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通报文物违法和安全案件,明确今年工作重点
发布时间:2022-04-13

近日,国家文物局通报了2021年度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并明确了2022年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工作重点。


通报指出,2021年,紧盯文物安全风险和隐患,严肃查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会同公安部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和火灾事故数量明显下降,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2021年,全国开展文物执法巡查351390次,发现各类违法行为340起,其中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7起。国家文物局直接督办文物违法案件128起,督促地方拆除违法建设31起,行政处罚24起,责令改正73起,行政追责43人


严肃查处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山西长治潞安府衙、安徽黄山许村古建筑群、山东曲阜鲁国故城遗址、河南洛阳尸乡沟商城遗址、湖北襄阳城墙、湖南常德夹山寺、陕西渭南唐丰陵等重大违法案件。国家文物局“12359”文物违法举报平台接收文物违法举报信息1330条,涉及浙江绍兴大禹陵、宁夏中卫明长城等违法举报线索得到查处。


各地强化安全责任落实,26个省份将文物安全纳入省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25万余处文博单位竖立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牌。持续推进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检查82万余次,整改火灾隐患和管理问题10.7万余项,国家文物局全年接报各类文物火灾事故6起。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成果丰硕,侦破案件3000余起,追缴文物6.6万余件内蒙古通辽奈林稿辽墓群遭盗掘案、福建漳州系列盗捞海底沉船文物案、江苏宿迁三庄墓群遭盗掘案、浙江杭州临安钱鏐墓被盗案、江西赣州羊角水堡被盗案、山东济宁防山墓群遭盗掘案、河南许昌扒村窑址遭盗掘案、四川省图书馆文物被盗案、四川广元佛子岩摩崖石刻被盗案、甘肃武威旱滩坡墓群遭盗掘案等文物犯罪案件得以侦破,有力震慑了文物犯罪行为。推进文物安全设施建设,各地实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和防雷工程900余项,安全防护能力不断增强。


通报指出,当前文物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等安全风险依然存在,影响文物安全的问题和隐患仍十分突出。一些地方文物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文物法人违法案件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缺位,存在不可移动文物遭破坏或消失等问题;一些地方盗窃盗掘文物犯罪依然高发,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任务仍很艰巨。



    通报全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2021年度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1年,全国文物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物安全工作部署要求,严肃查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精心组织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和火灾事故数量明显下降,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文物执法巡查和违法案件处理情况。全国开展文物执法巡查351390次,发现各类文物违法行为340起,按简易程序改正处理153起,按一般程序立案查处187起。查处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违法案件67起,其中,行政处罚37起,责令改正51起。国家文物局直接督办文物违法案件128起,督促地方拆除违法建设31起,行政处罚24起,责令改正73起,行政追责43人。严肃查处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山西长治潞安府衙、安徽黄山许村古建筑群、山东曲阜鲁国故城遗址、河南洛阳尸乡沟商城遗址、湖北襄阳城墙、湖南常德夹山寺、陕西渭南唐丰陵等重大违法案件。

(二)文物安全检查和案件事故处理情况。全国开展安全检查529129次,检查文博单位539680处,发现安全隐患80100项,整改73153项,整改率91.33%。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督办文物安全案件和事故97起,其中盗掘案件65起,盗窃案件17起,故意或过失损毁文物案件7起,火灾事故6起,其他事故2起。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案件和事故17起,其中盗掘案件10起,盗窃案件2起,故意或过失损毁文物案件4起,火灾事故1起。国家文物局对黑龙江哈尔滨金上京会宁府遗址被盗案、山东淄博临淄墓群被盗案、甘肃陇南大堡子山遗址和墓群被盗案、江西吉安文天祥墓被盗案、四川广元佛子岩摩崖石刻被盗案等安全案件和云南临沧翁丁古村落等火灾事故进行重点督办。

(三)文物违法举报信息情况。国家文物局“12359”文物违法举报平台接收文物违法举报信息1330条,其中电话举报1069条,网站和电子邮件举报233条,信件举报28条。受理文物违法举报问题线索193件,其中国家文物局直接核实处理74件,督办、转办77件,转交相关部门42件。涉及浙江绍兴大禹陵、宁夏中卫明长城等违法举报线索得到及时查处。

