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印发《国家文物局2018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8-01-30

  2018年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国家文物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始终坚守文物安全底线,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努力开创新时代文物工作新局面。

  一、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深入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深化学习教育和宣传阐释,组织召开全国文物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工作。

  2.坚持和加强党对文物工作的领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完善国家文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自觉性坚定性。

  3.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深入调研文物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综合改革方案,统筹谋划新时代文物事业改革发展,努力在探索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上取得新进展。

  二、有序开展文物保护利用重点工程,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传承

  4.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公布一批改革开放遗产名录,推介一批改革开放主题展览精品,推动中国改革开放博物馆立项建设。

  5.推动出台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政策文件,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片区建设,实施全国革命文物保护经费需求专项规划,建立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展示项目库,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启动中国共产党历史博物馆立项建设前期工作。发布实施长征文化线路总体规划,启动长征文化线路示范段建设。

  6.组织开展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工作。推动开展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试点。

  7.继续做好北京城市副中心、雄安新区的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 推动将文物保护利用纳入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推进冬奥会区域文物保护展示重点项目。

  8.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配合完成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大运河文化带文物保护利用重点项目库。

  9.实施长城保护行动,报请国务院发布《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督促长城沿线省份发布省级长城保护规划。

  10.开工建设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南海基地,实施南海水下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11.研究制定未来十年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战略,推进古泉州(刺桐)史迹、良渚古城遗址、“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申遗。

  12.继续推进“考古中国”重大研究,加强大遗址保护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动落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启动修订《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13.促进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编制《文物建筑开放利用案例指南》,推广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经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三、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坚守文物安全底线

  14.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持续整改全国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

  15.加强文物督察和安全制度建设,制定文物违法案件督察督办约谈管理和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出台关于加强文物消防工作的意见。

  16.召开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组织成员单位对各地文物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年度督察,对文物安全和执法工作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评估通报。

  17.全面完成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推广文物执法片区协作机制,继续实施不可移动文物执法监测。深入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启动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推动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通缉令制度化,举办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成果展览,完善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数据,用好文物违法举报热线“12359”。

  四、提升博物馆发展质量,推动让文物活起来落实落地,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18.研究制定博物馆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公布全国博物馆名录,修订《博物馆管理办法》,召开全国博物馆工作会议。开展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和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定级评估,推进国家一级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建立博物馆年报制度。

  19.完善博物馆免费开放政策,推动修订《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博物馆社会教育和公共服务机制,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加强智慧博物馆建设。

  20.推动出台关于加强民间收藏文物保护利用、促进文物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文件,开展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推进文物鉴定服务体系建设,出台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推动海关、公安部门依法罚没、追缴文物的移交工作。加强文物进出境审核标准化建设,推动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取得新成果。

  21.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实施一批馆藏珍贵文物和重要出土文物、出水文物的保护修复项目。推进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公开,开展非国有博物馆藏品备案,组织馆藏一级文物复核工作。

  22.深入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鼓励文博机构、社会力量利用文物资源进行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积极推动国家文物局与百度、腾讯、网易公司战略合作协议落地实施,组织开展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相关活动。推进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试点工作,举办第八届“博博会”;开展“大运河文化带文化遗产创新创意设计大赛”。

  五、加强对外和对港澳台文物交流合作,提升文物领域国际传播能力

  23.落实《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公布实施“一带一路”文化遗产保护与交流专项规划。

  24.完成援助柬埔寨吴哥古迹茶胶寺保护修复工程竣工移交工作,启动援助柬埔寨吴哥古迹王宫遗址保护修复项目,实施尼泊尔加德满都杜巴广场九层神庙和乌兹别克斯坦希瓦古城保护修复工程,推进缅甸蒲甘佛塔保护修复项目开工。实施沙特塞林港遗址联合考古项目,举办赴沙特中国文物展。

  25.加强中外世界文化遗产地交流合作,支持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与意大利维罗纳古城、云南哈尼梯田与意大利皮埃尔蒙特大区结为友好关系。与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修复研究中心联合举办世界遗产管理和监测培训班。

  26.落实与香港、澳门签署的关于文化遗产领域交流与合作更紧密安排协议书,组织第二届港澳中学生考古暑期课堂活动,举办第八届海峡两岸文化遗产保护论坛和第五届台湾历史教师中华文化研习营,赴台湾举办云南佛教文物展。

  六、加强文物保护能力建设,提供文物工作支撑保障

  27.继续推进《文物保护法》《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长城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启动《大运河遗产保护条例》《故宫保护条例》研究起草工作,开好文物法制建设研讨会、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研讨会。制定《国家文物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28.推动出台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和文物博物馆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研究制定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实施办法。评选表彰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培训全覆盖任务。

  29.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专项。遴选第7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与工信部印发《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发展规划(2018-2025)》。

  30.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广州主场城市活动和国际博物馆日上海历史博物馆主会场活动。围绕重要工作、重大项目主动策划文物工作宣传话题、主题采访和公众活动,推出一批有分量、有深度的新闻报道和宣传活动。实施“国家文物局新闻宣传全媒体采编管理系统与传播平台建设”项目,加强融媒体建设。完成《中国文物志》统稿核审工作。

  31.建成运行国家文物局综合行政管理平台,完成国家文物局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提高国家文物局机关信息化和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建立日常工作督办与重点工作督查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做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的督办落实。

  七、深入推进文物领域各项改革,提升文物事业治理能力和水平

  32.制定深化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再取消、下放、整合一批文物行政审批事项。公布国家文物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推行文物行政许可标准化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召开国家文物局系统改革发展座谈会,优化国家文物局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的职能定位和资源配置。

  3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公布国家文物局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和工作细则,开展地方文物部门“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建立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项目跟踪管理制度,健全项目检查验收制度,开展百项重要项目大检查。

  34.开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情况检查评估;组织《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

  35.推动修订《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深化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改革。建立文物资产报告机制。

  36.研究出台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政策文件。支持地方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进行改革试点,鼓励不同区域进行文物保护利用差别化试点。

  八、全面从严治党,改进工作作风

  37.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继续落实中央专项巡视整改措施,组织开展国家文物局党组巡视工作。实施《国家文物局预算执行管理办法》,检查抽查直属单位财务管理情况。

  38.严格执行《国家文物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践行“三严三实”,力戒“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

  39.助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援助西藏、新疆文物保护重点项目,加大国家文物局对河南淮阳定点扶贫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对口支援工作力度。

  40.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建设学习型机关。构建加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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