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至6日,第七次全国文物保护工程会在浙江杭州举行,这距离第六次全国文物保护工程会,已有五年时间。五年来,我国文物保护所面临的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文物保护工作走进了新时代,迎来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对文物工作高度重视,文物工作上升为国家战略,文物部门“朋友圈”不断扩大,中央财政对文物工作的投入逐年增加,2014年以来,累计下达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414亿元。社会各界对文物工作高度关注,“文物保护人人有责、保护成果人人共享”,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百姓对文物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认可度前所未有。
五年来,文物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和各部门各地方的支持下,通过一系列重大政策的出台、一系列重大举措的推出、一系列重大工程的推进,抓主抓重,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第一,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管理基础更加坚实
坚持和完善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工程制度体系,是实现文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五年来,国家文物局通过制度建设定方向,破难题,补短板,从顶层做好宏观设计和行业引导。
一是修订工程管理办法,着力突破管理难点。2018年起,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工程管理办法修订研究工作,深入研究工程管理突出问题,在工程定位、项目分类、管理模式、责任落实、惩戒措施等方面创新思路,稳步改革,推动建立更加符合时代需要、更加符合文物事业实际、更加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
二是强化工程管理,基本建立闭环体系。围绕工程立项、方案报审、施工组织、竣工验收、日常检查、后续养护等环节,印发《古建筑修缮项目施工规程》《文物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古建筑保养维护操作规程》等文件,完善程序管理,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工程的规范性、科学性。
三是制定技术标准,规范行业发展。印发《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预算定额(北方地区)》《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预算定额(南方地区)》《古建筑壁画数字化勘察测绘技术规程》《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范》《清代官式建筑修缮材料 琉璃瓦》等一批标准规范。各地也制定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如北京市《长城修缮工程定额》、广东省《传统建筑保护修复工程综合定额(试行)》、《浙江省传统民居类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导则图则》、《陕西省文物建筑日常保养维护技术导则(试行)》等,基本形成从国家到地方、从顶层设计到具体操作,覆盖文物保护工程主要环节、主要领域的标准规范体系。
第二,审批制度不断完善,审批方式更加优化
国家文物局深入推进文物保护领域审批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文物保护项目审批改革的通知》,通过授权审批、窗口集中办理、一站式服务、网络报审等方式,优化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和审批质量。同时,国家文物局强化服务意识,抓好重大项目。如对北京长城保护项目,调动专业机构和专家力量,采取现场调研论证等方式,提高方案质量,支持长城文化带建设。
第三,工程监管不断深入,监管方式更加丰富
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促进整改,以监管保质量,以监管促提升。
一是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工程质量检查。组织实施全国百项工程大检查,促进各省强化管理、规范流程、完善制度。同时,通过检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梳理全国文物保护工程总体情况,为深化改革、规范管理提供实践案例。
二是组织开展区域性、专项性评估。组织开展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估、首批国保省保集中成片51个村落文物保护项目评估、40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县级市)文物、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旧址保护评估,以及四川、甘肃、湖南、山东、福建等省文物保护工程专项检查,创新了检查形式和工作方法,取得良好成效。
三是探索开展承德避暑山庄工程总验收。2019年,委托第三方对承德工程98个项目进行“一揽子”验收,涉及古建筑修缮、科技保护、安消防、财务等领域,这是国家文物局首次组织开展的综合性、整体性、系统性竣工验收,是文物事后监管模式的积极探索。同时,北京市、山西省的质监站管理模式、江苏省巡查和不定期抽查模式、江西省进度月报和交叉检查模式、河南省开工备案和工程中期检查模式等,让文物保护工程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更加完善。
第四,重点项目不断推进,示范效应更加显著
据初步统计,2015至2019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批复项目数约4000个,开工项目数约3500个,竣工项目数约2800个,项目开工率88%,完工率70%,大部分批复的项目及时实施并完工。