二、主要举措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确保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重要指示精神,以安全责任落实为抓手,紧盯文物安全风险,规范文物执法督察行为,严打文物违法犯罪,严整文物安全隐患,深化文物安全部门协作,切实筑牢文物安全底线。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开展省级人民政府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调研评估,推动有关省份将文物安全纳入省级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份纳入。北京、内蒙古、浙江等17个省份召开全省文物安全工作会议,对文物安全工作作出部署。北京、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四川、陕西等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对文物安全工作作出批示。推进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各地实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防护工程900余项。全国25万余处文博单位竖立文物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牌,强化文物安全末端守护。宁夏实现文物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牌全覆盖,四川、福建、重庆、甘肃、江苏等省份文物安全公告公示工作进展良好。

(二)规范文物执法督察。国家文物局出台文物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庆、甘肃、新疆出台文物督察约谈办法,山东制定文物行政执法巡查工作制度。国家文物局发布第四批15个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15个全国文物行政执法优秀案例,江苏、福建、山东、湖南、陕西等5省文物局被推选为全国文物行政执法督察优秀单位,一批文物行政执法先进典型受到表彰,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反响。

(三)完善执法督察方式。国家文物局持续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对河北邯郸、广西桂林、海南海口、陕西榆林、青海海东等5市7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执法监测,河北、上海对重点文物开展卫星遥感执法监测,内蒙古103个旗县实现无人机巡查全覆盖。辽宁、山东、湖北等省组织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开展文物执法巡查整治,青岛、厦门组织开展文物执法专项行动。文物违法案件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主动发现问题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四)开展安全隐患整治。持续推进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组织开展迎“七一”文物安全专项检查,全国文物系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检查82万余次,检查文物和博物馆39万余处,组织消防演练3万余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0.7万余项。开展全国石窟寺、传统村落安全管理状况专项调研,基本摸清各地石窟寺及摩崖造像、传统村落主要风险和安全管理状况。印发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工作指南,对重点文物安全防护项目实施检查评估。浙江组织开展全省文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组建文物安全督查队,督促整改一批安全隐患和问题。

(五)严打严防文物犯罪。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文物博物馆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联合部署开展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各地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密切配合,文物工作者和公安干警合力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全国侦破各类文物犯罪案件3000余起,打掉文物犯罪团伙650余个,追缴涉案文物6.6万余件。内蒙古通辽奈林稿辽墓群遭盗掘案、福建漳州系列盗捞海底沉船案、江苏宿迁三庄墓群遭盗掘案、浙江杭州临安钱鏐墓被盗案、江西赣州羊角水堡被盗案、山东济宁防山墓群遭盗掘案、河南许昌扒村窑址遭盗掘案、四川省图书馆文物被盗案、甘肃武威旱滩坡墓群遭盗掘案等一大批文物犯罪案件得以侦破,一大批犯罪分子被缉拿归案,一大批珍贵文物得以追缴,有力震慑了文物犯罪行为,维护了国家文化安全。

(六)深化部门协作和社会参与。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加强协作,为文物安全工作共同发力。国家文物局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指导地方加强文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国家文物局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各地文物部门、检察机关加强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山西、重庆、陕西、青海、新疆等5省份出台推进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北、内蒙古、江苏、湖南、甘肃、新疆等省份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湖南“潇湘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立案325件,有效发挥检察监督作用。国家文物局与文化和旅游部、应急部专题研究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工作。与应急部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加强革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出台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四项制度。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检查指导北京密云五里坨长城和河北金山岭长城保护和安全工作。国家文物局和北京、陕西、江西、安徽、河南、福建等相继开展“寻找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活动,一大批基层文物安全守护人走上光荣的领奖台。

应当清醒看到,当前文物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等文物安全风险依然突出,一些地方文物安全意识淡薄,文物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大文物法人违法案件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缺位,案件查处不到位,山西太原晋源、运城万荣发生不可移动文物遭破坏或消失问题。一些地方盗窃盗掘文物犯罪依然高发,四川广元旺苍佛子岩摩崖石刻被盗等案件充分说明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任务依然艰巨。一些地方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文物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升。

三、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我们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全国文物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文物安全风险和隐患,强化文物执法督察和安全监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

