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由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和《光明日报》社共同主办的“更多参与,更好保护——首届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论坛”在北京举办。
本次论坛以“更多参与,更好保护”为主题,旨在通过理论探讨和实践交流,在加大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力度上凝聚共识、在促进全国文物保护社会组织联系上形成机制,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实现文物保护社会参与、保护成果全民共享的新格局做出积极的努力。
光明日报社副总编辑李春林在致辞中表示,文物保护需要社会各方力量共同行动起来、联合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只有把社会各方力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再加以正确的引导和有效的组织,才能形成文物保护的强大合力。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在致辞中指出,国家文物局始终把社会力量参与置于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位置,把社会力量看作文物保护的主力军和生力军。他说,国家文物局将不断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的法律建设,开源辟流,疏通渠道,在文物保护维修、博物馆建设、购买社会服务等方面,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政策支持。他认为,文物保护需要社会力量的更多更广泛参与;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需要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同开拓。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励小捷在主旨演讲中指出,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是文物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并且具有可行性。社会组织的公益性,决定了社会组织可以参与承担文物保护的工作;社会组织的非政府性质,使其能够在参与文物保护的过程中,既可以承接政府扩散的一些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也可以代表公众对政府文保政策提出意见、加以监督。结合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的建设,励小捷对社会组织自身的建设与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
与会者讨论通过了“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倡议书”,向全国的文物保护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发出倡议: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宣传与普及,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监督与管理,积极参与文物的保护与修复,积极参与文物的活化与利用,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制度设计。同时,倡议书也对社会组织建设提出了自我要求:更好履行保护文物的职责,需要文物保护社会组织自我规范、自我提升。“虽然文物保护的道路充满曲折和艰难,虽然这个舞台无人喝彩,但我们心存敬畏、执意坚守、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与会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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