸟图案,每组图案中间是一只凤鸟的侧面形象,昂首,大勾喙,凤眼圆睁,高冠,向上展翅欲飞,尾部下垂,凤腿健硕粗壮,利爪。大凤鸟的前后,分别是上下排列的多只小凤鸟,造型与大凤鸟类似。荒帷附近散落有大量玉、石、蚌质小戈、小圭。李学勤先生认为其墓主人具有国君身份[51]。荆州谢家桥1号汉墓出土有4件荒帷[52],质地与纹饰各异,皆罩于棺上,棺的两端有木翣。标本M1棺室:11-1,中部为在红褐色绢上绣金黄、朱红色缠枝花卉,周边为褐色连续动物纹及菱形文锦,长306、宽171厘米。另一件长246、宽180厘米的荒帷,由三幅暗红色绢拼缝而成,四周以对兽对鸟几何文锦作缘,纹饰华丽、做工精细。楼淑琦先生将其称之为“锦缘绢地乘云绣荒帷”[53],并已将其修复如初,使其真容得以重见天日。曾剑华先生认为,该墓墓主或具有“高爵”身份等级[54]。从上述两座墓葬出土的荒帷情况看,与《礼记·丧大记》有关荒帷的记述基本相符,而荒帷的使用则从周代一直沿用到了汉代,其使用人皆为王公将相等高级贵族。《葬律》规定:“彻侯衣衾毋过盈棺,衣衾敛束。荒所用次也。”刘贺做为列候,享用荒帷之制也是理所当然,其衣衾用度并没有超出《葬律》的规定。
概而言之,刘贺死后所执行的封土、棺椁及衣衾用度并没有超出《葬律》规定的范畴,基本是按照《葬律》的规定进行埋葬的。
发掘者公布的出土遗物资料显示,刘贺的墓葬共出土有万余件(套)遗物,有日用器、乐器、兵器、车马器、印章、铜镜、铜钱等,种类繁多,琳琅满目。其中,铜器、乐器、车马器等大多使用了错金、鎏金和包金工艺,做工独具匠心,精美异常。部分青铜器、漆器、乐器、金器上或写或刻有纪年、工匠、机构、大小、重量、制造时间等文字,而“昌邑”二字是出现最多的,可证这些器物是昌邑国除之前的遗物。
墓中出土有24件青铜鼎,其中一件的腹部刻有“昌邑籍田铜鼎容十升重四十八斤第二”的铭文。汉代 “籍田”之礼为文帝首开,《史记·孝文本纪》载:“农,天下之本,其开籍田,朕亲率耕,以给宗庙粢盛。”应劭曰:“古者天子耕籍田千亩,为天下先。籍者,帝王典籍之常。”韦昭曰:“籍,借也。借民力以治之,以奉宗庙,且以劝率天下,使务农也。”[55]武帝对籍田之礼极为推崇,甚至增设了籍田官职,为大司农属官。《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载:“治粟内史,秦官,掌谷货,有两丞。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农。属官有太仓、均输、平准、都内、籍田五令丞。”[56]刘贺墓中籍田鼎的出土,表明刘贺是一位恪守祭祀礼仪之人。
截止发掘者公布的实际发掘资料之时,墓内共现出土有285枚金饼,其中四枚金饼写有“南海海昏侯臣贺元康三年酎金一斤”纪年题记[57]。《汉仪》载:“酎金律,文帝所加,以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酎酒。因合诸侯助祭贡金。”[58]至武帝时期,皇帝对祭祀用金的纯度要求更为严格,《史记·平准书》载:“至酎,少府省金,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余人。”[59]金饼上题记的文字内容说明,墓中的金饼就是刘贺就封海昏侯之后所制作的献给皇帝的酎金。但是,此时的刘贺因“不宜得奉宗庙朝聘之礼”,而被残忍的驱逐出了皇室宗亲之列,使他永远失去了向皇帝进献酎金的机会。一位对宗庙祭祀如此重视、虽历经磨难却至死不渝恪守礼仪规范之人,如果说他是“乱汉制度”者,恐难以服众。