(一)督察督办重大文物违法案件。持续加大督察督办力度,选取重点区域开展文物遥感督察和执法监测,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和文物行政部门落实文物保护责任,严查严办重大文物违法案件,约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会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指导各地落实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发布十佳案卷和优秀案卷。推动文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大对重大文物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二)联合打击文物犯罪行动。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等部门,推动出台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启动新一轮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加大打击力度,严格防控措施,争取更大战果,形成更大震慑。开展碑刻石刻文物拓印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违规拓印、盗拓碑刻石刻文物行为。

(三)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和应急演练。推进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督促各地攻坚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大文物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和宣传力度,出台文物博物馆单位应急预案和演练指南,组织文物和博物馆消防安全和应急演练,提升安全管理和应急能力。

(四)强化文物安全监管。出台文物安全防控“十四五”专项规划,明确安全防控主要任务和要求,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增强安全管理能力。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基础数据库建设,推进实施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强化文物安全基础工作。推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向中低级别文博单位延伸,着力解决田野文物安全管理责任虚化弱化等问题。

(五)深化部门协作和社会监督。召开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凝聚部门合力,落实文物安全监管责任和措施。会同检察机关加强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会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实施相关评估检查。参加中央文明委文明城市测评、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考核,督导落实文物安全责任。规范文物违法信息举报受理工作,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组织开展“寻找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活动,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1.2021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行政违法案件统计表
2.2021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案件事故统计表

国家文物局
2022年3月25日


2021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行政违法案件统计表

(67起)


序号

省份

案发单位名称

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处理情况

1

北京

戒台寺

4月,群众举报反映,北京盛雕石材销售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戒台寺和北京京西山水文化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戒台寺景区分公司擅自在门头沟区戒台寺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

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2

北京

长城

6月,群众举报反映,有人擅自攀爬怀柔区未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长城庄户段。

对当事人分别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

3

天津

大运河

(京杭大运河)

5月,群众举报反映,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擅自在北辰区京杭大运河北辰段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违法建设。

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4

天津

天津利顺德饭店旧址

9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擅自在和平区天津利顺德饭店旧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施工。

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5

河北

汉中山王墓

11月,群众举报反映,当地村民擅自在保定市汉中山王墓保护范围内进行违法建设。

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6

山西

潞安府衙

3月,群众举报反映,当地居民擅自在长治市潞安府衙保护范围内安装彩钢屋顶。

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7

山西

潞安府衙

3月,群众举报反映,长运驾校擅自在长治市潞安府衙保护范围内进行路面硬化,修建“S弯道

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拆除违法建筑;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8

内蒙古

金界壕遗址

5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擅自在锡林郭勒盟金界壕遗址苏尼特右旗朱日和段进行施工。

案件正在办理中。

9

内蒙古

金界壕遗址

9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当地村民铲土造成扎鲁特旗金界壕遗址部分文物本体受损。

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10

辽宁

沈阳故宫

4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沈阳春天百货有限公司、沈阳北中街特价商品大市场服务中心擅自在沈阳市沈阳故宫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施工。

对涉案单位分别处以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问题。

11

吉林

吉海铁路总站

旧址

3月,国家文物局遥感监测发现,吉林市丰钰紧固件有限公司、吉林市亿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吉林市全聚发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擅自在吉林市吉海铁路总站旧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违法建设。

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12

吉林

五家子遗址

6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擅自在长春市五家子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施工。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13

江苏

阳山碑材

1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南京汤山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擅自在南京市阳山碑材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施工。

案件正在办理中。

14

江苏

隆昌寺

2月,群众举报反映,镇江市隆昌寺保护范围内存在违法施工行为。

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15

江苏

明故宫遗址

12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南京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擅自在南京市明故宫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16

浙江

毘山遗址

1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湖东街道办事处在湖州市毘山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违法建设。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问题。

17

浙江

矾山矾矿遗址

3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当地村民擅自在温州市矾山矾矿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

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18

浙江

通济堰

3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当地村民擅自在丽水市通济堰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

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19

浙江

通济堰

6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当地居民擅自在丽水市通济堰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施工。

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20

浙江

大运河

(京杭大运河)

6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南京鼎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擅自在绍兴市京杭大运河浙东段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拆除违章建筑。

21

浙江

处州廊桥

7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当地村民擅自在丽水市处州廊桥毓秀桥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

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22

浙江

大禹陵

7月,群众举报反映,绍兴大禹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擅自在绍兴市大禹陵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违法建设。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问题。

