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为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旅游产业高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引领,以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大品牌大营销打造精美大景区,以大思路大手笔做强旅游大产业,促进旅游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转化,着力发展优质旅游、推进全域旅游,加快建设旅游强省,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全省旅游产品供给更加丰富,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旅游市场繁荣活跃,旅游产业主要指标稳居全国第一方阵,全省旅游接待人数达9亿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突破1.2万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13%,旅游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我省成为国内外知名旅游休闲目的地。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产品大提升行动。
1.做“优”旅游线路。构建“一圈三区三带五中心”旅游空间格局,“一圈”:环鄱阳湖生态旅游圈;“三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红色旅游集聚区,赣西休闲康养旅游集聚区,赣东北世界遗产旅游集聚区;“三带”:依托赣江打造千里赣江风光带,依托沪昆、京九等高铁打造高铁旅游风光带,依托“四纵六横”高速公路网打造自驾休闲旅游风光带;“五中心”:景德镇世界陶瓷文化旅游中心,鹰潭道文化旅游中心,赣州客家文化旅游中心,宜春禅宗文化旅游中心,抚州戏曲文化旅游中心。编制《江西省旅游精品线路规划》,推出“清婺景”“昌九庐”“景上鹰”“环鄱湖”“昌吉赣”“新宜萍”等一批旅游“新赣线”。各地要依托旅游资源优势,满足市场差异化需求,推出一批面向不同客源市场、不同游客群体的旅游精品线路。(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做“靓”景观旅游。发挥我省景观资源优势,提升景观游核心竞争力。提升山岳型景区品质,推动庐山、三清山、龙虎山、武功山等景区转型升级,打造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山岳型景区;推动各地开发建设、改造升级一批山岳型景区景点。补齐水域旅游短板,依托庐山西海、仙女湖、阳明湖等湖泊资源发展水域旅游。重点推出“环鄱阳湖生态游”,建设鸟类博物馆和观鸟平台,开发沙洲游和水上游项目,深度挖掘鄱湖历史名人故事,利用现代科技再现鄱湖历史场景。2019年省直有关部门启动鄱阳湖生态旅游发展规划、环鄱阳湖旅游公路建设规划编制;2021年实现环鄱阳湖旅游公路区域贯通,观鸟游、花海游、湿地游等业态均匀分布,创建1-2个高等级旅游品牌。(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做“深”文化旅游。建设一批红色旅游小镇、红色旅游街区、红色旅游产业园、红色旅游客栈等,加快建设长征文化公园,推动井冈山、瑞金等地建设“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积极建设红色移动虚拟现实(VR)全国示范省。推动南昌以“八一英雄”、赣州以“红色故都”、吉安以“革命摇篮”、萍乡以“毛主席去安源”、上饶以“可爱的中国”为主题,建设红色旅游精品区。实施“经典故事”工程,深入发掘红色历史故事,深挖故事后面的故事、人物后面的人物。建立全省红色教育培训联盟,规范红色教育培训,打造红色教育培训“江西品牌”。办好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提升中国红色旅游推广联盟影响力。推出名人探访游、古诗词寻迹游、书院文化游等文旅品牌,打造陶瓷文化、客家文化、戏曲文化等文化旅游核心产品。挖掘提炼古城古镇古街古村古遗址及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文化内涵,讲好“十万个”江西故事,打造文旅故事IP、形象IP、产品IP。到2021年,全省红色旅游接待人数达2.6亿人次,各设区市创建2-3个文旅融合示范区,各县(市、区)建设1-2个文旅融合示范项目。(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教育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4.做“特”乡村旅游。推动乡村旅游公司化、品牌化、标准化提档升级,推出客家风情、红色山村、鄱湖渔乡等乡村旅游特色品牌,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个性突出、覆盖不同年龄段游客的乡村旅游目的地。深入挖掘山水生态、农耕文化、农事体验、特色种植等旅游资源,大力开发田园观光、果蔬采摘、民俗体验等乡村旅游产品,加快建设山水田园综合体。推进乡村旅游扶贫,推动村镇变景区、农舍变旅馆、农民变导游。依托婺源国家乡村旅游度假实验区建设,探索制定乡村度假旅游国家标准。到2021年,各设区市新增2-3家5A乡村旅游点,各县(市、区)新增2-3家4A乡村旅游点,推出2-3家精品民宿和一批叫得响的特色乡村旅游商品。(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5.做“强”康养旅游。发挥我省康养资源优势,打造一批产业要素齐全、产业链条完备、公共服务完善的康养旅游目的地。大力发展温泉旅游,依托宜春、九江、赣州、吉安等地温泉资源,建设一批集休闲、水疗、热敏灸、保健养生于一体的温泉康养度假基地。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建设一批热敏灸等中医药养生小镇,创建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大力发展富氧森林度假游、养生游、休闲健身游等森林康养旅游。推出山地越野、户外穿越、露营、攀岩等山地运动产品,推出漂流、皮划艇、帆船、滑水等水上运动产品,打造一批户外运动基地和夏令营基地。