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领导调研江浙两省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6-12-29

        12月19日-22日,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一行到江苏苏州和浙江松阳、莫干山等地调研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江苏省文化厅副厅长、南京博物院院长龚良,浙江省文物局局长柳河,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


        宋新潮一行实地考察了江苏太仓樊泾村元代遗址发掘现场,苏州同里古镇、浙江松阳传统村落、莫干山建筑群等文物建筑活化利用,查看了松阳“拯救老屋行动”项目进展情况,听取了江苏、浙江两省关于樊泾村元代遗址保护情况和松阳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汇报。


        宋新潮充分肯定了江苏、浙江两省在遗址保护、文物活化利用、传统村落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要充分认识到樊泾村元代遗址的重要意义,应运用城市考古的方法,进一步发掘水系、遗址与太仓古城的关系,全面提升太仓的历史地位和文化底蕴;要充分听取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加强考古遗址研究,可考虑保留部分区域建成“元代龙泉窑瓷片标本中心”,开展相关整理、展示和学术交流活动,最大限度发挥其社会效益。


        他强调,要高度重视文物建筑的活化利用,应对文物建筑价值进行评估后,根据文物建筑不同类型和功能,探索不同途径的合理利用方式。作为民宿附属或附近的文物建筑,应考虑结合民宿开展公共文化活动,一般在不影响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可尝试性添加可逆的现代设施,满足必要的使用需求。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对作为民宿使用的一般文物建筑,文物部门应协调好民宿经营和管理单位的关系,并提供相关政策、技术支持。建议地方文物部门选取部分市县古村落开展民宿利用试点工作,通过民宿利用带动或激活“空心化”的古村落,促进农村产业调整和扶贫攻坚的实施。


        对于做好下一阶段松阳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宋新潮提出了四点要求,首先要扎实做好“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试验区”各项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方案,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把责任落实到位。其次要深入推进“拯救老屋行动”项目,充分体现其对松阳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第三是吸纳当地工匠参与村落保护工程,既可增加村民收入,也可使之有能力承担今后日常的保护维修任务。第四是进一步整合各种资源,统筹使用各种项目资金,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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