23

浙江

台州府城墙

9月,群众举报反映,临海市江南长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擅自在临海市台州府城墙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

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24

浙江

花岙兵营遗址

9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宁波花岙岛蓝色海湾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在宁波市花岙兵营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施工。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25

浙江

大运河

(京杭大运河)

9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余姚市锦瑞机电设备厂擅自在余姚市京杭大运河余姚段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施工。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问题。

26

安徽

柳孜运河码头

遗址

1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淮北鹏丰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擅自在淮北市柳孜运河码头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

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27

安徽

宏村古建筑群

9月,群众举报反映,有人擅自在黄山市宏村古建筑群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28

福建

昙石山遗址

3月,国家文物局遥感监测发现,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擅自在福州市昙石山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改造工程。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9

福建

三坊七巷和

朱紫坊建筑群

3月,国家文物局遥感监测发现,福建大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在福州市三坊七巷和朱紫坊建筑群保护范围内进行花巷幼儿园改造工程。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问题。

30

福建

马江海战炮台、烈士墓及昭忠祠

3月,国家文物局遥感监测发现,福建万联众和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擅自在福州市马江海战炮台、烈士墓及昭忠祠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施工。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问题。

31

福建

福建土楼

11月,群众举报反映,当地村民擅自在漳州市福建土楼庄上大楼内进行违法建设。

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32

江西

御窑厂窑址

3月,江西省文物局检查发现,景德镇陶阳置业有限公司擅自在景德镇市御窑厂窑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施工。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3

山东

城子崖遗址

1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当地村民擅自在济南市城子崖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

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34

山东

临淄墓群

2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大张村村民委员会擅自在淄博市临淄墓群公冶长墓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施工。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35

山东

临淄墓群

3月,群众举报反映,山东省淄博齐盛德置业有限公司在临淄青蓝府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未经考古勘探,擅自在淄博市临淄墓群周边进行施工。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问题。

36

山东

临淄墓群

3月,群众举报反映,山东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齐都分公司、临淄区人民医院擅自在淄博市临淄墓群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

对涉案单位分别处以罚款40万元和20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7

山东

明鲁王墓

5月,群众举报反映,济宁市中心店镇尚寨村擅自在邹城市明鲁王墓保护范围内进行旧村改造工程。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8

山东

临淄墓群

11月,群众举报反映,临淄区人民医院擅自在淄博市临淄墓群40号无名冢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39

山东

光岳楼

11月,群众举报反映,聊城金铭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在聊城市光岳楼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施工。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问题。

40

河南

仓房香严寺

1月,群众举报反映,香苑宾馆擅自在南阳市仓房香严寺保护范围内进行修缮工程。

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41

河南

隋唐洛阳城

遗址

3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东岗社区居民委员会擅自在洛阳市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42

河南

隋唐洛阳城

遗址

3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洛阳市洛龙区定鼎门街道聂湾村村民委员会擅自在洛阳市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43

河南

鄂豫皖革命

根据地旧址

6月,群众举报反映,当地村民擅自在信阳市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旧址列宁小学旧址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

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44

河南

红二十五军长征出发地

6月,群众举报反映,当地村民擅自在信阳市红二十五军长征出发地医院旧址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

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45

河南

隋唐洛阳城

遗址

8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洛阳市洛龙区定鼎门街道办事处王庄社区居委会擅自在洛阳市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46

河南

殷墟

8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安阳益和热力有限公司未经文物部门审批擅自变更原申报方案,在安阳市殷墟保护范围内进行天然气管网铺设工程。

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47

河南

殷墟

8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安阳市殷都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擅自在安阳市殷墟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施工。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问题。

48

河南

隋唐洛阳城

遗址

9月,群众举报反映,洛阳鑫赟通实业有限公司擅自在洛阳市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改造工程。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49

河南

尸乡沟商城遗址

9月,媒体反映,中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亳都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偃师金丰有限公司擅自在洛阳市偃师尸乡沟商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违法建设。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将违法建设单位列入禁止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黑名单。

50

河南

小双桥遗址

10月,群众举报反映,郑州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擅自在郑州市小双桥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

案件正在办理中。

51

湖北

襄阳城墙

1月,群众举报反映,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擅自在襄阳市襄阳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违法建设。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2

湖北

石家河遗址

3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天门市城市备用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擅自在天门市石家河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施工。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3