到2021年,全省创建1-2家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2家以上国家森林体验基地或养生基地,各设区市创建1-2家省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1-2家省级森林体验基地或养生基地。(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体育局,省中医药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6.做“旺”新业态游。让旅游插上科技的翅膀,依托世界VR产业大会、南昌VR产业基地,发展VR交互式漫游体验项目,推动南昌打造世界VR旅游目的地。开发5G+VR全景直播、+AR慧眼、+AI旅游。依托南昌、景德镇等航空旅游资源,开发高端直升机观光旅游、航空摄影、低空飞行体验等低空旅游产品,积极培育航空旅游小镇。大力发展摄影采风、田园颐养、银发族专线、夕阳红专列等一批慢游产品。大力发展研学旅游,研究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游实施意见,推出一批特色研学旅游品牌。大力发展自驾车、房车旅游,构建以高速公路、旅游干道为纽带,风景道、自然风光带为廊道,景区景点为依托的自驾游网络体系。到2021年,全省创建1-2家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1-2家港澳青少年内地游学基地,各设区市创建2-5家省级研学旅游示范基地、2-3家自驾车、房车营地。(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环境大优化行动。
7.打造优质大景区。加快高A级景区创建步伐,力争到2021年全省5A级旅游景区达13家、4A级旅游景区达180家,实现4A级旅游景区县县全覆盖。实施景区动态管理,提升景区品质和品牌影响力,摘牌一批管理差、品质低的4A级旅游景区。完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化的规范引领作用,推动旅游景区完善停车场、旅游厕所、标识牌、休闲场所、周边道路交通等游览系统,在旅游高峰时实施弹性供给;合理设计讲解词,配置讲解设备,规范景区工作人员、讲解员服务标准;完善电子支付、手机二维码检票等智能服务;设置电子信息牌,实时公布景区游客数量、车位情况等信息;完善旅游气象预报预警设施,加强景区安全防范。全面提升4A级以上旅游景区周边餐饮场所、住宿等配套服务设施。2019年,4A级以上旅游景区品质提升初见成效;2020年,实现4A级以上旅游景区高标准运营管理。(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气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8.完善前哨服务站。加强全省范围内游客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网点)建设,完善咨询服务、游客接待、推介展示、旅游集散、代理服务等功能。2019年,各市、县(区)要在本辖区机场、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等交通节点、旅游集散场所、4A级以上旅游景区设置游客信息咨询服务中心;2020年,全省星级酒店、等级博物馆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旅游咨询服务全覆盖;2021年,完成全省游客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体系建设,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场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9.畅通末梢联接线。规划建设旅游公路,兴建加密线、打通断头线、开通风景线、织好循环线。完善旅游公交网,开通覆盖重点旅游景区及乡村旅游点的城市旅游公交线路,培育跨行政区域相邻重点景区之间的城际旅游公交专线。2019年,各设区市开设城市旅游公交专线,线路覆盖城区及周边4A级以上旅游景区;2020年,各县(市、区)开通旅游公交专线,线路覆盖本地4A级以上旅游景区,有条件的覆盖3A级旅游景区及重要乡村旅游点;2021年,相邻重点旅游景区城际旅游公交专线实现常态化运营。完善旅游租车服务,在机场、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设立租车服务点,提供线上线下租车服务。建立道路旅游标识体系,将4A级以上旅游景区标识纳入全省道路交通标识范围,在高速公路科学设置景区标识牌。2019年,实现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标识全覆盖,各市、县(区)旅游道路标识系统醒目完备。(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场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0.实现无忧智慧游。推进“一部手机游江西”建设,横向融合交通、公安、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民航、铁路、气象等省直部门涉旅数据,纵向归集省、市、县(区)及景区、景点涉旅数据,建成综合性旅游智慧平台。2019年建成“一部手机游江西”游客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平台、数据中心;2020年建成“一部手机游江西”行业监管平台、延伸拓展平台。推进智慧旅游景区建设,2019年全省3A级以上旅游景区、3A级以上乡村旅游点及重要游客集聚区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2021年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实现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智能找厕、智慧停车等功能全覆盖。(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机场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1.丰富旅游要素链。打造“吃在江西”,推出“一县一道特色菜”“一市一桌特色餐”,举办“游客最喜爱的赣菜”“江西旅游名小吃”评选活动,引进“舌尖上的中国”等品牌栏目走进江西,提升赣菜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住在江西”,各市、县(区)及4A级以上旅游景区加快建设主题酒店、精品民宿、乡村客栈等,各设区市要引进1个以上国际连锁品牌高端酒店。