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印发《“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2-23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对具体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做好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以下简称“国家规划”),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牵头草拟省《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总体框架和重点内容与国家规划基本保持一致,并重点突出以下4个方面。


一是突出科技创新引领。聚焦共性问题,加强考古溯源与断代技术、文物保护技术等基础研究,强化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联合实验室、科研工作站和科技创新联席机制,提升文物考古研究设施科技化水平,建设安徽区域考古研究实验室等,提升文物事业发展动力。


二是突出重大项目支撑。立足实际,提出加强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和“考古中国”等国家重大考古研究课题研究项目、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安徽)项目建设、长江文物资源调查和保护研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7个“十四五”国家大遗址保护利用、鄂豫皖等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项目等工作,推动文物保护事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好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是突出人才队伍保障。《实施方案》明确落实中央及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编制保障有关要求,推动市县文化和旅游部门加挂文物局牌子,夯实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基础;增加省考古研究所人员编制,支持有关单位、地区申报考古发掘团队资质,强化学科、课题支持引导,培育多层次、全方位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人才,更好保障文物事业可持续发展。


四是突出固化经验做法。《实施方案》突出了安徽省特色做法,继续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实施西递、宏村、查济、南屏古建筑群等修缮保护,组织开展“百万青少年走进博物馆”系列活动、“鉴宝江淮行”等公益性文物鉴定服务活动,持续举办文物建筑博物馆消防队伍“大比武”竞赛,推深做实“一单四制”,推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质提效。


《实施方案》的印发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文物保护管理水平,推动“十四五”期间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在安徽稳步落地,更好实现安徽文物保护利用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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