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物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全省文物保护科研课题管理,提高科研工作质量,全面提升陕西省文物科技保护工作水平,日前,陕西省文物局出台了《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分7章32条,从科研课题的组织管理、立项管理、实施管理、经费管理、成果管理等方面加以规范。目的是从制度层面加强科研课题的管理工作,使科研课题的组织更加严密、立项更加及时、实施更加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更加严格,科研成果的推广更加适时有效。
《办法》具有以下鲜明特点:一是《办法》对科研课题实行分层管理、分层负责,对各层级职责进行了明确。二是为鼓励中青年科研骨干人才积极申报科研课题,《办法》将职称要求放宽至中级职称,此举对于调动中级职称科研人员申报科研课题的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三是《办法》对重点支持的科研课题条件适当进行了扩充,给予高学历、高水平的研究人员政策扶持,吸纳更多的科研骨干人才参与文物科技保护工作。四是《办法》对申报课题的立项评审程序进行了规范,同时,课题实施管理更加严格。五是《办法》对课题经费来源进行了规定,科研课题经费由陕西省文物保护事业科研专项补助、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参与单位配套构成,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办法》的出台,将从制度层面解决科研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科研课题的人员配置制度不够完善、课题负责人没有担任实质性的研究工作、不能按立项合同要求完成研究任务、科研成果不能及时转化、与文物保护实际工作相脱离等问题,对陕西文物科技保护工作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陕西省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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