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通报2018年度文物消防安全和节前突查暗访情况
发布时间:2019-02-02
  2月1日,国家文物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和督察司相关负责同志向媒体通报了2018年度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和春节前组织的突查暗访情况。

  会议介绍,2018年度国家文物局在文物消防安全方面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消防安全重要批示精神,会同应急管理部、文化和旅游部召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9月至12月联合部署开展了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先后组织18个工作组,开展两轮督查和调研指导。大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地检查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单位71389处,发现各类火灾隐患和问题81226项,已完成整改73811项,有力增强了火灾防控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大力推进文物平安工程,2018年安排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659项,中央财政投入专项经费约13亿元。其中,消防工程282项,投入专项经费约7亿元,不断完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设施设备。

  三是推进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用装备研发应用,国家文物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联合印发了《文物保护装备发展纲要(2018—2025年》,把文物建筑火灾防控预警和灭火先进适用技术攻关,列为装备研发应用重点内容。

  会议通报了2018年全国文物博物馆单位火灾事故情况。2018年,国家文物局共接报文物建筑单位火灾事故12起,其中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起,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起,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起,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建筑5起。

  总体来看,2018年度文物火灾事故数量较2017年度有所下降,其中,国保单位火灾事故数量下降50%,火灾损失也有所减轻。3起国保单位火灾事故过火面积均在60平方米以下,文物建筑未受重大损失,全年文物消防安全形势较为平稳。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摸清情况,督促各地加强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确保春节期间文物安全,2019年1月,国家文物局派出两个工作组,分赴云南、安徽、湖南、江西,会同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对部分重点文物、博物馆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安全管理问题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了随机突查暗访。共抽查文物、博物馆单位30处,发现文物安全隐患和问题100余项。主要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1.电气火灾隐患突出。在文物建筑的木质构件上直接敷设灯具和线路,在文物单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甚至在古建筑单位内同时为多辆电动自行车充电。

  2.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消防设施设备检测和维护不到位,消火栓箱和消防水带霉变老化;灭火器配置不足,或者老化过期、失压无效等。

  3.使用明火焚香、燃烛、烧纸、用油用气。一些利用文物建筑的宗教活动场所中,设置大型香炉明火燃香烧纸;焚香燃烛部位,无专人看管,无有效灭火措施;有的甚至在古建筑内举办宗教活动时,明火燃香烧纸;在古建筑内设厨灶,用油用气等。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在文物建筑单位内施工动火作业,缺乏防火安全措施;施工现场混乱,易燃、可燃物品堆积,施工人员现场吸烟等。

  5.日常安全管理松懈。安保人员不足,甚至个别单位未见安保人员;巡查值守不到位,部分单位安保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在文物单位内私搭乱建,乱堆易燃、可燃物品,工作人员和游客在文保单位内随意吸烟等。

  同时,暗查中还发现一些涉嫌违法建设行为。一些管理使用单位,文物保护法律意识淡薄,未经依法审批,擅自实施文物本体修缮,或者在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实施建设行为,破坏文物本体及历史风貌。

  对于暗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管理问题和违法建设行为,国家文物局将进行重点督办,督促各地加大整改力度;对涉嫌违法建设行为,逐一核实查处。同时举一反三,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强执法巡查和安全检查。

  现在正值隆冬季节,天干物燥,生产生活用火、用电量剧增。同时,即将迎来春节假期,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的客流量增加,各类火灾诱因增多,防控压力加大。从近期发生的四川绵阳江油云岩寺、福建建瓯步月桥等火灾事故可以看出,当前文物消防安全的形势依然很严峻。

  文物安全无小事。国家文物局希望各地要把文物消防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狠抓隐患整治,文物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消防、宗教、旅游等部门,综合施策,坚决防止文物火灾事故发生。


(来源: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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