墓葬出土的部分漆木器和铜器上写有 “昌邑十年”、“昌邑九年”、“昌邑七年”等纪年文字,已发现的最晚纪年是昌邑十年。如前文所述,刘贺之父刘髆做为第一代昌邑王在位11年,而大量漆木器上的确切纪年都落在其父的年号内,表明此类器物当是其父在位期间制作的。汉代漆木器的制作工艺十分复杂,造价极其昂贵,其成本甚至达到了 “一文杯得铜杯十”的程度[60]。《汉代漆器纪年铭文集录》介绍了大正十三年朝鲜石严里丙墓出土的成帝时期一件大型扁壶底部的纪年文字:“阳朔二年广汉郡工官造乘舆髹漆?画木黄釦?容二升素工广髹工严上工贵铜釦黄涂工勳画工长?工尊清工博造工同造护工卒史成长廷丞为椽熹佐宜王主。”[61]可以确定,该纪年铭文中至少包含了诸如护工卒史、长、丞、掾等四种工官官职,而工匠按照工种的不同,至少可分为“素工”、“髹工”、“上工”、“铜釦黄涂工”、“画工”、“工”、“清工”、“造工”等八种。难怪桓宽感叹道:“一杯用百人之力,一屏风就万人之功。”[62]刘贺不可能不知道漆木器的制作成本,但在他作为昌邑王的13年中,竟少有新的漆木器的制作,这恰恰说明他是位崇尚勤俭之人。
墓中还出土有约5000支竹简,其内容包括《悼亡赋》、《论语》、《易经》、《礼记》、《孝经》、《医书》、《五色食胜》等儒家和道家经典。发掘者认为,《悼亡赋》中有描写墓冢的文字内容等。《论语》中发现《知道》篇,很可能属于《论语》的《齐论》版本。《易经》的经文首先解释卦名,自《彖》传以下的内容与《日书》类似,虽然排序与传世《易经》相同,但内容和传世《易经》的差别较大。医书的内容与养生和房中术有关,它在马王堆帛书《天下至道谈》中记述的“八道”之上增加“虚”、“实”而成为“十道”。《五色食胜》记述的是以五种颜色代表相应食物,类比于“五行”相生相克的方术类内容。目前,这些文献内容的释读工作还没有完成,我们无法与已出土同类文献作比较分析。即便如此,现已确认的大量儒家经典文献的出土,可证刘贺又是位经纶满腹的有志皇室贵胄。
三
考古资料的分析结果显示,刘贺的葬制符合《葬律》的规定,并没有出现越制的情况,说明他所享用的葬制是标准的列候葬制。对墓葬出土器物的分析表明,刘贺当是位恪守礼仪、崇尚节俭、饱读诗书之人。此结论与文献记载中刘贺“行淫乱”、“乱汉制度”的形象相去甚远,这使我们不由想起昭帝死后,霍光召集朝中大臣从拥立到废黜刘贺过程当中的一些细节。
昭帝死后,群臣想拥立已成年,并“好倡乐逸游,力扛鼎”的广陵王刘胥为帝[63]。但因霍光“内不自安”而最终放弃,转而选择了远在山东,且“行动不便”,并言语“清狂不惠”的小青年昌邑王刘贺为帝。刘胥和刘贺两者实力相差甚远,而负有“先帝属将军以幼孤,寄将军以天下”之重任的霍光却对弱者刘贺情有独钟[64],那么只有一种情况可以解释,就是他害怕自己在朝中的权利地位遭到威胁。故,他联络张安世、田延年等人设计将群臣诏至未央宫,在田延年人等的武力威胁下,众臣不得不同意拥立刘贺为帝。于是霍光人等连夜发书,征诏刘贺进京典丧,即位皇帝。霍光本以为刘贺即位皇帝后,会使自己在朝中的权利和地位更加巩固。但不幸的是,他错了。这个有志青年即位后首先采取的措施却是将自己的 “官属皆征入”,不仅没有给霍光人等以巨大利益,而且还“缚戮谏者夏侯胜等。”刘贺激进的做法受到了龚遂的强烈反对,他力谏刘贺首先要重用朝中掌握实权的大臣和皇室宗亲,以快速掌握中央政权,确立和巩固自己在朝中的地位,遗憾的是刘贺并没有接受他的建议。
