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日报:海昏侯墓出土马蹄金其实是“褭蹄”
发布时间:2019-01-10

专家近距离观察文物


  南昌西汉海昏侯墓出土的马蹄金、麟趾金获得了海内外的广泛关注。马蹄金、麟趾金是出土兽蹄型黄金时专家提出的名称,而且这些金器造型不一。近日,针对海昏侯墓出土的兽蹄型黄金,江西师范大学海昏历史文化研究中心赵明教授提出了全新观点,认为这些蹄型金不是“马蹄金”,也不能称之为“麟趾金”,而是有其特定的名称——“褭蹄”。

  海昏侯墓出土蹄型金为“浇铸后加工装饰成型”

  赵明教授在撰写的《南昌西汉海昏侯刘贺墓出土蹄型金的定名》一文中指出,海昏侯墓出土的三种兽蹄形状的黄金不是“马蹄金”,也不能称之为“麟趾金”,应是汉武帝太始二年命名的“褭蹄”,可称之为“褭蹄金”或“金褭蹄”。 

  海昏侯墓共出土金器478件,其中有圆饼型黄金(饼型金)被称之为“金饼”,还有形制大小、长短、丰瘦不一、底面呈类圆或椭圆形的兽蹄型黄金(蹄型金)。这些蹄型金可分为3种,目前大家称之为“马蹄金”(包括大、小两种)和“麟趾金”,与西汉中山怀王刘修墓出土的5件蹄型金形制、种类基本相同。赵明提出,从制造工艺来说,这些蹄型金又可分为“一次性浇铸成型”和“浇铸后加工装饰成型”两大类。其中“浇铸后加工装饰成型”蹄型金仅在刘修墓和刘贺墓中发现,现分别收藏于河北和江西。 

  唐代开始才有“马蹄金”之名

  《汉书·武帝纪》记载,(太始二年)三月,诏曰:“有司议曰,往者朕郊见上帝,西登陇首,获白麟以馈宗庙,渥洼水出天马,泰山见黄金,宜改故名。今更黄金为麟趾褭蹄以协瑞焉。”赵明教授认为,这里并未直说“褭蹄”即“马蹄”。由于颜师古将“麟趾”释为“麟足”,将“褭蹄”释为“马蹄”,并将唐代出土“马蹄金”予以类比,从此,太始二年诏中的“麟趾褭蹄”才被泛称为“麟趾金”“马蹄金”。可见,在太始二年诏中,“麟趾”和“褭蹄”是更名后的黄金之名,并没有“马蹄金”之说。后世沿用颜师古的提法才开始将“褭蹄”称为“马蹄金”。换言之,是从唐代开始才有“马蹄金”之名,所谓“马蹄金”最初不过是蹄型金的代名词。

  何谓“褭蹄”?赵明教授认为,现在一般认为就是马蹄。实际上,“要褭”与“麒麟”一样,是一种传说中的神兽天马。“要褭”是因马腰上披一种丝织品作为华丽的装饰而得名。“褭”本义不是马,而是以“组”饰马,又与“袅”通假,具有组带飘动之意。因此,“褭”不是马的异体字,与马不仅音不同,部首也不一样。“褭蹄”不能以“马蹄”代之。 

  蹄型金为刘贺父亲留下的遗产

  赵明教授在《南昌西汉海昏侯刘贺墓出土蹄型金的定名》中提出,应以太始二年更名黄金诏书前后划线,区分两种不同形制的蹄型金。从目前出土的蹄型金分析,“一次性浇铸成型蹄型金”当属于太始二年以前既存的,“浇铸后加工装饰成型蹄型金”应是太始二年后统一制作的。

  太始二年诏书之后,朝廷才参照原有的黄金器形,重新铸造“饼型金”和“蹄型金饼”,更名为“麟趾褭蹄”,并颁赐给诸侯王。海昏侯墓出土的饼型金和蹄型金,即“麟趾褭蹄”,当属于这时赐给昌邑哀王刘髆而传至刘贺的遗物。除了“麟趾褭蹄”,海昏侯墓中没有发现其他类型的饼型金和蹄型金,这就证明了陪葬刘贺的黄金都是汉武帝太始二年改名并统一形制后的黄金制品。太始二年诏书中所称“麟趾”也不是蹄型金,初步论证应为饼型金。据此判断,海昏侯墓出土的饼型金(除1枚小型饼型金之外)应名为“麟趾”,蹄型金则均应名为“褭蹄”。所以,海昏侯墓出土的目前称之为“大马蹄金”“小马蹄金”和“麟趾金”的金器,都应该称之为“褭蹄”或“褭蹄金”。


(来源:南昌日报;徐蕾/文 熊家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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