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饮食方式,基本上继承了东周时的传统,变化不大。上层社会的饮食规范有更加严肃化的趋势,尤其在宫廷宴会中,活泼气氛欠浓,约束太多。非正式场合则又有所不同,礼仪规范往往会失却应有的作用,由此闹出许多是非来。
为汉王朝创制礼法的,是儒者叔孙通,他本是秦代博士,后来降归刘邦,仍任博士。刘邦就位皇帝后,“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有功之臣酗酒,舞刀弄剑,闹得皇上心里极不踏实,但也无可奈何。叔孙通见此情形,秦请皇帝制立礼法,他“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创立了一套诸侯王及大臣朝见皇帝的礼法。这个法子在君与臣之间画出了一条严格的界线,这样的君臣关系一直未见变更地延续了两千多年。
叔孙通礼法的基本规范是,皇帝座北高高在上,丞相文职官员排列殿东,而列侯武将则排列在殿西,两相对面。这样的结果,文武百官“莫不振恐肃敬”。尤其是规定了酒筵的礼法,陪侍皇帝饮酒的人,坐在殿上都要低着头,俯伏上身,不敢正眼看皇帝一眼。向皇上祝酒则以职位高低为顺序,不许乱套。酒筵上还有专事纠察的御史,发现有违越礼法的人,马上要撵出筵席。如此一来,“竟朝置酒,无敢喧哗失礼者”,再也没人敢大喊大叫了,乐得刘邦连声说:“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文武百官一个个服服帖帖,皇上确实感受到自己是高贵无比的了。刘邦当即提升叔孙通为太常,并“赐金五百斤”,作为崇高的奖赏。
叔孙通的这一套礼法在正式实行之前,还专门找了一些人来进行演练。这位导演导出了一台严肃的戏,这戏皇上爱演,连皇太后等也爱演。《汉书·高五王传》记载了这样一件事:齐悼惠王次子刘章入后宫侍饮,吕太后令他为酒吏,赋予他酒筵上最大的权威。刘章对吕太后说:“臣出身将门,请允许按军法行酒。”吕后未加思索便应允了。酒酣之时,刘章进上歌舞。不一会儿,诸吕中有一人饮醉,跑出了殿外。刘章急忙赶了上去,拔出剑就砍下了他的头。太后左右的人大惊失色,但因为已允下以军法行酒,也不好怪罪刘章,酒筵也就不欢而散。礼法的严肃性,在此寻常场合也得到充分体现。
虔诚的臣属甚至还将朝廷的礼仪带回家中,一丝不苟地如法施行。《汉书·石奋传》说,石奋以上大夫的资格归老在家,虽是退休,仍然护守礼法,有时皇帝赐给他食物送到家里来,他也像在朝堂一样,“稽首俯伏而食”,就像皇帝在面前一样。
当然,也并不是任何一个官吏都是如此虔诚,也有极不愿意像这样循规蹈矩的人。西汉人陈遵为河南太守,常入寡妇家饮酒,高歌起舞,甚至留宿,乱男女之别。后来他官至校尉,封嘉威侯,在长安受到列侯贵戚们的敬重,但本性难改,嗜酒成性,每每大饮,宾客满堂。为防客人离去,紧关大门,甚至将客人的车辖拔下投入井中,让人有天大的急事也离不了他的家。这样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奏明皇上,结果陈遵被免去官职。
还有那个不拘礼节的东方朔,有一次喝醉了酒,冒冒失失地跑到皇上的大殿上撒了一泡尿,结果被削职为民。东汉大宦官张让之子本是御医,也是一个荒唐的酒徒。他与人饮酒,常常赤身露体,以为戏乐。散酒时,将众人的鞋靴杂乱放置在一起,使人大小不配,歪歪倒倒,因以取笑。