打造“购在江西”,开发江西特色文创产品,组织开展江西旅游商品大赛,评选命名“江西好礼”旅游商品,各设区市推出5种以上、4A级以上旅游景区推出2种以上,加强旅游商品包装设计。推动4A级以上旅游景区、机场、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高速服务区开设特色文创超市、“江西好礼”连锁专卖店,与京东、天猫等电商合作运营“江西好礼”旗舰店。支持南昌、景德镇、赣州等地设立国际旅游免税购物区。到2021年,4A级以上旅游景区建有旅游精品连锁专卖店。打造“娱在江西”,各市、县(区)和4A级以上旅游景区推出一批互动性强的娱乐项目,打造旅游消费街区、集聚区,建设一批城市旅游综合体。大力开发驻场演艺、公园夜游、灯光秀和沉浸体验式夜生活项目,到2021年实现县县有夜生活项目。(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机场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2.营造放心好秩序。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虚假广告、欺客宰客、恶性竞争、不合理低价游等市场顽疾,实施旅游市场黑名单制度。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建立市、县(区)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平台。鼓励各地设立诚信理赔专项资金,推广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机制。加强出租车、住宿、餐饮等涉旅行业管理,提升涉旅行业人员素质,塑造江西旅游良好形象。推动出台《江西省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营造良好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场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三)实施市场大开拓行动。
13.深耕“独好”品牌。制定“江西风景独好”品牌提升计划,以“庐山天下悠、三清天下秀、龙虎天下绝”为引领,以“天下英雄城南昌”“大山大水大美九江”“景德镇·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萍乡·萍水乡逢缘聚天下”“新余·仙女下凡地抱石故园人”“中华道都鹰潭”“赣州·红色故都客家摇篮”“宜春·一座四季如春的城市”“高铁枢纽大美上饶”“红色摇篮山水吉安”“抚州·一个有梦有戏的地方”等旅游目的地品牌为重点,构建区域品牌、市县品牌、景区品牌、产品品牌等互为支撑的“江西风景独好”品牌体系。举办旅游产业博览会、陶瓷博览会、文创产品庙会、戏曲节、观鸟节、赏花节等文化旅游节庆活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4.广泛宣传“招客”。省、市、县(区)举办重大活动统一使用“江西风景独好”标识,利用“一带一路”等国际性重大峰会论坛开展品牌宣传。建立省、市领导出访同步开展旅游品牌宣传推广机制,采取省、市联动的方式,每年组织赴港澳台、日韩、东南亚等境外开展旅游宣传推介。鼓励各地在城乡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上设置旅游形象标识,推动4A级以上旅游景区宣传进高铁、进车站、进机场,上手机、上电视、上网站,用好抖音视频大赛、直播秀等新媒体宣传,策划热点营销、事件营销。制作旅游宣传片,利用户外电子屏、分众传媒、网络媒体等滚动播放。加强旅游链接推送,2019年,实现各市、县(区)旅游链接客户端推送全覆盖。(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台办,省外办,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机场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5.立足国内“引客”。实施周末休闲工程,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消费月、消费季活动,积极推进旅游消费“一卡通”,落实职工带薪休假、错峰休假及2.5天弹性休假制度。每年制定“引客入赣”计划,对各设区市进行考核。针对主要客源市场开展定向精准营销,策划实施一批春赏花、夏避暑、秋观叶、冬泡泉等季节主题旅游活动。建立省、市和景区三级联动机制,制定实施面向目标市场的门票、高速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推进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湘赣边红色文化旅游协作区建设,实施资源共享、客源互送。鼓励各地出台旅游包机、专列奖扶政策,支持旅游企业积极开拓市场。(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6.面向境外“揽客”。每年制定入境游计划,对各设区市入境游进行考核。鼓励和支持景区、旅游企业开拓入境游市场,采取公开招标等形式,依托省内外旅游服务机构与主要客源国和地区旅游渠道商开展战略合作。探索成立“一带一路”中国瓷器之路旅游联盟,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江西之窗”海外营销中心,到2021年设立海外营销中心15个,高标准建好里斯本中国文化中心,建立健全营销中心运行机制。开展“外国留学生游江西”“旅华外国人游江西”活动。提升航空口岸便利通关条件,开通、加密南昌至日韩、东南亚、澳洲等国际航线,实行落地签免费政策,推动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落地。力争到2021年,全省入境游人数突破350万人次。(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外办,省台办,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南昌海关,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四)实施资源大整合行动。
