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发布时间:2021-12-14

12月13日公安部新闻发布会

公安部12月13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会同国家文物保护部门,依法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陈培军,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二级巡视员郑翔,江苏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一级高级警长杨年虎,安徽省公安厅打黑除恶专业行动队队长魏来华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提问。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李蓓主持。

发布会介绍,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是中华民族繁衍生息的历史记录和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物化体现,不可再生、不可复制,一旦流失损毁影响不可估量。依法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公安机关职责所系,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严打文物犯罪,切实把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管理好、守护好”。公安部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将依法打击文物犯罪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保护国家文化遗产安全。去年8月,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连续第4年部署开展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今年8月,经报党中央批准,两部门再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将专项行动延长一年,突出打防并举、以防为先,进一步加强文物犯罪的防范工作。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文物保护部门迅速行动、重拳出击,破案件、追逃犯、打团伙、缴文物,对各类文物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战果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二级巡视员郑翔在发布会上通报,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文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大报告、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都对文物工作作了全面规划,重视程度、工作力度都是空前的。公安部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党的十九大以来,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连续4次部署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全国公安机关与文物部门密切协作,以强烈的“为国家守文物,为民族守遗产”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重拳打击盗掘、盗窃、倒卖等各类文物犯罪活动,织密织牢文物安全防护网,坚决捍卫国家文物安全。

自去年8月31日以来,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组织部署开展了新一轮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此次行动重点是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石窟寺石刻、盗窃古建筑及其构件、盗窃损毁革命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格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建立健全严打、严防、严管、严治长效机制,坚决把国家文化遗产管理好、守护好。

专项行动战果显著

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与文物部门密切协作、全力攻坚,不断取得新成效。截至11月30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文物犯罪案件2704起,打掉文物犯罪团伙58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368名,其中公安部A级通缉令逃犯22名,追缴各类文物6.1万件。破获案件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和追缴文物数均超过此前三次专项行动的总和。

侦破了一批大案要案

公安部对重大盗掘、盗窃、走私文物案件挂牌督办,加强组织指挥,开展破案攻坚。国家文物局部署各级文物部门在线索移交、现场勘查、文物鉴定等工作给予全力支撑,无缝对接。在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的协调指挥下,各地公安、文物部门密切协作,先后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2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50余名,追缴文物1.4万件。近期,江苏无锡江阴市三级公安机关联手成功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4·3”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打掉一个盗掘宋代墓葬的全链条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8名;安徽安庆潜山市三级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成功破获公安部督办的“5.31”系列盗掘古墓葬案,一举破获盗掘、倒卖等案件78起。

追缴了一大批珍贵文物

各地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始终把追缴珍贵文物作为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断链条、挖金主、追文物,成效明显。专项行动追缴的文物中,一级文物73件,二级文物375件,三级文物3827件,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江苏无锡江阴侦办的“4·3”特大文物案,共追缴瓷器、漆木器、金银器等各类文物1100余件,其中2件宋代龙泉窑瓷器是一级文物,十分稀有珍贵。安徽安庆潜山破获的“5.31”系列盗掘古墓葬案,追缴各类文物1696件,其中三级以上珍贵文物90件。四川乐山夹江县公安机关破获了“2017.8.20”庞坡洞摩崖造像被盗4年的积案,10尊被盗割佛首全部追回。

夯实了打防工作基础

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协同建立“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出台了办理文物案件的司法解释,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提供了法律、信息、证据等各方面的支撑;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在全国指定了38家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全力开展涉案文物鉴定工作;联合成立了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搭建了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为打击犯罪、追索文物提供强力支撑。

狠抓严防严控文物犯罪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将文物安全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和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17个成员单位联合开展督察,合力保护文物安全,联合长效机制日益完善。国家文物局督导落实文物安全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管理使用人直接责任,推动26个省份将文物安全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安全责任不断强化;中央财政每年投入12亿元,深入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建设文物安全防护工程近400余项,文物安全防范和预警能力不断增强;持续开展安全检查整治行动,近三年来排查整治各类文物安全隐患和问题18万项,挂牌督办整改突出风险隐患,着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将文物安全防范纳入社会防控体系建设整体框架,组织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联合开展巡查巡检,在重点文博单位设立警务站、警务室,有力防范和强力震慑了文物犯罪活动。

在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的全力打击、严密防范下,文物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2020年,全国文物犯罪案件立案数同比2019年下降了20.15%,降至十八大以来的最低值。但是,应当清醒认识到,当前文物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任重道远。盗掘、盗窃等上游犯罪屡打不绝,倒卖文物犯罪呈现多发势头,犯罪职业化、智能化日趋明显,加速向网上蔓延,都给打击防范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文物承载着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传承着五千多年的历史文化,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意义重大。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强化责任感、使命感,继续会同文物部门持续加大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力度,不断健全完善打防管控长效机制,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为打击文物犯罪守护文物安全再立新功。

