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博物馆是人类收藏历史记忆凭证和熔铸新文化的殿堂,担负着保护、研究和展示人类及人类环境遗存,推动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职能。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进入21世纪以来,党和政府从实现科学发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高度,大力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博物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支持。特别是公共博物馆实施免费开放,加强管理,改善服务,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欢迎,对实现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惠及民生,丰富公众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截至2010年,全国依法注册的博物馆3415个(含民办博物馆456个),其中国家一级博物馆83个、二级博物馆171个和三级博物馆288个。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外,1804个公共博物馆实现了向社会免费开放。除基本陈列外,全国博物馆举办展览超过10000个,年观众达5亿余人次。以国家级博物馆为龙头、省级博物馆为骨干,国有博物馆为主体、民办博物馆为补充,类别多样化、举办主体多元化的博物馆体系初步形成。博物馆致力于文化与自然遗产的保护和传播,研究、展示、教育和社会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强。我国博物馆事业及其文化价值理念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
未来十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的曲折发展,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也日趋激烈,尊重与维护文化的多样性,更加重视文明的对话与交流、传承和发展,日益成为全人类的共识。我国改革开放,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技术革命的快速推进,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注入了强劲的生机和活力,也给认知领域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为新时期文化的发展更新创造了必要和可能。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目标,指出“要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加强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文化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公众对精神文化需求的迅速增长,以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制相协调、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道德规范体系和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的推进,都给博物馆事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博物馆的专业化品质、社会服务能力、管理水平与时代赋予博物馆的使命尚有不小的距离。博物馆体系结构需要优化,品类和区域发展不平衡;藏品保护基础工作仍较薄弱,研究能力、科技支撑和专业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陈列展览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不高,博物馆教育尚未能制度化地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博物馆体制机制不完善,运行活力不足。
必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需要,进一步明确博物馆事业的方向和目标,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加快发展步伐,加强改革创新,激发可持续发展的活力,推动博物馆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从博物馆大国向博物馆强国迈进,致力于传承中华文明,传播科学知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旨在明确未来十年全国博物馆事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未来十年全国博物馆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各地区各部门发展博物馆事业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基本国情,把握博物馆发展阶段性特征,遵循博物馆规律,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实现各类博物馆又好又快协调发展为主线,完善中国特色博物馆体系,全面提升博物馆的专业化、现代化、社会化水平,强化博物馆文明传承、文化沟通、增进知识和公众教育的职能,建设博物馆强国。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以人为本作为博物馆事业加速发展的基本理念。树立博物馆文化资源属于人民、博物馆文化发展依靠人民、博物馆文化成果惠及人民的理念。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博物馆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鼓励公众参与博物馆事业,维护博物馆文化资源共享的公平,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坚持质量优先。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博物馆发展观,注重博物馆内涵发展。建立以提高博物馆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博物馆资源配置和博物馆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博物馆功能和职能发挥、提高办馆质量和水平上来,鼓励博物馆办出特色、办出品牌。