湖北

梅铺猿人遗址

4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当地村民擅自在十堰市梅铺猿人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施工。

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54

湖北

襄阳城墙

7月,群众举报反映,汉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擅自在襄阳市襄阳城墙保护范围内进行违法建设。

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55

湖南

划城岗遗址

3月,国家文物局遥感监测发现,湖南省划城岗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在常德市划城岗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违法建设。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恢复文物原状。

56

湖南

划城岗遗址

3月,国家文物局遥感监测发现,当地村民擅自在常德市划城岗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违法建设。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恢复文物原状。

57

湖南

三元宫遗址

3月,国家文物局遥感监测发现,当地居民擅自在常德市三元宫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违法建设。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问题。

58

湖南

丁家岗遗址

3月,国家文物局遥感监测发现,东田堰村村委会擅自在常德市丁家岗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违法建设。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59

湖南

夹山寺

3月,国家文物局遥感监测发现,石门县文化和旅游投资公司擅自在常德市夹山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违法建设。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60

湖南

武冈城墙

5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武冈市人民医院擅自在邵阳市武冈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施工。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61

广西

百谷和高岭坡

遗址

1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百色水库灌区管理中心擅自在百色市百谷和高岭坡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施工。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62

海南

甘泉岛遗址

11月,群众举报反映,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擅自在三沙市甘泉岛遗址上进行施工。

案件正在办理中。

63

四川

潼川古城墙

4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有人擅自在绵阳市潼川古城墙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64

贵州

息烽集中营

旧址

3月,当地文物部门检查发现,当地村民擅自在贵阳市息烽集中营旧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施工。

责令改正违法问题,恢复文物原状。

65

陕西

党家村古建筑群

6月,群众举报反映,当地村民擅自在渭南市党家村古建筑群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

责令改正违法问题。

66

陕西

丰镐遗址

6月,群众举报反映,西安市长安区马王街道办事处擅自在西安市丰镐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违法建设。

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问题。

67

新疆

切木尔切克石人及石棺墓群

9月,当地村民擅自在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石人及石棺墓群中的阿克托别三号古墓群一处保护围栏内平整地面,晾晒油葵。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


2021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案件事故统计表

(17起)


序号

省份

案发单位名称

案件类别

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处理情况

1

内蒙古

奈林稿辽墓群

盗掘

4,通辽市奈林稿辽墓群遭盗掘。

案件已侦破,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

2

内蒙古

战国秦长城

故意损毁

9月,战国秦、汉长城黄天棉图段21段本体和保护范围内遭破坏。

2名当事人已被刑拘。所种植树木已移除,恢复文物原状。

3

黑龙江

金上京会宁府遗址

盗掘

4月,哈尔滨市金上京会宁府遗址之半拉城遗址保护范围遭盗掘。

案件已侦破,公安机关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已移交起诉,追缴涉案文物907件。

4

江苏

三庄墓群

盗掘

2月,宿迁市三庄墓群保护范围遭盗掘。

公安机关抓获26名犯罪嫌疑人,追缴涉案文物1500余件。

5

浙江

大窑龙泉窑

遗址

盗掘

1月,丽水市大窑龙泉窑遗址之岙底片区遭盗掘。

案件已办结,22名罪犯被处以刑罚。

6

浙江

东阳白坦民宅三立堂

火灾

2月,金华市东阳市巍山镇白坦村村民民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起火原因不排除电气线路故障。