郑翔最后表示,公安机关正告文物犯罪分子,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踊跃提供文物违法犯罪线索,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为守卫国家文化遗产作出积极贡献。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陈培军在回答记者关于国家文物局近年来在强化文物安全责任方面采取举措和取得成效的提问时介绍,我国文物资源丰富,有不可移动文物76万余处,另外还有诸多分布在各地未知古遗址古墓葬,这些已知或未知的珍贵文物都是犯罪分子觊觎的目标。在各类文物犯罪活动中,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案发率最高,社会影响最为恶劣,也严重妨害国家的文物管理秩序,危害国家文化安全。落实责任,关键是要做到“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我们主要开展三项工作。

一是推动落实政府的主体责任。目前,全国已经有26个省份将文物安全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并细化考核指标。国家文物局出台《文物督察约谈办法》《文物违法案件督察办法》,湖北、甘肃、河南、青海、江苏、山西等省份也出台文物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对一些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和事故进行约谈、通报、曝光,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或追责,真正使文物安全管理制度装上“牙齿”,目的是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当前,保护文物安全已成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

二是强化部门的监管责任。在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我们与公安部建立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长效机制,联合部署专项行动,挂牌督办大案要案,加强治安防范,实施联防联控;会同应急管理部持续开展各类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大文物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会同海关总署联合防范和查处文物走私活动。同时,积极参加中央文明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和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考核,推动将文物安全列为考核测评的重要指标。

三是夯实管理使用单位的直接责任。这是解决文物安全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去年,国家文物局出台《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要求每一处文物博物馆单位都要明确直接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各地推进良好,如甘肃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市),福建省近5600处文保单位、17000多处文物点,四川省9000余处文博单位已实施公告公示制度,内蒙古自治区820处文博单位竖立了文物安全公告公示牌。我们还利用“12359”文物违法举报热线,每年接报线索2000多起,主要是引导社会参与文物安全监管和管理。

陈培军还就国家文物局采取措施提升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防范能力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他介绍,安全防范是确保文物安全的第一关口。防范的关键是增强文物博物馆单位预警防控能力,提升自身本质安全水平,使不法分子望而生畏、畏而怯步。近年来,国家文物局坚持以防为主,推进文物平安工程,构筑文物安全的“防护墙”,主要从三个方面提升防范能力。

一是加大文物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出台《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工作指南》和相关的标准制度,加大安全防护设施投入,推动文物安全管理标准化。“十三五”以来,中央财政每年投入约12亿元,支持2400余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防护工程。比如2020年,我们投入12.8亿元,支持420余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特别是对世界文化遗产地、帝王陵寝和大型遗址、古墓葬等安防设施建设,给予了重点支持。

二是提升科技应用水平。推动以安全监测、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电子巡查为主的安防设施建设,加强文物安全防范、预警等关键技术研究适用,推动将其纳入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指导文物资源密集地区建设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智能监控报警装备,把预防关口前移,提升文物安全防范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三是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整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开展三年整治行动,仅2020年,全国文物系统检查文物、博物馆单位21.7万家,督促整改隐患4.4万处。同时,我们每年组织对部分重点文博单位开展安全抽查检查和随机的突查暗访,及时发现和整改了一批安全隐患。

他表示,文物安全永远是零起点。我们将始终如履薄冰,坚守底线思维,防范和打击并举,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提供安全保障。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二级巡视员郑翔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详细介绍了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成立的“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以及搭建的“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的相关情况。2011年5月,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在陕西省公安厅挂牌成立了“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建设了文物犯罪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全国文物犯罪案件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日前已收集各类文物案件信息1万余条;同时开通了“秦鹰”微信公众号和文物案件线索举报邮箱,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提供支撑。

2016年5月,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又依托“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建设“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主要作用是为依法追索我国海外流失文物提供法律依据,为打击文物犯罪和规范文物市场管理等工作提供信息支撑,为广大群众参与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举报渠道。该平台搭建在互联网上,支持使用中文、英文两种语言,已于2017年11月16日正式上线。目前平台共汇总采集了被盗(丢失)文物数据2800余条,已向社会公开发布被盗、丢失文物信息626条,协调国际刑警组织被盗艺术品数据库发布了被盗文物信息136条,并接受公众线索举报相关文物犯罪线索。平台上线后,为追缴安徽省博物馆1988年被盗的一级文物商代兽面纹青铜鬲、四川省图书馆2004年被盗的一级文物唐代手抄佛经等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加强国际执法合作等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地关注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积极提供文物犯罪线索,为打防文物犯罪工作献言献策,为守卫国家文物安全贡献力量。