坚持服务优先。把充分发挥博物馆的社会作用作为博物馆发展的根本任务,强化藏品保护研究和博物馆学术研究,创新展示教育传播的内容、形式、手段,切实提高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坚持改革创新。把深化改革作为推动博物馆发展的根本动力。坚决破除束缚博物馆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障碍,创新博物馆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博物馆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现代博物馆制度,激发博物馆的活力。
二、总体目标和发展战略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特色鲜明、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博物馆体系,基本实现博物馆管理运行的现代化,基本建立运转协调、惠及全民的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博物馆文化深入人心,进入世界博物馆先进国家行列。
——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人群覆盖率明显提高,从40万人拥有1个博物馆发展到25万人拥有1个博物馆。
——科技、(当代)艺术、自然、民族、民俗、工业遗产、二十世纪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专题性博物馆和生态、社区、数字博物馆等新形态博物馆得到充分发展,博物馆门类更加齐全,类型结构趋于合理。
——中西部博物馆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改善,中小型博物馆展示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博物馆的区域分布和结构逐步优化。
——民办博物馆的发展环境优化,民办博物馆占全国博物馆比例逐步达到20%,涌现出一批专业化程度高、社会影响力强的优秀民办博物馆。
——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占全国博物馆的比例达到并稳定在30%,涌现出一批世界一流博物馆,形成层次清晰、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博物馆网络。
——国有博物馆一二三级文物藏品的建账建档率达到100%,国有博物馆风险单位的防火、防盗设施、藏品保存环境达标率达到100%。
——完成100个包括文物保护综合技术中心、文物保护修复区域中心、馆藏文物保护修复技术和成果推广服务站在内的全国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架构体系建设。
——博物馆教育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公共博物馆全面免费开放。除基本陈列外,博物馆年举办展览数量达到3万个,展示水平显著提升。博物馆年观众达到10亿人次。
(二)发展战略
一是推动博物馆体系结构战略性调整,充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改善宏观调控,促进博物馆类型、层次结构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相协调。
二是引导博物馆合理定位,强化各具特色的办馆理念,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呈现优势,争创一流,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博物馆群体。
三是加强博物馆能力建设,创新发展理念和运行模式,使博物馆“收集和保护”、“教育和研究”、“开放和服务”三种内在职能统一化、组织化,大幅度提升专业化水准。
四是发挥科技和人才支撑作用,加强博物馆领域的基础性研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增强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创新能力。
五是改革博物馆发展体制机制,按照文化体制改革总体要求,以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为契机,完善博物馆管理体制,创新博物馆激励保障机制,营造博物馆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制度与社会环境。
六是着力培育一批博物馆发展的示范工程、品牌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博物馆事业整体繁荣。
第二章 发展任务
一、博物馆体系建设
(一)优化结构,突出特色。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博物馆分类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博物馆类型、层次机构,促进资源整合,提升发展质量,优化博物馆体系。发挥政策指导
资源品配置的作用,引导博物馆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提升水平。
(二)优化区域布局结构。加强标志国家及地方文明形象的重点博物馆建设。实施地市级及文物大县博物馆建设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博物馆文化服务资源短缺地区倾斜。鼓励东部地区博物馆率先发展。加大东部博物馆对西部博物馆对口支援力度。2015年实现每个地级以上中心城市拥有1个以上功能健全的博物馆,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县级博物馆实现现代化。2020年基本实现全国县级博物馆的现代化。
(三)推进各类国家级博物馆建设。整合具有中华文明象征意义的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中国美术馆、中国科技馆等国家级博物馆资源,上海博物馆、南京博物院、陕西历史博物馆、河南博物院等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资源,以及我国的世界文化、自然遗产资源,形成充分涵盖和全面反映中华文明优秀成果的国家博物馆群体,发挥博物馆事业的改革发展核心作用。
(四)大力发展立足行业特点和地域文化特色的专题性博物馆。建设好纪念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反映人类文明进步成就的专题博物馆。加强艺术类博物馆(美术馆)的发展,服务公众美育。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服务科教兴国战略,大力发展自然科技类博物馆。依托国家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生态保护区,建设好各类专题自然科学博物馆。地市级以上中心城市逐步建立自然科学或科技博物馆。建设好国家民族博物馆,支持民族地区的博物馆发展,实现每个民族的文化遗产都能通过博物馆的方式得到有效保护和展示。
适应考古事业的发展,依托具有重大考古价值的古代遗存建设遗址博物馆。依托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加强具有文化遗产价值的近现代工业厂房建筑、生产设备等实物资料的保护和利用,建设反映工业文明的工业遗产博物馆。
