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为全面学习领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主要精神,交流各地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立法的经验做法和贯彻落实工作的主要安排,部署《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全国文化文物系统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召开全国文化文物系统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视频会议。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党组成员、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部长助理于群主持会议。
雒树刚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刻领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主要精神,切实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实践。全国文化文物系统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牢牢树立依法治文、依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理念,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能职责,强化政府保障作用,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雒树刚要求,全国文化文物系统要迅速组织学习宣传,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的阵地作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要结合各地实际,推动制定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相衔接、符合地方实际的公共文化服务地方性法规。要把法律的贯彻落实与当前的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等相关改革任务落实,不断提高服务效能。要精心培育一批学法、普法、守法、执法的先进典型,做好交流推广,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刘玉珠在讲话中强调,博物馆等文博单位是重要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文博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工作要求。从法律层面为博物馆免费开放、文博单位绩效评估、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工作提供依据,同时也对文博单位如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专业化提出工作要求。他要求文博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提高认识,切实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出落实的具体举措;明确责任,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非国有博物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与文物博物馆单位合作,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充分挖掘文物信息资源,研发互联网+文物教育、文化创意、文物旅游等“互联网+中华文明”优秀产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提高博物馆等文博单位的数字化和网络服务能力。
浙江省文化厅、陕西省文化厅、苏州市人民政府和国家图书馆、南京博物院、重庆市群众艺术馆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有关司局、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文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以及第一、二、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在主会场和各分会场参会。(王 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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