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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题: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旗帜。怎样理解 “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为什么说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本期理论圆桌会聚焦“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集纳专家和媒体观点,一起学习和理解。
人民日报推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系列评论,共四篇,其中第一篇文章提到,中国式民主之所以在中国行得通、很管用,在于中国的民主植根中国历史文化,符合中国国情。民主是人类社会历经千百年探索形成的政治形态,在人类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民主是历史的、具体的、发展的,世界上没有定于一尊的民主形式。评判一种民主形式,关键要看它是否适应本国历史文化,是否符合本国现实国情,能否带来政治稳定、社会进步、民生改善,能否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能否为人类进步事业作出贡献。中国发展民主,始终立足人口多、基础弱、底子薄的基本国情,始终传承5000年中华文明,始终准确把握中国所处的历史阶段,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发现问题、善于解决问题。全过程人民民主,扎根在广袤的中华大地,吸吮着中华民族漫长奋斗积累的文化养分,学习借鉴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符合中国国情,得到人民衷心拥护,具有深厚现实基础和广阔发展前景。
中国式民主之所以在中国行得通、很管用,还在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参与实践。从“小院议事厅”,到“屋场恳谈会”;从线下“圆桌会”,到线上“议事群”;从人大代表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到政协委员参与基层协商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参与实践,使全过程人民民主从价值理念成为扎根中国大地的制度形态、治理机制和人民的生活方式。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详细】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系列评论的第二篇文章指出,在我国,人民在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的同时,在重大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这保证了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得到充分表达,丰富了民主形式、拓宽了民主渠道、加深了民主内涵。
“每有大事,必相咨访。”中国文化历来就有“有事好商量”的传统,小到家庭、邻里,大到一个单位、一个国家,在涉及群众的事务上,往往通过“商量”的办法解决问题。中国的传统文化强调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倡导团结合作、沟通说理、协商讨论,这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供了深厚文化土壤。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协商民主之所以能够在中国大地上茁壮成长,关键是其契合我国文化传统、适合我国现实国情,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
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这样做起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才能具有深厚基础,也才能凝聚起强大力量。中国的协商民主,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遵循规则、有序协商而不各说各话,体谅包容、真诚协商而不偏激偏执,形成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也正因此,协商民主广泛凝聚了全社会共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详细】
据“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系列评论的第三篇文章介绍,民主,起始于人民意愿充分表达,落实于人民意愿有效实现。在中国,国家各项制度都是围绕人民当家作主构建的,国家治理体系都是围绕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运转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这些制度程序,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有效保证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相统一,有效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人大“开门立法”,政府“开门问策”,越来越多的群众意见转化为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老百姓通过村民、居民、业主代表大会畅所欲言,推动公共事务管理;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效维护职工利益……从国家大政方针,到社会治理,再到百姓衣食住行,人民的期盼、希望和诉求,有地方说、说了有人听、听了有反馈,人民利益要求既能畅通表达,也能有效实现。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评判一种民主形式好不好,实践最有说服力,人民最有发言权,归根结底要看能不能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从织就世界最大的社会保障网,到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分别突破110万亿元和8万元;从取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重大战略成果,到历史性地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事实证明,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彰显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充分彰显人民主体地位,使人民意志得到更好体现、人民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创造活力进一步激发,在中华大地展示出勃勃生机和强大生命力。中国的民主道路走得通、走得好,中国人民将沿着这条道路坚定走下去——这是我们所走过的辉煌历程的深刻启示,也是中国人民的不变信念。【详细】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系列评论的第四篇文章认为,对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来说,选择什么样的民主发展道路至关重要。中国的民主经历了选择、探索、实践与发展的艰辛历程,在这一过程中,中国人民深刻认识到,各国民主植根于本国的历史文化传统,成长于本国人民的实践探索和智慧创造,民主道路不同,民主形态各异。也正因此,中国发展民主,注重吸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一切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抄照搬别国民主模式。中国基于本国国情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也体现了全人类对民主的共同追求;既推动了中国的发展与中华民族的复兴,也丰富了人类政治文明形态。
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丰富和发展人类政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经过百年探索实践,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找到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新形态——这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中国的民主按照中国的特点、中国的实际来设计和发展,坚定不移走符合国情的民主发展之路,是中国民主发展的一条基本经验。中国的民主实践充分证明: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民主,才能不断发展完善,才最可靠也最管用;中国的民主实践启示世界:适合的就是最好的,各国应根据自身特点选择符合自身现代化发展的民主形态,学习借鉴而不是照抄照搬。【详细】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程同顺针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撰文表示,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体现着民主的质量和成色。在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既实现了丰富多样的民主选举,更实现了最广大人民的广泛持续参与,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真正得到落实。
切实维护民主选举权利。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保障并不断发展人民的民主选举权利,使人民的民主选举权利更加真实有效。我国宪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选举制度在实践中不断改革完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越来越高,促进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不断提升。
推动人民依法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扩大。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又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有效保证人民的期盼、希望和诉求有地方说、说了有人听、听了有反馈。
从制度上保障民主选举和民主参与有机统一。人民参与民主实践越广泛、意愿表达越充分,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就越真实。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包括普遍的民主选举,而且包括最广大人民对于公共事务的广泛持续参与,从制度上、机制上保障人民既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又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人民当家作主更好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详细】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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