脱鞋登堂,在古代是早就有了的传统。有时大臣面见君主,不仅要先脱去鞋子,而且还要脱去袜子,要光着脚丫,称为跣足。《左传·哀公二十五年》说,有一次卫国国君出公与大夫们正在灵台饮酒,市官褚师声子“袜而登席”,没脱袜子就入了筵席。卫出公认为这是一种无礼的举动,十分生气,褚师声子解释说:“我的脚上有伤病,与别人不同,如果让人看见了,难免要恶心呕吐,所以没敢脱袜子。”听了这话,卫出公越发不饶人,以为这人是故意与他作对,无论侍坐的大夫们如何解劝都不行,执意要砍断他的双脚不可。不脱袜子而登席,竟犯有如此大的罪过,这不是今天的人所能理解的。
到了汉代,对于这一礼仪教条,也不折不扣地继承了下来,甚至一般的士大夫家庭,也严守不怠。《淮南子·泰族训》说:“家老异饭而食,殊器而享。子妇跣而上堂,跪而斟羹。非不费也,然而不可省者,为其害义也。”一家之内,老人吃的饭要好,用的器具也要好,儿媳要脱光了脚才能上堂,盛羹时还要恭恭敬敬跪着。这些规矩都不可省却,尽管你感到繁琐也不行。
作为一个女人,不止对老人要恭恭敬敬,结了婚,对丈夫也要以礼待之,这在汉代也是毫不含糊的。东汉隐士梁鸿,初时受业于太学,后入上林苑牧猪。还乡时娶孟光为妻,隐居霸陵山中,以耕织为业。此后梁鸿偕妻流浪到今苏州一带,住在一个有钱人皋伯通的屋檐下,卖力舂米度日。每当梁鸿佣作归来,妻子为他准备好饭食,将食案举过眉头送到他的面前,甚至都不敢抬头看这丈夫一眼。皋伯通见此情景,深受感动,将这对患难夫妻请到自己家里住下。孟光的举案齐眉,成为夫妻相敬如宾的千古佳传。孟光或许是受了纲常观念的影响,然而她这样举案齐眉,却是一种通行的礼节。《汉书·外戚传》说皇后朝见皇太后,也要亲为举案上食。
汉代普遍流行使用矮而小的方案或圆案作食桌。由一些画像石观察,饮食者坐在席上,席前设案,常见一人一案或两人一案。案上置盘盏一二,或有耳杯数件,筷子一双。其他较重的酒樽、酒壶和食盒等,一律放在案旁的地上,取用方便。后来有的夫妻尽管相亲相爱不亚于梁鸿和孟光,却难为再去举案齐眉了,因为从食案到餐具都有了改变,餐桌太重了,不易频频举起。
汉代因为食案矮小,所以餐具也很轻巧,有时连大些的盘子和碗都不用,却风行直接用小小的耳杯盛肴馔吃,这耳杯本是专用于饮酒的。就连周代盛行的小鼎形火锅,这时也都铸成耳杯的形状,再配以炭炉,分称为染杯和染炉。这种耳杯的容量一般只有250~130毫升,与染炉合起来高不过10~14厘米,小巧玲珑,可直接放在食案上使用。
汉代画像石上,食案是一个最受重视的题材,宴饮场所当然少不了它,庖厨场所也常常可以找到它的踪影。如山东诸城前凉台西村出土的一块画像石,画面是精彩的庖厨图,是迄今所见同类题材的最佳之作。
图上刻有四十多个忙忙碌碌的厨人,他们有的在汲水,有的在炊煮、酿造、宰牲、切肉刳鱼,还有的在烤肉串和制肉脯,一切都那么井井有条。图中还特别表现了两个整理食案的仆人,站在罗列起来的七个食案面前,正在仔细擦洗。他们的身后,有一个托盘的男仆,手里正端着食物走过来。食品和食具一经摆放停当,便要和案抬出,供那些主宾们享用。这类食案大一些的还可直接作厨事活动的案桌,在许多汉代画像砖和画像石中的烹调场景中都能发现它们。
原 刊自著《饮食与中国文化》人民出版社,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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