江苏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一级高级警长杨年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详细介绍了江苏省公安机关侦破的一起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情况。江苏公安机关按照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广辟线索来源,深度侦查经营,近期成功破获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江阴“403”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全链条打掉盗掘、倒卖文物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8名,追缴瓷器、漆木器、金银器等各类文物1100余件,已鉴定出一级文物2件、二级文物13件、三级文物49件。尤其是2件一级文物——龙泉窑青釉鬲式炉、青釉八方盏,存世量少,十分珍贵。

2021年初,无锡江阴市公安局主动开展线索摸排,发现一条从江阴到江西倒卖文物的重要线索,经4个多月的艰苦侦查,专案组逐步查明了一个以唐某桦、赵某东等人为首的地下文物犯罪网络。案件层报至公安部后,部刑侦局列为部督案件,部署指挥江苏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抽调精干力量,全力开展侦查攻坚。4月初,专案组开展首轮收网行动,一举抓获唐某桦等主要骨干人员10名。经审讯深挖、循线追踪,在江苏、江西、贵州、四川等地继续开展多轮次集中收网,先后抓获徐某军、周某飞、颜某军等勘探、盗掘、倒卖文物作案人员42名,顺线追缴各类文物1100余件,查明被盗文物出自江阴市江湾城建筑工地的古墓葬。

经审查,该团伙交代,2019年以来,徐某军、周某飞等人使用金属探测器、挖掘机、铁锹等工具多次在江阴江湾城、运河公元等工地勘探、盗掘古墓葬,并将盗出的文物由唐某桦、赵某东等人高价进行倒卖牟利。截至目前,专案组已核破盗掘古墓葬案件5起、倒卖文物案件27起。专案组通过深挖拓线还抓获了在四川购买“张献忠江口沉银案”银锭到江阴倒卖的赵某东,在上海倒卖文物的王某义等犯罪嫌疑人6名,追缴涉案银锭等文物16件,其中二级文物5件、三级文物11件。

该案被盗掘墓葬经文物部门鉴定系宋代高等级古墓葬,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考古价值,是江苏省公安机关近年来破获的涉案人员数量最多、犯罪链条最完整、追缴文物等级最高的一起特大文物犯罪案件。江苏省公安机关将组织专案力量做好后续案件办理工作,依法追究盗掘、倒卖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安徽省公安厅打黑除恶专业行动队队长魏来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详细介绍了安徽公安机关侦办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的情况。安徽省公安机关经过一年多的缜密侦查经营,两轮跨省集中收网,成功侦破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安庆“5.31”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1名,破获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等案件78起,追缴各类文物1696件,其中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89件,为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再添重大战果。

2020年5月31日,安庆潜山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盗掘古墓葬警情后,迅速出警。经文物部门鉴定,被盗掘地点属战国至宋代时期古墓葬群,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薛家岗遗址。安庆、潜山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侦查,发现该案涉案团伙人员多、地域广、文物数量大,于是抽调精干警力成立“5.31”专案组,由市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指挥调度侦办工作,并将案件层报公安部。公安部将该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部署安徽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组织侦办工作。专案组充分利用各种侦查资源手段,深入展开专案侦查,逐步摸清盗掘犯罪团伙,分赴5省10地市开展第一轮抓捕行动,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侦破盗掘、倒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49起。

此后,专案组继续乘胜追击,又经过5个多月的深挖细查,纵向摸排犯罪团伙组织架构,横向梳理经营交织网络,查控涉案资金流向,查明文物倒卖渠道,逐步查清两个犯罪团伙30余名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和涉及周边省份的文物倒卖销赃链条。2021年7月22日,在公安部刑侦局和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组织协调下,专案组调集130余名警力赴江苏南京、常州,浙江湖州,陕西商洛和安徽宣城、潜山等地开展第二轮集中收网行动,将2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收缴疑似文物400余件和一大批作案工具,进一步核破盗掘、倒卖等文物犯罪案件50余起。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李蓓表示,打击文物犯罪,守护好国家文化遗产,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希望媒体记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宣传、共同参与到保护文物工作中来。

李蓓还介绍了全国第二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 “回头看”工作情况。当前,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全国第二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正在公安部党委的统一部署下,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坚持思想不松、工作不断、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突出政治忠诚、突出表率作用、突出建章立制,组织对“四项任务”“三个环节”完成情况全面开展“回头看”,推动教育整顿未完成事项和“回头看”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如期解决,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把工作落实到位。特别是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牢牢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忠实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的强大工作动力。

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训词精神,始终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事和“最恨最怨最烦”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坚持一手抓教育整顿、一手抓公安工作,把教育整顿“回头看”与抓好北京冬奥会等重大安保工作、与认真总结今年工作、研究谋划明年思路举措紧密结合起来,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教育整顿不走过场、安全稳定不出问题,以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实绩衡量和检验教育整顿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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