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持续推进全省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1-10-11

为进一步防范打击文物犯罪,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自2021年8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文物犯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切实保护我省文物安全。

打防并举,成效显著

自去年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公安厅重拳出击,向文物犯罪发起凌厉攻势,破案件、追逃犯、打团伙、缴文物,全面推进专项行动。

我省文物犯罪案件以盗掘古墓葬和盗窃文物构件案件为主,如丰城雷氏宗祠木构件被盗案(省保)、浮梁红塔(国保)和九江西林寺塔(省保)被盗掘(未遂)案、会昌羊角水堡木构件被盗案(国保)等文物犯罪案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

近年来,我省紧盯大案要案,在严厉打击的同时,认真总结案件侦办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就全面排查隐案积案、广泛宣传发动、推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重点人员及场所管控、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等方面进行交流研讨,深化协作,推动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2018年至2020年,全省共立各类文物案件127起(其中盗窃文物案件51起、盗掘古墓葬案件39起、盗窃古建筑及其构件案件10起),侦破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0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1名,打掉团伙50余个,追缴文物1756件。先后组织指挥赣州、九江、新余、宜春等地公安机关连续破获2起特大文物案件,抓获3名公安部A级通缉令逃犯。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深入推进,健全机制

近年来,随着“文博热”持续升温,不法分子盗掘、盗窃文物的案件多发。同时,我省文物犯罪特别是盗掘古墓葬案件还处于多发态势,文物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强、销赃渠道隐蔽,呈现职业化、团伙化、跨区域性等特点,给打防工作带来了新挑战。

针对当前文物犯罪活动新动向、新特点,我省制定印发《全省文物犯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要严厉打击盗掘、盗窃、倒卖、走私等文物犯罪活动,侦破一批文物犯罪案件,打掉一批文物犯罪团伙,抓获一批文物犯罪分子,追缴一批国家文物;整治文物古玩艺术品市场乱象,清理非法经营主体,规范文物经营流通秩序;完善文物场所安全保护设施,降低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风险;健全防范打击文物犯罪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文物安保工作迈上新台阶。

8月31日,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召开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深入推进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并决定将专项行动延期一年。我省将持续推进新一轮打击文物犯罪的专项行动,树牢底线思维,加强源头防控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掀起打击文物犯罪新高潮。

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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