国家文物局组织实施了一大批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的行业引领和示范作用。
一是服务国家战略,大力推动重点项目实施。实施长城、大运河、长征、传统村落等一批重点文物保护项目,推进雄安新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冬奥会等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确保国家重大项目顺利实施;支持土司遗址、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鼓浪屿、良渚古城遗址文物保护工程,为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奠定基础;积极支持新疆、西藏等边疆民族地区文物保护工程,组织实施布达拉宫、大昭寺、塔尔寺、高昌故城、北庭故城、坎儿井等重要文物保护工程,改善了边疆民族地区文物保存状况,促进了民族团结融合,推动了富民兴边行动。
二是树立正确理念,推进研究性修缮和预防性保护。支持故宫、敦煌研究院开展研究,采用新技术、新方法获取文物信息,强化前期勘察、文献研究和检测分析,科学确定文物修缮对象、原则、措施。鼓励各地开展日常保养维护和预防性保护工作,以日常巡查、无损检测、环境控制等为主要手段,避免“小病”拖成“大病”、“小修”拖成“大修”。
三是扩大国际影响,继续推进援外文物保护工程。援助柬埔寨吴哥古迹茶胶寺修复项目顺利完成,吴哥古迹王宫遗址修复项目今年开工,中国由参与者逐渐变为主导者;援助乌兹别克斯坦花剌子模州历史文化遗迹修复项目,有效保护了古城遗产,改善了周边环境与设施,提高了古城居民的幸福感;援助尼泊尔加德满都九层神庙震后修复项目、援助缅甸蒲甘震后佛塔保护修复项目,得到了两国政府和民众的衷心拥护。援外文物保护工程进一步展现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促进了“一带一路”人文交流和文明互鉴,展现了中国作为文化遗产大国的国际担当。
第五,开放利用不断扩展,社会效益更加突出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和案例示范。印发《关于促进文物合理利用的若干意见》《文物建筑开放导则(试行)》《文物建筑开放利用案例指南》《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及运行管理指南(试行)》,指导文物开放利用。各地也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北京市《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引导老旧厂房转型为文化产业园区或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促进文物活化利用。
二是加强宏观指导和业内交流。组织召开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现场会,总结51处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工作经验,推介传统村落活化利用优秀案例,助力乡村振兴;指导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开展乡村遗产酒店示范推介项目,推动文物保护利用与乡村振兴、旅游发展深度融合;召开中国文化遗产活化利用与可持续发展论坛,多次组织内地、香港与澳门历史建筑活化再利用研讨会,促进两岸三地经验交流;支持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联盟发展,举办首届公园文化艺术周,力争实现“共谋、共创、共赢、共享”。
三是加强地方创新和实践探索。北京智珠寺保护修缮保留了古代寺庙和近现代工业双重历史,植入多种业态,免费开放庭院和艺术画廊,让智珠寺成为“网红打卡地”。广东南粤古驿道以古道网络为基础,结合体育、文化、旅游等方式,让都市人踏上古驿道、走进古镇古村,实现文化遗产的创造性保护、创新性利用。通过开放利用,文物的资源红利正在逐步释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效应不断凸显,对公众需求的响应能力不断提升。
第六,行业管理不断深化,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一是主动沟通对接,全力争取保留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资格。单位资质、个人资格,成为文物保护工程行业管理的有力抓手。
二是组织开展第七批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评审和个人资格考试。2019年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第七批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申报评审工作,近期将正式公布结果。委托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会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开展了第二次文物保护工程个人资格考试,面向全社会开放报名,16个科目共计报考1.3万人、5万科次,行业队伍稳步壮大。
三是推进资质资格管理数据库和申报平台建设。搭建完成资质资格动态数据库和申报审批平台,全国资质资格所有信息实现数据库动态管理,甲一级资质单位升级和增项申请实现网上申报审批。
四是不断加强人才培训。五年来,举办各类文物保护培训班50余个,培训学员近4000人。比如,2018年在山东曲阜举办了全国文物修复职业技能竞赛、2019年在陕西华阴举办了首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工匠技能竞赛,技能大赛成为培养文物保护工匠、传承传统技艺、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手段。
(来源: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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