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工作在江苏启动
发布时间:2018-12-05

为健全文物合法流通交易体制机制,促进文物市场活跃有序发展,国家文物局近日批复了江苏省文物局上报的《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实施办法》,在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部署开展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


12月4日,国家文物局在南京召开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工作会,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关强出席并讲话。他指出,文物收藏与文物市场在我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整体布局中处于越来越重要的位置,试点以登记交易为中心创设文物流通领域管理和服务新模式,对于破解文物收藏需求和文物供给服务之间不匹配矛盾、推动文物市场发展方式从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深化社会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具有重要意义。要准确把握试点改革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出发点,严守改革原则底线,抓好改革突破点。关强强调,参与试点的文物行政部门、文物登记单位、文物经营主体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敢于担当,有所作为。


试点工作将构建文物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登记拟交易的文物标的,文物登记单位鉴定申报登记的文物标的是否属于文物、是否可交易,并分类进行登记,文物行政部门依据文物登记单位意见依法开展文物流通活动的全流程监管,文物收藏者和社会公众便利了解登记交易文物基本信息等系列工作机制。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江苏省文物局、苏州市文物局、南京博物院、苏州市文物鉴定评估服务中心、南京市各文物拍卖企业和苏州市各文物商店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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