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保单位新增762处 国新办举行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政策例行吹风会
发布时间:2019-10-10



  10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作主发布,介绍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下简称“第八批国保单位”)相关情况,并与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共同答记者提问。


  刘玉珠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物工作,9月26日,国务院第65次常务会议核定第八批国保单位。近日,国务院将印发《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国保单位,是我国文物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上的一份贺礼。刘玉珠介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物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家文物局自2018年7月启动第八批国保单位相关申报遴选工作,共收到3123个申报项目。国家文物局按程序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邀请来自56个部门和单位的99位专家进行评议投票,对存疑项目进行实地复核,多次召开专题会,并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研究形成了第八批国保单位推荐名单。9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将推荐名单报请国务院核定公布。


  据介绍,第八批国保单位共762处,另有50处与此前已核定公布的国保单位合并。从类型看,包括古遗址167处,古墓葬30处,古建筑280处,石窟寺及石刻39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34处,其他12处,入选文物较多的省份有山西、河南、浙江、安徽、湖南。


  截至目前,国务院已核定国保单位5058处,包括古遗址1194处,古墓葬418处,古建筑2160处,石窟寺及石刻307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952处,其他27处。国保单位较多的省份是山西(530处)、河南(419处)、河北(286处)、浙江(279处)和陕西(268处)。


  刘玉珠指出,为切实加强国保单位保护利用工作,尤其是加强第八批国保单位的保护管理,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抓好保护管理,确保文物安全,扎实做好第八批国保单位保护管理基础工作,同时督促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进一步落实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确保文物安全。开展部门合作,破解保护难题,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围绕文物保护利用所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下功夫,找办法,出政策,推动文物保护利用高质量发展。深化保护利用改革,让文物活起来,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实招硬招,深入推动文物资源活化利用工作,尽可能地创造条件让社会各界参与文物保护,让广大百姓分享保护成果。


  在答记者问环节,刘玉珠、宋新潮就国保单位申报遴选的时间周期,第八批国保单位的突出特点、重要意义和今后保护利用工作重点,国家文物局在促进国保单位活化利用方面的新举措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来源:国家文物局;作者 李瑞)

微博
微信
微信视频号
抖音
小红书

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11楼

联系电话:0791-83838278

海昏侯国遗址公园旅游咨询电话:0791-8308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