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社会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意见
发布时间:2020-11-11



国家文物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 见的通知

2020-11-10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物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提高新时代文物工作依法管理水平,国家文物局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aguichu@ncha.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100009),并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


附件下载: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国家文物局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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