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修改文物保护法的背景、意义是什么?主要把握了哪些原则?有哪些主要内容?如何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在加强文物保护管理、推动文物活化利用等方面作了哪些规定?实施好文物保护法要抓紧开展哪些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梁鹰回答了记者提问。
修改文物保护法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23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2023年10月,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提请审议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同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2024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进行了二次审议。2024年11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了三次审议并通过了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文物保护法修订工作,赵乐际委员长、李鸿忠副委员长等常委会领导同志专门听取有关工作汇报,作出重要指示。宪法法律委、法工委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广泛征求意见,赴多个省市开展调研,并深入基层一线听取建议。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健全完善文物保护相关制度机制,加强文物保护和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为做好新时代文物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体现新时代对文物工作的新要求。明确文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写入法律;明确国家支持和规范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促进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明确国家支持开展考古、修缮、修复、展览、科学研究、执法、司法等文物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明确国家加强文物追索返还领域的国际合作。
二是增加对特定种类文物的保护规定。在总则增加规定,对与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和伟大建党精神等有关的文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保护。加强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力度,明确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明确管理责任人,并增加相应的许可制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增加文物的定义并将一些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上升为法律,增加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地下文物埋藏区和水下文物保护区制度;增加“先调查、后建设”制度,明确未经调查,任何单位不得开工建设,防止建设性破坏;增加“先考古、后出让”制度,明确有关区域在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应当先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减少考古发掘对建设工程的影响。同时,强化政府责任,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文物保护事业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确保文物保护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文物普查和专项调查,全面掌握文物资源及保护情况,加强对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的动态管理;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防范安全风险,并督促指导不可移动文物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履行保护职责。
四是加强文物价值挖掘阐释,推动让文物活起来。明确国家鼓励开展文物利用研究,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坚持社会效益优先,有效利用文物资源,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明确为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建立的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管所、考古遗址公园等单位,应当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讲解;规定文物收藏单位应当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馆藏文物的作用,通过举办展览、科学研究、文化创意等活动,加强对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的宣传教育,通过借用、交换、在线展览等方式,提高馆藏文物利用效率;明确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向社会开放,合理确定开放时间和游客承载量,并向社会公布,积极为游客提供必要的便利。
五是健全社会参与机制,进一步凝聚全社会的力量保护文物。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明确国家健全社会参与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文化遗产保护;明确增加公平对待国有和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原则要求;明确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合法收藏。
六是完善法律责任,有效打击违法行为。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增加处罚种类,细化有关行政处罚分级和幅度;明确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要处以罚款。完善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衔接,原则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构成何种犯罪及刑事责任如何追究,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办理;对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本法不再规定行政处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将直接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制度建设方面,一是增加“先调查、后建设”制度。明确在旧城区改建、土地成片开发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事先组织进行相关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调查,及时开展核定、登记、公布工作,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未经调查,任何单位不得开工建设,防止建设性破坏。二是增加“先考古、后出让”制度,明确在可能存在地下文物的区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可能存在地下文物的区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及时划定并动态调整。
在明确责任方面,一是明确部门责任,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防范安全风险,并督促指导不可移动文物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履行保护职责。二是明确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责任,规定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等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不可移动文物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措施,提高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文物安全。
答: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将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完善了制定有关行政法规和其他配套规定方面的规定,如明确文物认定的主体、标准和程序,由国务院规定并公布;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规定并公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各地方要抓紧制定、及时出台文物保护法配套规定,进一步明确、细化法律有关要求,提高文物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加强法律解读和宣传引导,让法律实施各相关方面、有关人员都知晓、理解、熟悉法律规定的内容,推动法律全面有效落地实施,把历经沧桑留下的中华文明瑰宝呵护好、弘扬好、发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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