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考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山西省文物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民间收藏文物管理促进文物市场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意见》包含十方面内容,结合山西省考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从不同角度提出要求。《意见》明确提出考古资源是稀缺的科研、成果、发展资源,要牢固树立资源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顶层发展规划。要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制订、完善考古相关配套政策,开展区域文物保护评估,重点推动国有建设用地“先考古后出让”。明确一切考古项目须依法报批实施,接受属地管理,加强考古工作过程管理,实行项目领队负责,提高工作水平。组建省、市、县文物主管部门及考古机构、开设文物考古专业的高校考古工作联盟,统筹调度全省考古力量,开展发掘、人才培养、文物保护等,实现考古、研究、教学“一盘棋”。要以云冈石窟为依托,开展多民族融合及文化交流交融研究,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开展万里茶道、丝绸之路相关国家和地区合作考古研究。要解决考古与教学脱节现象,培养考古力量,提出建立晋北、晋中、晋南“1+3”田野考古实训基地。推动考古成果和历史成果阐释转化传播,提出建设集收藏、整理、展示、研究、教学等为一体,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山西考古博物馆。支持省内高校、科研单位协作研究,重点围绕冶金技术、青铜器铸造技术及数字遥感技术,培育建设遥感考古实验室和冶金考古实验室。落实中编办有关意见,提出扩充省级考古机构力量,加强市县文物考古机构建设和职能配置,考古资源富集、任务重的县(市、区)优化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事业机构设置。加大人才培养支持力度,省级人才计划加强对考古行业人才支持,加强哲学社会课题规划中对考古相关科研支持。
山西地下文物资源丰富,围绕“中华文明探源”“考古中国”等重大工程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等,重点在晋南、晋西北开展较系统连续的考古工作,取得一定成果。《意见》的出台,将对进一步加强全省考古工作管理,提升考古发掘与研究水平,构建新时代考古工作新格局,全方位推动山西省考古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共十个部分,涉及三方面工作内容:一是完善公共服务。通过优化鉴定管理体系、提高文物保护水平、拓展文物利用方式、引导合法收藏文物等4个方面的工作,鼓励文博机构向社会提供文物鉴定、保管、修复、展示等服务措施,培育健康、理性的收藏群体,营造理性收藏氛围,引导民间收藏步入规范化、合法化。二是培育市场主体。针对山西省文物市场供给不足的问题,通过规范市场经营主体、创新流通经营业态,从优化文物拍卖程序、培育文物经营龙头企业、支持文物经营主体业态创新等方面,多方位促进市场主体发展。三是优化政策保障。从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拓宽资金支持渠道、健全联合监管机制等方面,促进山西省文物市场有序发展。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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