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专管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在景德镇举办
发布时间:2019-08-23

8月17日至21日,由国家文物局主办,景德镇市文广新旅局承办,景德镇市御窑遗址管理处、景德镇市陶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协办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专管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在江西景德镇市举办。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世界文化遗产司)考古处负责人,江西省文化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丁新权,景德镇市政府副市长熊皓,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联盟和景德镇市文广新旅局负责人与第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及立项单位专管机构负责人等70余人出席开班仪式。


培训班采用理论授课和现场教学两种形式,系统讲解了我国大遗址保护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行业要求,全面介绍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政策设计及演变过程,以及大遗址考古、遗址展示阐释、文化旅游等方面最新理论、方法和实践案例,为基层人员提供可以借鉴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基层管理队伍能力建设,推动我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2009年12月,国家文物局印发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定义为“以重要考古遗址及其背景环境为主体,具有科研、教育、游憩等功能,在考古遗址保护和展示方面具有全国性的示范意义的特定公共空间”。截至目前,国家文物局已经公布了三批共36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67处立项单位。


近年来,国家文物局已经发布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细则(试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要求(试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估导则(试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与运行管理指南(试行)》等法规文件,围绕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管理体系建设、展示水平与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提出提供政策和专业指导意见,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发展提供了明确而清晰的指引。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和运营工作涉及面广、问题复杂、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关系密切。为促进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机构及时了解、掌握最新政策,提高基层人员管理能力,国家文物局已多次组织大遗址考古、保护与管理方面的专题培训。


 (来源:国家文物局;作者 祝松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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