(五)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博物馆。加快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等标志中华文明形象的重点博物馆建设,加大“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的建设力度,构建辐射全国、面向世界并带动我国博物馆整体发展的综合资源共享平台。改进管理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绩效评估,进行动态管理。鼓励博物馆优势领域面向世界,积极参与和主导国际文化、自然遗产合作行动计划,与境外高水平博物馆建立协作机制。形成一批国际领先的原创性博物馆文化成果,为提升我国综合国力贡献力量。
(六)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事业的积极性。优化保障民办博物馆持久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规范民办博物馆准入制度,健全对民办博物馆的专业化建设扶持机制,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专业水平高、社会影响力大的民办博物馆建设率达到10%。
二、博物馆藏品收集保护
(一)充实藏品体系。加大投入力度,改进激励办法和机制,支持博物馆树立符合博物馆学原理和规律的收藏理念,根据自身使命和发展方向,制定明确的收藏政策和具有前瞻性的体系化的长远收藏规划,完善征集程序,不断增加藏品数量,提高藏品质量。加强近现代文物、20世纪遗产、当代遗产实物资料的收藏。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载体和信息载体的收藏。加强自然历史标本、科技发展物证的收藏。加强民族民俗文物的收藏。加强当代各门类艺术品的收藏。
积极开拓收藏渠道和途径。把捐赠作为博物馆获得藏品的重要途径,做好社会收藏群体的联系和服务工作,鼓励社会收藏群体捐赠藏品或委托博物馆保管利用。进一步完善考古出土文物管理,做好考古发掘品的依法收藏保护。创新馆际藏品资源交流共享激励机制,通过依法调拨、交换、借用等方式,对博物馆藏品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优化配置,提高保护利用效率。
(二)加强藏品登记、建档和安全管理。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展国有可移动文物、标本普查,全面完成博物馆藏品登记、建档等基础工作,建立全国博物馆藏品数据库。推进藏品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分期发布馆藏珍贵文物目录。加强科学保管,落实离任移交和藏品丢失、损毁责任追究制。
(三)全面实施藏品保存、保护达标。强化预防性保护理念,全面实施藏品保存环境达标建设,促进博物馆藏品保存条件的改善。以地市级以上博物馆保存环境达标为重点,创新保管资源共享机制,推进对区域基层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等重要藏品集中保管,带动基层博物馆有效预防藏品自然损毁的潜在风险和损失。依托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重点科研基地和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加强成熟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可移动文物本体修复工作,使漆木器、丝织品、青铜器、古书画等门类文物和自然标本的腐蚀损失状况基本得到遏制。
三、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
(一)推进博物馆陈列展览精品工程。重点实施基层和中小博物馆展览教育和开放服务提升计划。建立健全陈列展览管理办法、规范、标准等制度体系。建立策展人制度,建立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制度。强化学术研究对陈列展览的支撑。鼓励馆际展览交流。改进全国博物馆陈列展览精品评选办法,完善评价标准,建立陈列展览和社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提高权威性和公信度。
(二)博物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制度化。深化与教育机构合作,开展博物馆教育示范点建设,建立长期有效的馆校联系制度,将博物馆教育纳入中小学历史、艺术、科学、自然、思想道德等课程和教学计划,创造与教学内容结合互补的教育活动项目品牌。加强博物馆青少年服务部门建设,大中型博物馆要建立专门的青少年服务部门,小型博物馆可以设立青少年服务专员。培养专家型讲解员和辅导员队伍,结合博物馆资源制定有针对性的青少年参观与讲解计划,提高对青少年服务的质量。
(三)创新博物馆文化传播。充分运用信息、互联网、多媒体、新媒体等技术手段,通过数字博物馆、远程教育网络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使博物馆文化成果惠及更多民众。创新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博物馆的认知与互动。适应文化休闲经济的需要,健全博物馆纳入文化旅游体系的政策制度,使博物馆成为所在区域重要的旅游资源,实现省级以上博物馆全部纳入国内旅游精品线路,并积极纳入国际旅游精品线路。鼓励博物馆以各种形式参与社区文化建设。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应大力挖掘老年观众参观的潜力。
(四)深化免费开放。完善博物馆免费开放机制,将国有博物馆以及符合条件的民办博物馆纳入国家支持的免费开放范围。未能完全免费开放的博物馆,健全灵活多样的特定时段或特定人群免费开放制度。建立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监管博物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开展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的评估和考核。健全博物馆免费开放的部门协作机制、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提高教育、服务水平。
(五)加强文化产品开发。充分运用国家扶持文化创意产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与博物馆合作,依托文物藏品、陈列展示等博物馆元素,建立以省级综合博物馆和国家一级博物馆为中心的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网络,培育博物馆文化产品研发示范项目。开展博物馆文化产品交流、交易和展评活动,推荐优秀博物馆文化产品参加中国驰名商标等的评选,鼓励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建设博物馆文化产品交易中心、创意园区和生产基地,形成产业聚集,增强博物馆文化产品在文化产业和消费体系中的竞争力。
四、博物馆科学研究和科技保护
(一)健全博物馆科研组织体系。加强省级以上博物馆和国家一级博物馆科研能力建设。支持博物馆与社会科技力量共建科研联合体,建立一批博物馆科技创新联盟和区域创新联盟。构建博物馆科技基础条件共享平台,建立博物馆科技基础数据库(群)。省级以上博物馆和国家一级博物馆的研究水平和能力达到与普通高校基本相当。
(二)加强博物馆基础理论、发展战略和政策法规研究。深入开展博物馆学基础理论研究,强化博物馆建筑、藏品保护、陈列展览、教育传播、社会服务、运行管理等实践重点领域基础研究,建立博物馆理论框架体系和学科建设战略布局,提升博物馆的基础研究能力和水平,为博物馆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办好《中国博物馆》杂志等核心刊物。
