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汛期以来,文物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形势日趋严峻,文物安全遭受着重大考验。浙江、福建、江西、湖南等地文物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文物局有关工作部署,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汛期文物安全工作。
浙江省文物局发送多轮《工作提示单》,并联合浙江省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和历史建筑汛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的紧急通知》,积极部署指挥,督导地方切实做好汛期文物安全防范处置工作。杭州市各级文物部门开展全面排查,检查文物建筑3095处、考古发掘工地21个,采取腾空措施49处,启动维修加固30处。杭州市园林文物局联合市房管局开展文物建筑房屋结构安全检查,联合市气象局开展文物建筑防汛防雷检查,引入“杭州天气”智能机器人,实时发布预警信息,临时关停文博场馆,确保安全。宁波各县(市、区)积极行动,对易受山洪泥石流冲击的文物加强监测,对廊桥做好拆卸栏板行洪准备,开放单位和文物工地备足应急物资,做好人员转移等工作准备。温州市文物局成立7个督查组,赴各地开展文物安全专项督导,压茬式、地毯式开展汛期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强化降雨防范应对工作。湖州市各级文物部门负责人已检查重点文物100余处,排除安全隐患10余处,有效降低汛期文物受灾率。充分发挥网格员和文保志愿者覆盖面广的优势,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嘉兴市文物局分管负责人带队检查嘉兴子城遗址、曝书亭等防汛工作,推动地方加强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绍兴市各县(市、区)文物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汛期文物安全专项检查80余次,及时发现排除风险隐患10余处。金华市文物局负责人带队对全市22处重点文博单位开展检查督查,对出现坍塌、墙体开裂倾斜等险情,积极采取抢险加固、及时翻漏、设置围栏等措施。衢州市文物局统筹组织排查重点文物安全隐患33处。6月26日凌晨,衢州城墙(水亭门)北侧西面因持续强降雨导致局部坍塌,市政府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亲赴现场调度,做好抢险救灾工作。舟山市、县文物局负责人带队赴各级文保单位和博物馆单位进行安全督导,重点检查地势低洼文物建筑,古桥、文物建筑保护修缮工程工地以及博物馆库房等安全管理工作。各镇街迅速落实属地责任,出动191人次,检查文博单位138处,排查文物安全重点风险隐患14处问题,完成整改13处。台州市文物局负责人带队赴部分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开展文物安全工作督导,截至目前,累计检查文物博物馆单位426家次,发现整改隐患33项。丽水市各县(市、区)全面开展文物防汛安全巡查,出动巡查人次189人,检查文保单位303处,已发现整改问题隐患问题73处。
福建检查文物受损情况
6月17日凌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官田李氏大宗祠受特大暴雨袭击,宗祠东西两侧横屋发生大面积坍塌损毁。官田李氏大宗祠作为福建省“文物保险+服务”试点项目之一,人保财险公司高度重视该项目的理赔工作,全力支持当地政府及文旅部门抢修工作。灾后第一时间,上杭支公司立即组织理赔人员到宗祠开展查勘工作。随后,人保财险省市理赔条线专家多次到现场开展损失勘查。同时聘请相关专家及第三方鉴定机构一起在官田李氏大宗祠受灾现场对损失情况进行勘查核实,并达成初步定损意见。为了助力宗祠灾后的抢险修复工作,人保财险公司根据现场查勘情况,采取特事特办,开通理赔绿色通道,于6月20日先行办理300万元预赔款。文物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作为福建省“文物保险+服务”第一个试点县,在天灾面前,真正感受到了“文物保险+服务”的温情,真正体会到了“文物保险+服务”所提出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文物保护新模式有力的保障作用。
近日,受梅雨锋雨带影响,江西多地出现强降雨,洪涝和地质灾害频发。面对复杂的天气形势,为有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江西省文物局专题研究汛期文物防灾减灾措施,抓紧抓实抓细汛期文物保护工作。按照国家文物局文件精神,结合《江西省文物部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有关要求,针对此次强降雨,全省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灾情核查,统计上报文物受灾情况。对外开放的文物博物馆单位根据汛情隐患和衍生舆情风险,提前发出预警公告,视情况关闭备汛,有条不紊地组织游客、极端点位工作人员有序撤离。据初步统计,全省受灾文物总数达140余处,以低等级文物建筑为主,出现了雨水渗漏、砖瓦脱落等不同程度的文物受损情况。江西省文物局主动对接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等部门,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加强值班值守,备好沙袋、排水泵等应急物资,做好部署应对。针对险情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开展应急处置,采取清淤、排水、围挡、加固等针对性措施,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目前,江西仍处于持续降雨阶段,江河水位偏高,防汛形势复杂严峻。江西省文物局将继续做好汛期的预警研判、巡查排查、应急抢险工作,进一步完善文物防灾减灾应急机制,尤其是针对已经受灾的文物,将统筹考虑积水排退过程中文物建筑的稳定安全,落细应急措施,妥善做好后续保护修缮工作。
近日,湖南省文物局对汛期全省文物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级各类文物部门加强领导、做好隐患排查、及时上报情况。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充分认识加强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和责任人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各级防汛责任人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防汛抗灾应急预案,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将文物安全列入当地防汛抗灾工作预案,加强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及时获取预警信息,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常备不懈,提高防汛减灾能力。尽快对本地区、本单位汛期文物安全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明确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制定安全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落实和演练防汛抗灾等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切实落实值班和安全检查、巡查制度。开展全面排查,对可能受洪水、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侵袭的文物和博物馆单位进行分析评估,重点检查位于江河湖泊沿岸、山体范围内的文物和博物馆单位。文物保护工地、考古工地不能为抢工期冒险作业,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遮挡,防止因雨发生安全事故或文物建筑受损事件。对本体保存状况不佳的文物保护单位,应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下拨专项资金进行抢险加固,确保文物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外开放单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向当地政府报告,必要时采取果断措施暂停开放,坚决避免出现人员伤亡、文物损毁等重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因汛受灾事件,要尽快查明原因,评估损失,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省级以上(含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在2小时以内上报省文物局。其他文物保护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程序上报相应文物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不得谎报、瞒报、迟报。对因不负责任导致发生文物损毁、人员伤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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