17.景区“一体化”管理。加快推进庐山、庐山西海等重点景区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武功山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破解“一山多治”“一景多管”“政企不分”“门票依赖”等问题。加强景区缆车、电瓶车等价格成本监审,完善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各地要大力推进景区改革,推动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加快建立“小管委会管理,大集团化运营”的管理体制。开展景区旅游资源承包经营权转让清理,依法收回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的景区承包经营权,实现优质旅游资源高效合理开发。到2021年,全省景区体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旅游集团公司)
18.经营“大集团”运作。鼓励和引导旅游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优质旅游资产,做大做强旅游产业集团。鼓励和支持省旅游集团等国内大型旅游企业,采取市场化手段有效整合全省旅游资源,带动全省旅游业规模化、集团化运营。支持大型旅游集团打造旅游产业园,建设旅游产品研发、展示、交易基地。力争到2021年,全省培育3-5家资产规模超100亿元的大型旅游集团,5-8家资产规模超50亿元的旅游集团,各设区市培育1家以上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各县(市、区)培育至少1家规模以上旅游企业,推动省旅游集团等旅游企业上市。(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金融监管局,省旅游集团公司)
19.业态“大视野”融合。推动一、二、三产业+旅游,鼓励和支持工业、农业、林业、水利、医疗、体育等领域大型企业进入旅游业,整合各领域经营资源发展新兴旅游业态。发展旅游金融和互联网平台企业,扶持一批中小微旅游企业,建设一批文旅创客示范基地。发展乡村旅游合作社,鼓励乡村经济能人、外出创业成功人士等乡贤,牵头创办乡村旅游合作社。到2021年,各设区市培育1家以上大型旅游平台企业,各县(市、区)培育2个以上多业态融合的旅游项目、3-5个特色鲜明、规模经营的乡村旅游合作社。(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供销社,省金融监管局,省林业局,省体育局)
20.资源“大项目”整合。坚持“项目为王”,策划、储备一批标志性、引领性、关键性的重点旅游项目,建立省、市两级重点旅游项目库,举办省、市旅游产业投资推介会。建立省、市、县(区)领导挂点联系重点旅游项目机制,每年优选一批旅游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进行调度,推动一批旅游精品工程、示范项目落地。各设区市每年新增开工2-3个投资超10亿元的重大旅游项目。(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是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把旅游产业作为支柱产业、主导产业来抓,建立健全旅游产业发展领导机制,着力解决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县(区)主要领导要把旅游产业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其他领导要主动靠前、积极作为,形成大抓旅游的良好格局。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提高站位,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形成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强化督促指导,对行动计划和旅发大会明确的重点任务,定期通报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旅游统计体系,提高旅游在全省高质量发展考核中的权重。
(二)强化多方联动。创新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办会机制,推动旅发大会向部署动员会、项目观摩会、宣传推介会和工作推进会转变。加大对承办地支持力度,由承办地提出需要支持的旅游发展事项,省直相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后,以省政府名义推动落实。深入推进旅游强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建立旅游强县退出机制。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增加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完善管理使用办法,统筹用于宣传营销、引客奖补、人才培养、考核奖励、品牌创建等。加强金融扶持,鼓励各级政府建立旅游产业投融资平台、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积极创新符合旅游业特点的信贷产品。落实土地政策,积极推行旅游项目“点状供地”政策,对重点旅游项目用地列入全省重大项目调度,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举办旅游服务企业,支持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用地按旅馆用地管理。推动减税降费,实行旅游企业水、电、气与工业同价政策,落实旅游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四)强化人才兴旅。建设江西旅游智库,建立旅游产业发展决策咨询队伍。依托高校和旅游企业,实施旅游人才培养计划,落实我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加快引进一批高层次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校企对接,依托国内知名高校,加快高技能旅游人才培养。加大金牌讲解班支持力度,强化对导游等一线旅游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举办全省旅游行业技能大赛,开展全省金牌导游、金牌讲解员评比活动。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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