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博物院是中国唯一存世古代皇宫建筑群,兼有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型综合博物馆、文化旅游目的地,以及对外开放重要窗口等多重身份。作为对公众开放的博物馆,在运营管理中必然面临不同层面的风险因素,需要进行控制和预防。近年来故宫博物院采取了多种方式防范风险,一方面通过建设强大的安全防范系统进行风险管理。另一方面为文物藏品办理保险。由于故宫博物院的文物藏品数量巨大,经过文物藏品清理共计180余万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藏品就有近万件之多,如果为文物藏品全部投保,其核保工作之复杂、保费投入之巨大,必将无法想象,且难以承受。基于这种现状,故宫博物院目前仅对赴国内外参展的文物藏品购买保险。在投保的赴国内外展览文物中,有的是由故宫博物院投保,有的是由借展方投保,有的是借展方因资金能力有限未能办理保险,而由当地政府以出具保函的方式加以取代。
2011年1月,“艺术品综合保险”被纳入文化部与保监会启动的文化产业保险试点险种。2011年初,保监会、文化部联合发布《关于保险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但是,总体来看我国的文物保险市场,无论在体系完善,还是在市场意识方面,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处于初级阶段,与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比较来看,目前我国文物保险市场文物投保率过低。目前,形成这种现象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博物馆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无力承担高额的保险金。二是博物馆用于保险费用的专项资金评审过程较长。三是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及外汇政策的限制。四是我国缺乏能够承保文物保险的国内专业保险公司。
针对我国文物保险市场存在的上述问题,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加强政策支持和行业指导,继续加大事业专项经费投入,设立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或新设专项资金,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国有博物馆的运营之中,使国有博物馆可以有专项资金为文物投保。
二是建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目前文物市场的状况,在国内从我国专业保险公司中推行文物保险,并且研发文物相关险种,或制定相关政策,使我国保险公司尽可能多的专门设立文物保险,并根据我国国有博物馆资金现状制定相应费用收取办法。
三是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适时修改我国《保险法》有关条款,避免国内博物馆在支付外汇时所面临的困境和风险。(全国政协委员、故宫博物院院长 单霁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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