(三)加强藏品科技保护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开展不同材质的藏品保存环境控制、预防性保护的监测研究、标准研究,研发藏品保存环境调控和环境监测平台技术,健全藏品保存环境标准体系。推动藏品修复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开展馆藏珍贵文物、重要出土文物等藏品病害检测分析、保护修复的研究,健全藏品保护修复科技体系,促进博物馆科技成果的转移扩散。
(四)强化信息技术应用。研究制定博物馆基础信息管理利用要求,加快博物馆信息化进程。加强博物馆网络资源体系建设,搭建博物馆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数字化博物馆建设,不断提高博物馆管理现代化水平,为公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信息服务。
五、博物馆国际合作交流
(一)建立展览、科技保护国际合作示范平台。以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和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等为重点,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博物馆的战略协作,联合推进高水平遗产保护、研究、展示、传播行动计划。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专家学者来华从事博物馆科技保护和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博物馆理念和经验,促进我国博物馆改革发展,提升我国博物馆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促进国内外博物馆之间互换展览、合作办展等科学有效的展览交流。实施中华文明展示工程,系统展示中华文化的灿烂精深,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实施世界文明展示工程,合理利用国外优质博物馆文化资源,共享人类文化优秀成果。
(三)积极参与双边、多边和全球性、区域性博物馆合作。积极参与和推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博协等国际组织博物馆政策、规则、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搭建高层次国际博物馆交流合作与政策对话、理论研究和创新实践活动平台。加大博物馆人才培养国际合作力度,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专门博物馆人才。深化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博物馆交流与合作,扩展交流内容,创新合作模式,促进博物馆事业共同发展。
第三章 体制机制创新
一、建立现代博物馆制度
(一)健全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博物馆管理体制。明确政府管理权限、职责和各级各类博物馆办馆权利、责任,构建政府、博物馆、社会之间新型关系。探索建立符合博物馆发展规律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完善博物馆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规范博物馆办馆行为。不同类型博物馆采取适应自身特点的办馆模式,避免千馆一面。克服行政化倾向,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
(二)落实和扩大博物馆办馆自主权。博物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在办馆模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社会参与、社会服务等方面充分享有自主权,自主开展藏品保护、科学研究、展示教育和社会服务,自主制定博物馆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业务、行政管理机构,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博物馆财产和经费。
(三)完善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各类博物馆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博物馆。探索建立博物馆理事会或董事会,吸纳有代表性的社会人士、专业人士、基层群众参与管理,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博物馆发展的长效机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完善博物馆馆长负责制。完善馆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业务建设和博物馆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确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探索博物馆与社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进博物馆与教育部门、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的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提高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博物馆后勤社会化改革。
(四)推进专业评价。深化博物馆评估定级,完善博物馆基本标准,建立博物馆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政府、行业和社会联合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通过绩效考评实施优胜劣汰。严格评估要求,控制和稳定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数量和构成比例。整合博物馆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及资源,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博物馆业务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探索与国际高水平博物馆评价机构合作,形成中国特色博物馆评价模式,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建立博物馆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加强博物馆监督检查,完善博物馆问责机制。
