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文物安全工作作出重要的指示批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等四部门从坚定文化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构筑文物安全防线方面取得显著成效。12月26日,由四部门主办、国家博物馆承办的“众志成城 守护文明——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成果展”开幕,本次展览是近年来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成果的首次大规模集中展示。
“27起部督文物大案、两次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三批公安部A级通缉令……”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近年来,公安部一直高度重视打击文物犯罪工作,组织指挥全国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文物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公安部组织指挥全国公安机关对盗掘、盗窃、倒卖等文物犯罪出重拳、下狠手,破案件、打团伙、追逃犯、缴文物,对文物犯罪实施全链条打击,取得了积极成果。2013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累计侦破各类文物犯罪案件5千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万余名,追缴文物数以万计,侦破了辽宁朝阳“11.26”盗掘红山文化遗址案、四川眉山“5.1”盗掘张献忠沉银遗址案、陕西淳化“7.20”盗掘西汉古墓葬案、青海都兰“3.15”盗掘热水墓群案等一批文物大案。其中2018年专项行动,截至11月30日,已侦破案件851起,打掉犯罪团伙17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76名,追缴文物6877件(套)。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建立了“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共同在陕西省公安厅设立了“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研发建设了基于公安内网的文物犯罪信息管理系统和基于互联网的“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为防范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历来高度重视对文物的司法保护工作。2015年,根据文物犯罪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共同出台了《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涉案文物认定和价值认定、鉴定评估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201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文物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对进一步规范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活动,保证涉案文物鉴定评估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文物案件,严惩走私、盗窃、损毁、倒卖、盗掘等各类文物犯罪。自2013年至2017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文物犯罪案件2217件,审结2197件。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相关负责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在依法惩治文物犯罪的同时,加强以案释法,密切关注文物保护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相关司法政策,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健全预防惩治文物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在加大文物司法保护力度、追索海外非法流失文物等方面形成有效合力。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及时发现遗漏罪行和遗漏同案犯,打击文物犯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研究制定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破解打击文物犯罪法律适用等难题,为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提供了制度保障。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各级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等职责,建立专业化办案组织,提升办理文物犯罪案件专业水平。一些地方检察机关优化办案资源配置,设立专门文物犯罪办案组,并组建由文物鉴定专家组成的专家辅助团队,辅助检察机关办案,不断提高文物犯罪案件办理质量。2013年至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文物犯罪嫌疑人4248人,提起公诉6317人。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国家文物局不断强化文物安全防范,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职能作用,2017年度联合开展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近2万处。持续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文物安全监管,为2600余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配备了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先后与21个国家签署了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双边协定或谅解备忘录。各地也不断加强和改进文物安全工作,16个省份明确将文物安全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据介绍,“众志成城 守护文明——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成果展”精选了14个重点文物犯罪案例和750余件文物,弘扬了各级公安、司法和文物部门通力协作的精神。展览由“文物屡蒙殇”“向文物犯罪亮剑”“警钟长鸣 共筑钢铁长城”等三个部分组成,以14个重要的文物犯罪案例为主要内容,展出了青铜器、玉器、金银器、瓷器等珍贵文物750余件,其中,已被鉴定为一级文物就有160余件,涉及我国古代政治、军事、文化、艺术、生活和中外交流等诸多方面。国家文物局督察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展览让社会公众更加深入地了解文物的珍贵价值,也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的文物法制观念和文物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来源: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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