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文物局印发了《甘肃省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王三运书记林铎省长关于文物工作的批示和全国、甘肃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甘肃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紧密围绕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以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文化遗产祖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深入推进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和文化遗产强省建设,对“十三五”时期甘肃省文物事业发展进行了全面谋划和科学安排。
《规划》提出,到“十三五”末,甘肃省文物保护实现“一清六无”、文物管理做到“一树立五落实”、文物利用坚持“一核心四服务”;具体目标分为七个方面:一是甘肃省文物资源状况全面摸清,文物资源信息数据库建成并实现社会共享;二是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文物安全目标责任得到严格落实,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三是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措施全面落实,文物保存状况明显改善;四是具有甘肃特色的丝绸之路博物馆体系日益完善,免费开放不断深化;五是文物保护的科技含量和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科技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支撑与引领作用显著提升;六是馆藏文物利用率明显提升,文博创意产业初显成效,与文物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人才队伍基本建立;七是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日益广泛,在国内外的文化影响力持续扩大,文物事业的社会效益得到进一步发挥。
《规划》从四个大的方面明确了“十三五”时期甘肃省文物事业发展的九项主要任务。一是以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为平台,促进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强化文物保护维修,深化文物考古研究,着力打造文物保护精品工程,完善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并重的保护体系,切实发挥文物资源在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中的作用。二是以文化遗产“历史再现”工程为载体,不断拓展博物馆体系空间,优化博物馆布局,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提升博物馆办馆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博物馆融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是以融合发展促进利用为导向,推动文物保护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深化文物交流合作,做大做强文物旅游,大力发展文博创意产业;筑牢文物保护科技工作基础,提高文物保护科技工作水平,提升文物保护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四是以夯实工作基础为支撑,完成可移动文物普查,提升文物安全监管能力,健全文物法治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督察,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同时,《规划》从落实文物保护责任、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增加文物保护投入、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四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
甘肃省文物局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多次召开专题座谈会,认真听取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甘肃省直文博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同时书面征求了甘肃省直相关部门意见。《规划》经过反复修改,数易其稿,力求做到既有前瞻性、导向性,又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规划》遵循依法管理、公益属性、服务大局、科学保护、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开拓创新和问题导向,着重体现了推动文物保护实现“两个转变”、建成大遗址信息数据“一张图”、打通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建立可移动文物“身份证”制度、新建200个以上“乡村记忆”博物馆、实施“陇原记忆”工程、创建甘肃省文物保护技术创新联盟、结合“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深入推进“数字敦煌”、“智慧博物馆”推广应用以及实现国家文物局“金鼎工程”人才培训基地“零”的突破、重大文物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等关键词,为甘肃省“十三五”时期文物事业发展绘就了蓝图、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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