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7

江西

文天祥墓

盗掘

4月,吉安市文天祥墓顶部发现一处盗洞。

案件正在侦办中。

8

江西

羊角水堡

盗窃

5月,赣州市羊角水堡之芳公祠木格扇门和木雀替被盗。

案件已侦破,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追回全部涉案文物。

9

山东

泰山古建筑群

故意损毁

2月,泰安市泰山古建筑群之玉皇顶大殿内玉皇大帝神像的头部遭破坏。

案件已办结,公安机关已撤销案件并释放当事人。

10

山东

防山墓群

盗掘

4月,在济宁市防山墓群遭盗掘。

案件已办结,4名罪犯被处以刑罚。

11

山东

临淄墓群

盗掘

8月,淄博市临淄墓群之汉齐王墓遭盗掘。

案件已侦破,公安机关抓获25名犯罪嫌疑人,已移交起诉。

12

河南

扒村窑址

盗掘

3月,许昌市扒村窑址遭盗掘。

案件已办结,8名罪犯被处以刑罚,并追缴涉案文物30余件。

13

四川

大邑刘氏庄园

故意损毁

4月,成都市大邑刘氏庄园博物馆内的一级文物紫檀木椅遭破坏。

案件已侦破,公安机关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已移交起诉。

14

云南

期纳古建筑群

盗窃

1月,丽江市期纳古建筑群之何家大院三道窗户被盗。

案件已办结,2名罪犯被处以刑罚,涉案文物已追缴。

15

甘肃

大堡子山遗址及墓群

盗掘

3月,陇南市大堡子山遗址及墓群遭盗掘。

案件已侦破,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已移交起诉。

16

甘肃

旱滩坡墓群

盗掘

7月,武威市旱滩坡墓群遭盗掘。

案件已侦破,公安机关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已移交起诉。

17

甘肃

长城

故意损毁

12月,武威市长城之肖营段墙体遭破坏。

案件已侦破,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已移交起诉。


家文物局领导就2021年度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接受媒体采访


近日,国家文物局发布2021年度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工作情况通报,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就有关情况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2021年度全国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

答:2021年,全国文物系统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确保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筑牢文物安全底线”的殷切嘱托,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物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紧盯文物安全风险和隐患,严肃查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精心组织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和火灾事故数量明显下降,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全国开展文物执法巡查351390次,发现文物违法行为340起,立案查处187起,责令改正153起。全国开展文物安全检查529129次,发现安全隐患80100项,查处文物安全案件和事故97起。国家文物局直接督办文物违法案件128起,严肃查处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山西长治潞安府衙、安徽黄山许村古建筑群、山东济宁鲁国故城遗址、河南洛阳尸乡沟商城遗址、湖北襄阳城墙、湖南常德夹山寺、陕西渭南唐丰陵等重大违法案件;重点督办黑龙江哈尔滨金上京会宁府遗址、山东淄博临淄墓群、甘肃陇南大堡子山遗址和墓群、江西吉安文天祥墓、四川广元佛子岩摩崖石刻等被盗案和云南临沧翁丁古村落等火灾事故。

通过对文物违法案件和安全事故的督察督办,地方党委政府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意识得到提升,一些地方加强了文物保护力量,加大了文物保护和安全管理投入,文物安全防范基础得到夯实。目前全国有26个省份将文物安全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得到强化。

问:文物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是确保文物安全的重要手段。请简要介绍国家文物局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的有关情况。

答:文物行政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国家文物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有关部署要求,不断推进文物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国家文物局相继出台《文物督察约谈办法》《文物违法案件督察办法》等规范性文件。2021年,国家文物局出台了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文物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等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加强文物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信息公示,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我们力求解决一些地区执法责任不落实、执法信息不透明、执法程序不规范、处罚追责不到位等问题,促进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保障人民群众对文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同时,国家文物局发布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以案释法、示范引领,鼓励和引导各级文物行政执法机构主动规范办理文物违法案件。2021年,通过层层遴选,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重庆、陕西等省份15个典型案例,入选年度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北京、山西等15个执法案例入选全国文物行政执法优秀案例;江苏、福建、山东、湖南、陕西等5省文物局被推选为全国文物行政执法督察优秀单位。指导性案例遴选工作,既推进了严格规范执法,也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引起社会积极反响。

问:为实现文物行政执法监管关口前移,近年来国家文物局持续开展文物执法遥感监测。请简要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答:近年来,国家文物局开展主动性的执法监管,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部分城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及部分长城段落保护情况进行遥感执法监测。我们结合遥感监测和现场踏勘情况,比对和分析“两线范围”内地物变化,查找违法违规建设特别是法人违法问题。这种“天上看、地上查”的工作模式,较好解决了一些地方不主动上报文物违法案件、日常监管和文物执法工作薄弱、甚至“隐瞒不报、毫不知情”等问题,初步实现了执法监督的关口前移。

2021年度,国家文物局重点对河北邯郸、广西桂林、海南海口、陕西榆林、青海海东等5市7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遥感监测,发现158处违法违规线索,我们正督促有关地方积极整改。自2017年以来,遥感监测已覆盖全国25个省份的35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世界文化遗产地,国家文物局直接督办违法案件535起,一批涉及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违法案件得到严肃查处。

此外,各地文物部门也积极推广该执法手段,河北、上海等一些省份对重点文物开展卫星遥感执法监测;江苏、浙江、山东利用“互联网+监管”实施文物违法信息监控;山西、内蒙古、辽宁、浙江、河南、陕西等地探索利用无人机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其中内蒙古103个旗县实现了无人机巡查全覆盖。这些执法方式创新,不仅能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而且能提高执法督察效率,弥补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

问:近年来,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持续在全国联合部署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请问2021年度专项行动进展如何?

