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本局各直属单位: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文物保护利用绿色低碳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绿色低碳发展的政治自觉。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主动融入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文物工作在其中的职责使命,担当作为、开拓创新,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应有贡献。
二、加强城乡文物保护,坚持节约优先。文物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积极参与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将文物保护与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集中成片开发等相结合,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确保文物本体安全,维护文物周边环境安全,保护和延续以文物资源为载体的城乡历史文化风貌。特别是在保存文物丰富、老旧建筑集中的地区,严厉杜绝大拆大建、拆真建假,加大保护修缮力度,促进活化利用、开放共享,支持文物建筑、革命旧址开辟为公共设施或文化场所、因地制宜提供公共服务,鼓励依托老旧建筑改建博物馆纪念馆。
三、提高文物领域节能降碳水平。科学规划确定博物馆纪念馆、文博数据中心、文物安消防工程、考古遗址公园等建设规模,加强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推行绿色低碳建造方式,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合理布局建设革命纪念设施,体现应有功能和内在精神,严厉杜绝贪大求洋。积极引进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有序开展既有建筑和设施的节能改造、功能提升、整合优化,不断降低运营维护成本。在文物保护工程中积极推行绿色施工,注意保护周边环境。鼓励博物馆纪念馆和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分区分时等精细化管理,推进节约用能、节水护水、资源循环利用。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稳步推进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采购,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深入挖掘阐释文物价值,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宣传普及。
四、健全规划引导与政策保障机制。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根据所在地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落实文物领域重点任务,在研究制定文物领域有关专项规划中落实绿色低碳发展要求。积极对接各级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推进完善政策环境,努力争取经费保障,探索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广大文物工作者特别是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落实,不断提高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果,推广文物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的典型案例。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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