(五)加强行业协作和自律。完善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博物馆服务专业机构的准入、资助、监管制度,培育博物馆服务专业机构,建立健全协调运行机制,积极发挥博物馆服务机构在博物馆公共治理和运行中的作用。重点加强中国博物馆协会能力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切实履行博物馆行业协作协调自律职能。
(六)促进社会参与。规范社会参与决策程序,重大博物馆政策出台前要公开讨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加强博物馆改革和发展重大事项咨询论证,提高政府重大博物馆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健全博物馆事务公开制度,接受博物馆员工和社会的监督,形成依法办馆、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局面。
二、深化办馆体制改革
(一)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馆主体多元、办馆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馆体制,形成国有博物馆和民办博物馆共同发展的格局,进一步激发博物馆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二)深化国有博物馆办馆体制改革,探索多种形式,加强优质博物馆文化资源整合,增强办馆活力,提高办馆效益。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发挥省级以上博物馆和国家一级博物馆的区域辐射作用,开展国有博物馆联合办馆、委托管理等试验,推进对中小型博物馆的连锁和代管,构建博物馆协作网,并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国有博物馆办馆,扶持薄弱博物馆发展,提高办馆水平。
(三)健全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博物馆领域,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博物馆。鼓励公平竞争,政府委托民办博物馆承担有关遗产保护、研究、展示任务,拨付项目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博物馆。完善民办博物馆管理和运行机制,鼓励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民办博物馆,支持民办博物馆创新办馆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成为国有公益性博物馆的有益补充。政府对发展民办博物馆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四)依法管理民办博物馆。文物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民办博物馆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民办博物馆法人登记。完善民办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民办博物馆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保障馆长依法行使职权,逐步推进监事制度。探索民办博物馆督导制度。依法明确民办博物馆变更、退出机制。切实落实民办博物馆法人财产权。建立民办博物馆办馆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博物馆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对民办博物馆的评估。引导民办博物馆健全功能,提升专业品质。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博物馆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一)建设高素质博物馆人员队伍。明确博物馆知识密集型文化教育机构的属性和定位,创造有利条件,严格博物馆从业人员资质,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博物馆从业人员队伍。
(二)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博物馆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制定博物馆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强化博物馆从业人员任职学历标准、专业背景和品行要求,严把博物馆从业人员入口关。建立博物馆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制度。探索建立统一的博物馆从业人员职务(职称)系列。制定馆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馆长专业化,提高馆长管理水平。制定博物馆编制标准,加强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规范用人行为。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博物馆从业人员流动机制。壮大博物馆志愿者队伍,拓展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事业发展的领域和范围。
(三)提高博物馆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博物馆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省级以上博物馆以及中国博物馆协会等相关机构,引导博物馆相关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课程设计与博物馆事业发展需求相结合,共建博物馆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基地。将人员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博物馆从业人员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加强馆长培训,重视博物馆业务部门主任培训。加强文博专业硕士学位教育,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以中青年为重点,培养博物馆业务骨干、学术带头人和馆长,造就一批优秀的博物馆管理经营、建筑规划、藏品修复、文物鉴定、陈列展示设计、教育传播、文化创意、国际交流合作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和学科专业领军人才。以地市县级博物馆和民族地区博物馆为重点,提高中小博物馆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省级以上博物馆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为博物馆集聚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