刘贺即位后实施的政治措施严重威胁到了霍光在朝中的权利和地位,于是他决定废黜刘贺,这对于一位负有先帝“托孤之命”的重臣来说,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儿。《汉书·眭两夏侯传》记载了霍光与张安世密谋如何废黜刘贺的过程:“是时,光与车骑将军张安世谋欲废昌邑王。光让安世以为泄语,安世实不言。乃召问胜,胜对言:‘在洪范传曰:‘皇之不极,厥罚长阴,时则下人有伐上者。’恶察察言,故云臣下有谋。’”[65]两人密谋如何废黜刘贺皇位这一重大行动,竟然是从夏侯胜的一句谶言开始的。于是,霍光与田延年、张安世人等设计将朝中众臣诏至未央宫中,“商议”废黜刘贺之事。“光曰:‘昌邑王行昏乱,恐危社稷,如何?’群臣皆惊愕失色,莫敢发言,但唯唯而已。”[66]群臣对废黜皇帝“惊愕失色、莫敢发言”的态度,当不只是畏惧霍光具有“先帝属将军以幼孤,寄将军以天下”的重任和身份,更畏惧的是霍光以皇帝“托孤之命”为抓手,为自己编织的一张几乎完全控制了中央政权的势力网。
之后,“光即与群臣俱见白太后,具陈昌邑王不可以承宗庙状。皇太后乃车驾未央承明殿,诏诸禁门毋内昌邑群臣”[67],其目的就是隔离君臣之间的联系,完全控制刘贺。此时,“王尚未自知当废,谓左右:‘我故群臣从官安得罪,而大将军尽系之乎?’顷之,有太后诏召王,王闻召,意恐,乃曰:‘我安得罪而召我哉!’”[68]“意恐”二字可表明刘贺并没有如霍光之流向太后陈述其“不可以承宗庙”的罪行。当刘贺听到霍光人等对自己众多罪行的陈述后,发出了“闻天子有争臣七人,虽亡道不失天下”[69]的呐喊。刘贺此时能顺口引用《孝经·谏诤章》中的语句[70],来表达自己的愤慨,表明此人不仅对儒家经典内容已了如指掌、熟练于心,而且是位崇尚儒学、博学众采之人。此时的霍光听到太后“诏曰:‘可’”时,已迫不及待的“乃即持其手,解脱其玺”了,“即”字形象表达了当时霍光迫切废黜刘贺的激动心情。作为大权在握,且具有丰富政治经验的朝中重臣,竟然在此时高兴的有些失态了。刘贺此时才想起龚遂的谏言,不仅自己发出了“愚戆不任汉事”的哀叹,其属下在被霍光屠杀之前也发出了“当断不断,反受其乱”的悲壮呼喊[71]。但是,一切都为时已晚。被废后的刘贺带着“故王家财物”回到了自己原来的封地,落得个“国除”、仅享受“汤沐邑两千户”的下场。即便受到如此严重的打击,刘贺也没有在任何情况下做出有失礼仪的举止。张敞去刘贺家中“视事”时,他“短大绔,冠惠文冠,佩玉环,簪笔持牍趋谒”,并以跪拜之礼回答张敞的问话,显示出刘贺受到过良好的儒家思想教育,并至死对其推崇备至。刘贺死后,曾经陪伴他度过一个个不眠苦读之夜的大量典籍,一并埋在了他的墓中,此或许就是其墓葬中出土有大量书籍的原因。
对文献和考古资料的分析结果表明,刘贺此人并不是文献记载中的那样荒淫无度、乱汉制度者,而是一位经纶满腹、崇尚节俭、恪守礼仪、严以律己的有志皇室贵胄。他的历史悲剧并不是其“行淫乱”、“乱汉制度”造成的,而是当时历史条件下政治斗争的结果。在这次斗争中,刘贺即位伊始所采取的政治措施,不仅暴露出他在政治斗争方面的经验严重缺乏,也暴露出他对政治斗争残酷性的估计严重不足。作为一介书生,从诸侯王到皇帝再到列候如过山车般的身份转变,使其身心遭受到了沉重打击,而后又被流放至蛮荒之地的海昏国,成为一位食邑仅为千户的小侯,并被逐出皇室宗亲之列,且不能祭祀宗庙的凄惨结果,使其精神彻底崩溃,最后在悲愤抑郁中死去。岂不可悲,岂不可叹,岂不可伤啊!
