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工作协商推进会暨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
11月22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工作协商推进会暨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会议研究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文化和旅游部部长雒树刚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中央统战部秘书长陈宗荣、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务委员魏海生、中国铁路总公司总工程师郑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琼色等38个中央国家机关相关部门暨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代表出席会议并发言。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胡冰出席会议,国家文物局机关各司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事关坚定“四个自信”,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事关文物事业长远发展。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生动体现,是统筹推进文物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开创新时代文物工作新局面的重要抓手,是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政治任务和共同责任。
雒树刚指出,要深刻认识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重要意义。文化和旅游部门、文物部门要主动作为,对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各项任务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制度供给和资源要素支持,协力推动文物保护利用改革重点任务真正做到政策落地、制度配套和机制完善,着力解决一些长期没能解决或者不易解决的瓶颈问题;要对标中央文件重点任务部门分工统筹推进,有序实施,切实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各项任务落实生效。
刘玉珠介绍了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思路,希望各有关部门在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开展国家文物督察试点、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促进文物市场活跃有序发展、拓展文物对外交流合作、创新文物价值传播体系、加快《文物保护法》修订等方面予以重视、加强协作和大力支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物保护利用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作出更大贡献。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编办、中央网信办、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退役军人部、应急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际发展合作署、气象局、林草局、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后勤保障部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代表介绍了本部门落实中央文件的工作进展和下一步计划,围绕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任务讲举措、谈思路、提建议。各部门高度重视中央文件的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初见成效。大家表示,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战略高度,自觉在深化文物领域改革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政策落地和制度建设上下功夫,细化改革举措,形成改革合力,担当善为、共同推进新时代文物事业改革发展。
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同时召开。会议充分肯定了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自2010年建立以来发挥的积极作用,研讨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各成员单位将在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聚焦法人违法、盗窃盗掘和火灾事故三大文物安全风险,坚持专项行动和常态监管相结合,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加强文物安全督察,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严格追责问责,继续推进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持续严打文物犯罪;建设全国安全监管平台,实施文物平安工程,提升文物安全防范能力。
(来源: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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