(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引导广大博物馆从业人员特别是名家名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责任感,弘扬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发扬严谨笃学、潜心钻研、淡泊名利、自尊自律的风尚,努力追求德艺双馨,坚决抵制学术不端、情趣低俗等不良风气,自觉成为优秀文化的生产者和传播者、道德品行和人格操守的示范者。将职业操守和道德作风作为博物馆从业人员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二、保障经费投入
(一)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积极探索多渠道筹集经费的体制,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博物馆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多途径筹措经费的机制,大幅度增加博物馆投入。
(二)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职责,保障博物馆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博物馆免费开放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大地市县级博物馆、民族地区博物馆投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三)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馆。完善捐赠博物馆激励机制,落实个人博物馆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四)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坚持勤俭办馆,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博物馆。
三、推进依法管理
(一)加快博物馆法制建设进程。加强博物馆法规建设基础研究,统筹规划,确立框架,基本形成全面覆盖、协调配套、科学合理、实施有力的中国特色博物馆法律体系。抓紧出台规范博物馆管理的行政法规——博物馆管理条例。研究制定保障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博物馆法。健全博物馆管理办法、博物馆登记办法和规范博物馆藏品保护、陈列展览、社会服务、专业队伍,以及建筑、设施、环境、安全等方面的部门规章。建立面向应用、重点突出、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博物馆行业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基础标准或技术规范体系框架。
(二)加强博物馆法规、标准的宣传、实施和推广工作。强化对政府落实博物馆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探索博物馆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博物馆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博物馆法律法规、侵害博物馆和公众权益、扰乱办馆秩序等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完善博物馆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博物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重大项目
(一)创建世界一流博物馆工程
继续实施“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改进管理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绩效评估,进行动态管理,形成一批国际领先的原创性博物馆文化成果,构建辐射全国、面向世界并带动我国博物馆整体发展的综合资源共享平台。
(二)中小博物馆提升工程
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地市级综合性博物馆和文物大县博物馆及其他县级博物馆。配套建设一批基层博物馆消防安防设施、藏品保管装备、藏品保存环境检测控制设施和陈列展示设施。推进地市级博物馆和文物大县博物馆及其他县级博物馆陈列展示质量提升达标。
(三)博物馆藏品普查登录工程
制定馆藏文物、标本登录标准规范,开展博物馆藏品普查、登记和建账建档,廓清全国博物馆藏品家底,编制全国博物馆藏品名录,建立全国博物馆藏品数据库管理系统。
(四)新形态博物馆——生态(社区)博物馆探索工程
开展生态(社区)博物馆示范点建设,制定生态(社区)博物馆建设指南和发展规划,推动以生态(社区)博物馆的形式,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工业遗产、二十世纪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和传承发展。
(五)民办博物馆帮扶工程
加强民办博物馆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健全对民办博物馆的专业化建设扶持机制,开展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探索建立民办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补偿制度,提升民办博物馆法人治理、藏品保护、研究、展示和服务能力及水平。
(六)中国数字博物馆建设工程
研究制定中国数字博物馆项目发展规划,集成和开发以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珍贵馆藏等为核心的科研、教育、科普及全社会的数字博物馆资源,搭建基于互联网的博物馆资源共建共享服务平台。
(七)博物馆藏品保护工程
加强各类珍贵文物、标本征集。加强受损珍贵文物藏品的技术保护。开展珍贵文物藏品的健康评测,加强藏品本体保护修复和预防性保护工作。建立文物藏品保存环境监测平台,提高文物、标本收藏保管能力。加强文物藏品保护修复机构、装备和人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文物藏品保护修复技术人才队伍,提升文物藏品保护修复行业能力建设水平。
(八)博物馆馆际交流展览精品工程
制定馆际交流展览管理办法和规划,建立馆际展览项目的交流机制和平台。依托省级博物馆和国家一级博物馆,整合全国博物馆藏品资源,形成年度原创性展览精品,并在具备条件的博物馆中巡展。
(九)中华文明和世界文明展示工程
完善文物进出境展览管理办法,鼓励我国博物馆与境外博物馆直接合作,倡导交换展览、合作办展,建立中国特色文物对外展览品牌,并有计划地引进世界优秀文明成果的展览,积极推进中华文化与世界文化的对话与交流,满足公众多元文化需求。
(十)博物馆人才队伍能力提升工程
统筹推进博物馆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吸收、培训工作。开展博物馆新进员工和新任馆长上岗培训,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文物博物馆机构,建设一批国家级博物馆行业继续教育基地。培养造就一批博物馆行业急需紧缺的高级专门人才和青年骨干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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