答:2021年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不断完善联合工作机制,定期研判文物安全形势,联合实施指导督察,督办大案要案。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攻坚,破案3000余起,打掉犯罪团伙650余个,追缴涉案文物6.6万余件。内蒙古通辽奈林稿辽墓群、江苏宿迁三庄墓群、浙江杭州临安钱鏐墓、江西赣州羊角水堡、山东济宁防山墓群、河南许昌扒村窑址、四川省图书馆文物、甘肃武威旱滩坡墓群等被盗案件,以及福建漳州系列盗捞海底沉船文物案件等一批大案要案得到侦破。近年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的62名重特大文物在逃人员,已归案61人。可以说,专项行动既是破案攻坚行动,也是文物保护行动,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为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提供了坚强保障。

问:2021年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行动进展如何?

答:火灾历来是危害文物安全的主要风险。2021年全国文物系统持续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尽可能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主要开展五项工作:一是排查整治,各地组织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检查82万余次,检查文博单位39万余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0.7万余项。二是专项检查,结合迎“七一”等重大节庆活动,国家文物局采用“四不两直”方式,重点抽查9个省份60余家文博单位,督促整治重大安全隐患140余项。三是应急演练,各地开展消防培训1.3万次,组织消防演练3万余次,力求提升文物安全队伍消防和应急处理技能。四是建章立制,国家文物局联合应急管理部出台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四项制度,为基层消防救援机构和文博单位实施文物消防检查提供指导规范。五是强化设施,指导各地实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工程350余项,为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配置了防火设施设备。2021年国家文物局接报各类文物火灾事故6起,较2020年的15起,数量上呈大幅下降趋势。

问:做好文物安全工作,离不开社会的参与和监督。请简要介绍这方面的工作情况。

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鼓励文物保护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积极参与文物安全监督管理,向有关部门提供文物违法犯罪线索,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实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安全监管,国家文物局印发《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要求文博单位向社会公告公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的基本信息。截至2021年底,全国已有25万余处文博单位竖立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牌,公开文物安全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近年来国家文物局设立了“12359”文物违法信息举报平台,优化举报流程,积极受理文物违法举报信息。2021年国家文物局文物违法举报平台接收各类举报信息1330条,核实受理文物违法问题线索193件。涉及浙江绍兴大禹陵、宁夏中卫明长城等一批违法举报线索,得到及时查处。

我们还联合中国文物报、中国文明网等开展“寻找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推介活动,对基层文物安全管理者和执法人员,一线警务人员、文物安全技术人员,文物保护组织、文物保护员和志愿者、举报有功人员等给予表彰,并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进行宣传,旨在通过推广典型人物事迹,让更多社会公众关注并支持文物安全工作,为文物事业发展助力。目前已推介45名“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

问:当前文物安全还存在哪些突出问题,2022年文物安全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答:当前,文物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等安全风险依然存在,影响文物安全的问题和隐患仍十分突出。一些地方文物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文物法人违法案件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缺位,存在不可移动文物遭破坏或消失等问题;一些地方盗窃盗掘文物犯罪依然高发,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任务仍很艰巨。

2022年,全国文物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加大督察督办力度,开展文物遥感督察和执法监测,严查严办文物违法案件。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等部门推动出台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严打严防文物犯罪,开展碑刻石刻文物拓印管理专项整治。狠抓源头治理,持续推进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加大警示宣传力度,督促各地攻坚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和突出问题。出台文博单位应急预案和演练指南,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安全管理和应急能力。出台文物安全防控“十四五”专项规划,建设重点文博单位文物安全基础数据库,加强文物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召开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研究落实文物安全监管措施。会同检察机关加强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会同相关执法机构实施文物行政执法评估检查。规范文物违法信息举报受理工作,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国家文物局官网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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