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齐发力
发布时间:2022-04-01

4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浙江、福建、青岛等省市积极部署学习贯彻《条例》,切实依法加强水下文物保护。

浙江海洋资源十分丰富,拥有2200公里的海岸线,还是中国岛屿最多的省份。早在2003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就将建设海洋强省作为“八八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水下文物保护利用是浙江实施海洋强省战略的重要文化支撑。

“近年来,浙江省通过系统实施海洋文化遗产资源调查以及重要水下考古项目,基本摸清了全省数量庞大且类型复杂的水下文物资源家底,实证了浙江对海洋的开发利用历史悠久。”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浙江省文物局局长杨建武介绍,围绕海岛、海塘、海丝、海防等主题,浙江组织编制了《浙江省海洋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纲要》,为统筹全省做好水下文物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关于接下来的水下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杨建武说,浙江省文物局将以修订后的《条例》施行为契机,从四个方面身体力行推动《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一是组织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普及,提高全社会的水下文物保护意识;二要加强与海警、海监、边防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健全海上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捞、走私水下文物等犯罪活动;三要深化浙江沿海和内陆重点水域水下文物资源调查,推动各地核定公布一批水下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区;四要统筹规划好浙江水下文物保护与研究工作,强化央地合作,加强水下考古工作基地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促进浙江水下考古工作力量的整合与完善。守护、传承、合作、开拓,定不负水下文物保护的大好春天。

福建是历史上海洋贸易和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也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积淀了丰富多样的水下文化遗产,如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平潭海坛海峡水下遗址。

“《条例》的修订强调了水下文物保护管理体制和执法机制,健全了相关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时限,增强了水下文物保护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水下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对水下考古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起到更加积极的促进作用。”福建省文物局局长、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傅柒生说,《条例》的实施,对于福建进一步规范水下考古、加强水下文物保护管理、遏制盗捞水下文物等方面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近年来,福建在开展水下文物调查和考古发掘以及人才培训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特设有水下文物保护专章,福建省考古研究院加挂了福建水下考古基地,国家文物局支持在福建设立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福建基地。”傅柒生介绍,下一步,福建将积极推动作为“十四五”期间国家三个重要水下考古工作重点区域的相关工作,全面开展福建水下文物调查,摸清水下文化遗存分布情况,针对重要水下文化遗存进行水下考古发掘工作。

青岛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东方起点城市之一,漫长的岁月,在这片海域中孕育着丰富而深厚的水下文化遗产。

修订后的《条例》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加强水下文物保护管理的有力手段,是我国文物法治建设的重要进展。“青岛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通过各种手段,加强《条例》宣传普及,持续增强保护水下文物的责任意识。”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市文物局)一级调研员、中国博物馆协会常务理事陈启表示。

“近年来,青岛市加强了水下考古机构建设,青岛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加挂青岛市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增加编制7个,同时积极参加国家文物局水下考古人员培训和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陈启介绍,2018年11月,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北海基地落户青岛,目前北海基地的建设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建成后的基地将集调查、勘探、发掘、保护、展示、研究、培训为一体,拥有水下考古技术研究、文物保护和人才培养三项功能,充分发挥国家文物局水下考古研究北海基地的作用。

青岛也是海洋科研力量雄厚的地区,作为东部沿海著名的海洋科技名城,拥有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科技实验室、中国海洋大学等众多海洋科研机构,青岛将进一步加强与海洋科研机构的合作,助力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去年年底,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国家海洋考古博物馆落户青岛,将在‘十四五’时期建成开放,博物馆以展览展示、公众教育为主,科研为辅,展现我国水下考古和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历程和丰硕成果,向公众传播和普及水下考古、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知识。”陈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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