注释:
①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南昌市博物馆、南昌市新建区博物馆:《南昌市西汉海昏侯墓》,《考古》2016年第7期。
②㉓班固:《汉书·武帝纪》,第 155、156 页,第 205 页,中华书局,1964年。
③班固:《汉书·地理志(上)》,第 1523 页,中华书局,1964年。
④ ⑩ ⑫ ⑭ ⑯ ㊽ [64] [66] [67] [68] [69] [71] 班 固 :《 汉 书·霍 光 金 日 磾传》,第1948页,第 2937页,第 2939—2946页,中华书局,1964年。
⑤⑦⑨⑪⑳㉕㉖㊳[63]班固:《 汉 书·武五子传》, 第 1766页,第2760页,第2764—2770页,中华书局,1964年。
⑥⑧⑬班固:《汉书·宣帝纪》, 第 238 页, 中华书局,1964年。
⑮班固:《汉书·诸侯王表(二)》,第 420页,中华书局,1964年。
⑰班固:《汉书·张汤传》,第2467页,中华书局,1964年。
⑱范晔:《后汉书·五行志》,第 3327 页,中华书局,1965年。
⑲戴震:《孟子字义疏正》,第40页,中华书局,1961年。
㉑[55]司马迁:《史记·孝文本纪》,第 417 页,第 423 页,中华书局,1963年。
㉒司马迁:《史记·孝景本纪》,第439页,中华书局,1963年。
㉔班固:《汉书·五行志》,第1366页,中华书局,1964年。
㉗陈立 撰、吴则虞 点校:《白虎通·崩薨》,第558页,中华书局,1994年。
㉘焦南峰:《西汉帝陵考古发掘研究的历史及收获》,载:《西部考古》(第一辑),第289—303页,三秦出版社,2006年。
㉙㉜信立祥:《西汉废帝、海昏侯刘贺墓考古发掘的价值及意义略伦》,《南方文物》2016年第3期。
㉚彭浩:《读云梦睡虎地 M77汉简<葬律>》,《江汉考古》2009年第4期。
㉛丁岩、张仲立、朱艳玲:《西汉一代重臣张安世家族墓考古揽胜》,《大众考古》2014年第12期。
㉝㊴焦南峰:《西汉帝陵形制要素的分析与推定》,《考古与文物》2013年第5期。
㉞焦南峰:《汉阳陵帝陵陵园南门遗址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11年第5期。
㉟焦南峰:《汉哀帝义陵考古调查、勘探简报》,《考古与文物》2012年第5期。
㊱陈立 撰、吴则虞 点校:《白虎通·阙文》,第 596页,中华书局,1994年。
㊲信立祥:《陨落帝行的无奈哀荣》,《文史知识》2016年第8期。
㊵《周礼·春宫·宗伯(上)》,《十三经注疏》,明·嘉靖中福建刊本,第2页。
㊶焦南峰:《秦、西汉帝王陵封土研究的新认识》,《文物》2012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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㊸㊹湖南省博物馆、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长沙马王堆二、三号汉墓》,第8页,第12页、第31页,文物出版社,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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㊾杨天宇:《礼记译注(下)》,第 594—595 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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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李学勤:《绛县横北村大墓与倗国》,《中国文物报》2005年12月30日。
[52]荆州博物馆:《湖北荆州谢家桥一号汉墓发掘简报》,《文物》2009年第1期。
[53]楼淑琦:《谢家桥一号汉墓出土 “锦缘绢地乘云绣荒帷”的修复》,《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学》2010年第8期。
[54]曾剑华:《谢家桥一号汉墓简牍概述》,《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56]班固:《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第 731 页,中华书局,1963年。
[57]信立祥:《陨落帝星的无奈哀荣》,《文史知识》2016年第8期
[58]丁孚:《汉仪》,第 2 页,艺文印书馆,1964 年。
[59]司马迁:《史记·平准书》,第 1439 页,中华书局,1965年。
[60]王利器:《盐铁论校注》,第351页,中华书局,1992年。
[61][日]海原末治著、刘厚滋译:《汉代漆器纪年铭文集录》,北京燕京大学考古社,1936年第6期。
[62]王利器:《盐铁论校注》,第356页,中华书局,1992年。
[65]班固:《汉书·眭两夏侯传》,第3155页,中华书局,1964年。
[70]李隆基 注、邢昺 疏:《孝经注疏·谏诤章》,明·嘉靖中福建刊本。
原载《南方文物》 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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